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董事长(总经理)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防治职责
第一条、董事长(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防治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第二条、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第三条、组织制定并督促本单位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
第四条、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第五条、依法设置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机构并配备管理人员,落实本单位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并配备安全技术人员; 第六条、定期研究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防治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监督;
第七条、保证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防治投入的有效实施,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
第八条、组织建立安全生产风险、职业病危害管控机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 第九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防治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条、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
建设工作;
第十一条、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第十二条、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职业病危害防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准备工作;
第十三条、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职业病危害防治事故,组织事故抢救;
第十四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安全领导小组主任安全职责
主持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常务工作,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档案、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安全生产检查与整改、安全生产奖惩等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专职管理机构并按规定配足人员;
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检查督促落实;
掌握公司的安全生产状况,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指导实施;
履行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职责,检查、督促及指导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工作;
对公司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督促公司执行特种行业持证上岗制度和员工上岗前及转岗前的培训教育制度,并保证公司
主要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落实安全生产投入,并确保有效实施,使之满足企业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生产及安全工作做到“五同时”,项目建设做到“三同时”,事故处理做到“四不放过”,并执行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
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先进人员提出奖励方案,对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及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应召开专题会议。同时对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部门进行全面负责,指导检查其工作;
指导和督促公司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员工购买工伤社会保险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同时指导、督促公司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督促和落实公司各级安全生产负责人执行事故上报规定。
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安全职责
参与安全生产小组常务工作,协助安全领导小组主任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协助安全领导小组主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档案、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安全生产检查与整改、安全生产奖惩等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专职管理机构并按规定配足人员;
协助安全领导小组主任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检查督促落实;
履行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职责,检查督促及指导安全生产检查与事故隐患整改工作;
对公司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督促公司执行特种行业持证上岗制度和员工上岗前及转岗前的培训教育制度,并保证公司主要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协助安全领导小组主任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先进人员提出奖励方案,对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及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按时参加安全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应召开专题会议。同时对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部门进行全面负责,指导检查其工作; 指导和督促公司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员工购买工伤社会保险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同时指导、督促公司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督促和落实公司各级安全生产负责人执行事故上报规定。 生产经理安全职责
贯彻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文件指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标准、制度;
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
领导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安全规章制度和安
全工作长远规划并组织实施;
协助董事长(总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研究,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
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和开发新产品的安全技术问题;
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五同时”。 在指挥生产的过程中,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时,应立即下达停产处理的指令,不得违章指挥作业;
及时掌握本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并通知有关部门,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时,下令保护现场;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并同时派员赶赴现场参与救援、调查、处理,待现场勘查处理完毕,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方可组织恢复生产;
调度会应首先汇报生产、施工的安全情况,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出现的问题;
在安排生产、施工程序时,必须考虑安全生产的需要,对因生产指挥不当造成的伤亡事故负指挥失误的责任;
组织协调好生产计划,认真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
对安全生产成绩突出,避免重大事故做出贡献者,或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者,有权提出奖惩建议;
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程,并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参与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督促消除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