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2017修订)
【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工商管理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65号 【发布部门】海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7.03.17 【实施日期】2017.03.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海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265号)
《海南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修订)》已经2017年2月28日六届海南省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海南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57号)同时废止。
省 长 刘赐贵 2017年3月17日
海南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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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 施 子 项 目 名 称 机 关 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设 定 依 据 序项目名号 称 银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 监1 银行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会 审批 外资银行变更注册资本或者营运资金、变更机法》 构名称、营业场所或者办公场所、调整业务范 围、变更股东或者调整股东持股比例、修改章《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程以及终结审批 务院令第47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非银行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非银行金融机构(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终2 金融机监(国务院令第 297 号) 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批 构审批 会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 3<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
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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