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中铁大桥局贵广南广铁路广州枢纽工程项目部
架子队管理办法》的通知
项目部所属各工区:
为高标准建设贵广南广铁路广州枢纽工程,全面落实“六位一体”管理要求,适应工程项目管理需要,加强作业层建设,规范劳务用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铁道部《关于积极倡导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8]51号)精神和《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架子队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结合贵广南广铁路广州枢纽工程实际,制定了《中铁大桥局贵广南广铁路广州枢纽工程项目部架子队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布实施,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架子队管理体系
2、架子队主要负责人岗位职责 3、架子队安全管理制度 4、架子队正式职工跟班作业纪律 5、架子队劳务人员工资直接发放纪律 6、架子队技术交底台帐 7、架子队技术交底签到表 8、架子队安全交底台帐
9、架子队劳务人员动态管理信息台帐 10、架子队月度考核台帐
二00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架子队 管理 办法 通知
抄 送:股份公司办公室、 各工区 中铁大桥局贵广南广铁路广州枢纽工程项目部 2009年11月16日印
中铁大桥局贵广南广铁路广州枢纽工程项目部
架子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工程项目管理需要,加强作业层建设,规范劳务用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铁道部《关于积极倡导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8]51号)精神和《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架子队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结合贵广南广铁路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架子队是项目施工现场的基层作业队伍,是以项目部各工区的管理、技术人员和生产骨干为施工作业管理与监控层,以劳务派遣企业或具备劳务分包资质劳务队伍的劳务人员为主要作业人员的作业队。
第三条 项目部对架子队的组建管理履行宏观指导、检查监督职责;各工区是架子队组建管理的责任主体,履行组建、制度建设、现场管理、考核评价职责。
第四条 架子队的组建及管理遵循管理有效、监控有力、高效运作的原则。推行架子队管理模式时,要着重理顺管理关系,健全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建立激励机制,加强过程监控,保障项目施工安全优质高效推进。
第二章 架子队的组建
第五条 根据项目规模、施工工序特点,架子队按作业面可设置为综合性架子队、按工序设置为专业化架子队;按项目规模可设置一个或几个架子队。
第六条 架子队必须设置专职队长、技术负责人,配置技术、质量、安全、试验、材料、领工员等主要组成人员。主要组成人员由各工区正式职工担任,具有相应的作业技能。领工员同时必须具备相应的组织能力和施工实践经验,其人员数量应能满足施工现场生产管理、各施工环节和过程不间断监督的需要。主要组成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持稳定和完整,各岗位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相互闭合。
第七条 架子队可根据作业任务需要划分若干工班。工班长应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施工实践经验。工班长既可由企业职工担任,也可由经考核合格的劳务人员担任。班组划分可根据施工组织安排及工程进度适时调整。
第八条 架子队数量及人员规模应根据项目施工需要按照合理有序、总量控制原则确定。架子队劳务人员主要来自于规范的成建制劳务队伍的,架子队的管理规模必须与管理能力相适应。
第三章 劳务用工管理
第九条 各工区合约计划部为架子队的归口管理部门。劳务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单位劳务作业层的建设,制定劳务用工管理制度,对劳务企业进行定期考核与评价,批准使用成建制劳务队伍,并报项目部备案,负责劳务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 各工区要建立劳务队伍信息台帐;建立劳务人员劳动合同备案、劳务人员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职业资格证明、技术培训证明、劳动合同订立、进(离)场时间等)、工资发放、培训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等劳务用工管理台帐。架子队应建立劳务人员出工考勤制度,及时掌握人员动态情况,定期报工区更新备案。工区应及时更新劳务用工相关信息,定期统计汇总后逐级上报。
第十一条 使用劳务企业的劳务作业人员,必须与劳务企业签订劳务协议,检查验证劳务企业“五证一照”及与劳务人员签订的劳务合同,并保存劳务合同的复印件。未签订劳务合同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劳务作业。
第十二条 各工区应建立劳务人员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在开户银行设立工资保证金专户,必须根据劳务企业出具的劳务人员工资代发授权委托书,以工资卡形式及时代理劳务企业支付劳务人员工资报酬。
第十三条 各工区应建立劳务人员全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对其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岗前培训内容至少应包括: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工序技术质量标准;工序作业指导书等。从事技术工种的,上岗前必须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特殊工种的,还应取得特种作业证书。
第十四条 各工区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标准为劳务人员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生产环境、生活设施、居住条件、作业条件、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不得歧视劳务人员。
第四章 架子队运行管理
第十五条 各工区要按照项目部制定架子队管理考核办法,明确工期、质量、
安全和成本控制责任。
第十六条 各工区要赋予架子队相应管理权限。架子队参与劳务队伍的验工计价和考核评价,决定工班长的奖惩,建议劳务人员的工资分配和劳务队伍的奖罚等。
第十七条 架子队要建立和实行技术交底制度,技术负责人就工程作业工序和环节向领工员、工班长进行书面技术交底,书面技术交底资料要归类存档备查。技术员、安全员、领工员和工班长应在实施作业前对班组作业人员进行现场技术和安全质量交底。技术交底内容至少应包括:工序概况、特点和结构尺寸;施工方法、工艺流程和工艺要求;质量技术标准;施工安全、质量、环保和进度控制要点与要求;文明施工要求等。现场技术交底采取“工前讲解,工中指导,工后讲评”的方式进行,确保每个劳务人员熟知本职岗位的技术要求。
第十八条 架子队要建立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建立以队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质量监控体系。作业人员应在领工员和工班长的带领下进行作业,确保每个工序和作业面有领工员、技术员、安全员跟班作业,落实“三检”(自检、互检、专检)制度,及时排除各类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
第十九条 架子队要加强党组织建设。本着“项目延伸到哪里,党组织就建到哪里”的原则,定期开展党组织活动、召开民主生活会、形成团队意识、培养四有人才,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第二十条 架子队要加强班组建设。每天召开碰头会,定期召开工程例会,通报前期工程情况,解决施工难题,布置下步施工任务,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安全生产制度、出工考勤制度、交接班和值班制度、设备保养制度、工具管理制度等。
第二十一条 架子队要根据施工计划和工艺要求,合理使用施工设备,提高设备利用率,减少闲置浪费。大型先进机械设备的操作严禁使用劳务人员。
第二十二条 架子队要实行限额发料,加强材料管理,建立工程材料逐月消耗统计制度,有效降低材料消耗。
第二十三条 各工区要逐步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强化架子队的现场管理责任。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架子队实施责任成本承包。架子队要以成本核算为中心,以施工定额为依据,层层分解到每道工序、每个岗位,确保实现成本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