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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二次装修管理标准作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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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户装修管理标准作业规范

1 目的

规范物业业户装修的管理,保障物业结构的整体性、设备设施的完好性和业户居住、经营环境的良好性,并确保装修施工的安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对管理区域物业的装修施工管理工作。

3 管理职责

3.1 物业工程部经理全权负责所管物业的装修管理工作。

3.2 工程部具体负责业户装修相关事宜的受理和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办理装修进场和出场手续,收取相关费用。

3.3 物业工程部负责对业户施工图纸(效果图、平面图、结构图、电气系统图等)审核,以及用水、用电、防火等具体施工的审核与检查,参与完工的验收。

3.4 安保部负责装修过程中的安全协防,检查安全隐患,并负责装修人员、物品的管理。

4 程序和要求

商场内部装修管理,参见商业管理公司《装修手册》等有关规定,其他装修管理依据物业管理公司制订的《业户装修手册》有关规定执行。 4.1二次装修的申请、审批和准备

4.1.1 入伙手续已经办理,相关管理规定和资料,如:《业户装修手册》业户已经签领。

4.1.2 填写《装修施工申请表》

业户需要装修进行施工时,首先由业户向物业管理公司客户服务部提出申请,填写《装修施工申请表》。

4.1.3 办理装修申请时应备齐的资料

(1)施工图纸(效果图、平面图、结构图、电气系统图[1000瓦以上]或电气连线图[1000瓦以下]);施工进度表。图纸表达不全的请附文字说明。 (2)需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批复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装修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施工负责人身份原件及证复印件。 4.1.4 装修审批

a) 主要针对其装修过程中对房屋的结构、设备设施的容量、线(管)路的走向、违章搭建、对相邻业户的影响等因素进行审核。如有问题,则提请业户修改施工图纸和方案。

b) 强调《业户装修手册》中物业管理的规定,如:施工时间、施工噪音、建材和建筑垃圾的堆放和走向、施工人员的进出通道等。业户的建筑垃圾可以有偿委托物业管理处外运。

c) 如业户装修需要接用临时电源、水源等,业户应该向管理处申请并支付相应得能源费。

d) 物业管理处及时办理,并反馈审批结果。 4.2 签订协议与缴费,领取《装修许可证》

a) 通知进场施工后,业户和施工单位一起在物业管理公司工程部签订《装修履约书》和《防火责任书》。

b) 缴纳2000元/户装修押金;《临时出入证》工本费:5元/人?证,押金20元/证;垃圾清运费5元/㎡。

c) 施工中确需动火的,需同时填报《动火申请审批表》。 d) 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领取《装修许可证》。

办理临时出入证,需准备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寸照片2张。 4.3 装修过程的监管

4.3.1装修单位必须以审批确认后的施工图纸为依据,严格按照图纸施工,不得随意更改。

4.3.2 要求业户遵守《装修管理规定》,管理处工程部和安保部每天至少1次,对正在装修的区域进行巡检一遍,对存在问题和需要备注的情况填写《装修现场纪录》,交客户服务部。

4.3.3 管理处有权对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业户采取口头警告、发书面《整改通知》、责令停工和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等措施。 4.4 施工验收

装修完工后,业户向物业管理处提出验收申请。如工程验收不合格,装修单位及时进行整改。

a) 以物业管理的要求对业户物业装修进行验收。

b) 对实际用电、用水是否改动、卫生间防水、房屋结构等方面进行验收。卫生间防水检查时间7日内做出判断。

c) 填写《装修验收单》,各方签字。 4.5 办理退场手续

a) 全部验收合格后,业户持《装修验收单》到工程部办理退证手续,包括《装修施工许可证》、《临时出入证》和《用火许可证》,由工程部开据《退款通知单》。

b) 业户持《退款通知单》,并带押金收据到财务部办理退费,装修押金丢失,由业户写出申请,经管理处、物业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办理退款手续。

c) 退款手续办理完成,财务部将业户签字的《退款通知单》反馈到管理处客户服务部,物业管理员或收费员在《业户装修管理登记表》中备注。 4.6 装修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4.6.1施工现场进场物品必须存放于指定地点(一般应在业户装修范围内),不得随意堆放。

4.6.2 施工需要用到的易燃易爆物品材料须严加管理,应设专人保管,未经物业管理处批准不得过夜存放,必须在当天下班时带离现场。

4.6.3装修需大批量运送材料、货物时,应按指定时间、规定路线进行。 4.6.4 所有装修人员离开物业管理区域,管理处有权查验其携带的物品。

4.6.5 装修人员带离的装修材料、设备等出门前,由业户事先告知管理处,经管理处验证确认后开具《出门证》 ,门岗协防员按《出门证》核对实物后放行,《出门证》在安保部存档。

4.7 管理区装修情况总体管理

物业管理处客户服务部,要对物业管理区所有装修情况准确掌握,通过建立《业户装修管理手册》,掌握详细情况见《业户装修管理登记表》,并通过建立电子进度表进行管理。 4.8 动用明火管理 4.8.1职责

a) 工程部经理全面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动用明火制度的落实。 b) 工程部经理和安保部经理负责动用明火制度实施的检查工作。 c) 工程部和安保部负责对动用明火的现场管理和检查监督。

d) 动用明火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本标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8.2 防火重点部位的确定与动火级别的规定

a) 物业管理区域把握限制动用明火的原则。

b) 除了厨房为固定动火区外,其他物业管理区域均为禁火区。禁火区中的顾客活动场所和仓库、车库、各类机房、煤气表房间、管道井等为防火重点部位。

c) 防火重点部位动用明火作业称为一级动火。

d) 防火重点部位的非固定动火区域动用明火作业称为二级动火。 e) 固定动火区内进行动用明火作业称为三级动火。 4.8.3 动用明火审批

a) 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一、二、三级动用明火作业均应办理动火申请手续(不包括厨房烹饪操作)。

b) 禁止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进行一、二级动用明火作业。 c) 承担动用明火作业的部门,应在作业前填写《动火申请审批表》(见表1),按照要求详细填写,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经管理处经理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动用明火。

d) 对施工人员违章动用明火,应令其立即停止施工,并追究动用火作业部门的责任,对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相应的处理。

e) 超过期限的,应重新办理申请、审批手续。 4.8.4 动用明火前做到“十不”

a) 未按规定办理动火申请审批手续、动火者无操作证不动火。 b) 防火、灭火措施没有落实不动火。

c) 周围的杂物和易燃品、危险品未清除不动火。

d) 凡对盛装过油类等有毒、易燃、可燃液体的容器、管道用后未清理干净。或对焊割物内部不了解的不动火。

e) 超过期限的,应重新办理申请、审批手续。

f) 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场所未采取安全措施,危险品未排除不动火。 g) 在进行高空焊割作业时,未清除地面的可燃物品和未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不动火。

h) 未配备灭火器材或灭火器材不足时不动火。

i) 作业场所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其他情况不动火。

4.8.5 动用明火前做到“四要”

a) 现场监护人要坚守岗位,动火作业人员不允许擅离作业点。

b) 现场监护人员和动火作业人员要加强观察,规范作业,发现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c) 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要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 d) 动用明火要严格执行《设备维修工安全作业规范》。 4.8.6 动用明火后做到“一清”。

每次完成动火作业后,动火作业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安全负责人要彻底清理动火作业现场,检查确无燃烧隐患,才能离开。

5 相关支持文件

附件1 业户装修流程图

附件2 商场施工设计时应注意的事项 附件3 商场内部装修施工工程规范 附件4 装修管理履约书

附件5 业户装修单位违约处罚规定 附件6 施工人员行为规范

6 表格

FM4.6.5.1-01《装修施工申请单》 FM4.6.5.1-02《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 FM4.6.5.1-03《动火申请审批表》 FM4.6.5.1-04《临时出入证》 FM4.6.5.1-05《施工许可证》 FM4.6.5.1-06《装修现场记录》 FM4.6.5.1-07《整改通知》 FM4.6.5.1-08《施工验收单》 FM4.6.5.1-09《出门证》 FM4.6.5.1-10《退款通知单》 FM4.6.5.1-11《业户装修管理登记表》 附件1:

商场二次装修管理标准作业规范 

业户装修管理标准作业规范1目的规范物业业户装修的管理,保障物业结构的整体性、设备设施的完好性和业户居住、经营环境的良好性,并确保装修施工的安全。2适用范围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对管理区域物业的装修施工管理工作。3管理职责3.1物业工程部经理全权负责所管物业的装修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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