铲车安全技术操作规范
(1)按规定项目、标准检查车辆各部技术状况,使之处于完好状态。重点检查各部机件有无脱落、松动或变形。
(2)行车前应检查车辆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等行车所必须的各种证件等,不准无证驾车。 行驶
(3)起步前应观察四周,确认安全后(气压式制动待气压表读数达到规定值),方可鸣笛起步。
(4)行驶前取下前后车体安全联接杆,并妥善保管。
(5)在山区或坡路上行驶时,应使拖起动操纵杆处于接通位置。拖起动必须是正向行驶。
(6)改变行使方向要在车停后进行。变换驱动操纵杆也必须在车停后进行。
(7)运载物料时,应保持动臂下铰点离地400毫米。不得将铲斗提升到最高位置运送物料。
(8)不准在与斜坡成直角的方向上行驶。
(9)发动机出水温度达55℃,机油温度达45℃方可进行全负荷作用。作业时发动机水温,机油温度不应超过90℃。
(10)取货前,应使前后车体成直线,对正并靠近货堆,同时使铲斗平行接触地面,然后取货。 (11)装载机安全操作九不准:
1)不准用高速挡取货(除散粮)。 2)不准边转向边取货。 3)不准边行驶边起升。 4)不准铲斗偏重装载。 5)不准用铲斗进行挖掘作业。 6)不准在铲斗悬空时驾驶员离车。
7)不准在起升的铲斗下面站人或进行检修。 8)不准用铲斗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9)不准在码头、岸边直接铲装船上的物料。
(12)在架空管线(尤其是输电线)下作业,铲斗起升要与管线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13)在为载重汽车倾卸物料时,铲斗不得刮碰车辆。
(14)在推运或刮平作业中,应注意观察地面有无异物,发现车辆前进受阻,应审慎操作,不得强行前进。
(15)停车时应将铲斗平放于地面上。将换向操纵杆放在中央位置,若长时间停放,应缓慢活动升降机构和翻转铲斗2~3次。将前后车体安全联接杆安装好。 收车后保养
(16)检修车辆时,将变速杆、拖起动接通杆置于空档,采取制动等防护措施。
(17)若必须在铲斗升起时检修车辆,则应对铲斗采取支顶等稳固可
靠的措施。
(18)清洁全车、紧固螺丝、检查补充燃油,润滑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