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云南省等四部门《云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
用管理实施意见》文件的通知
区属各中小学:
现将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新闻出版局、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联合下发的《云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实施意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严格贯彻执行。
各学校在执行《云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实施意见》的同时,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各学校应根据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坚持每个学生主要学科只能选用1本教辅材料(初中、高中毕业年级选用不超过2本)。
2、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3、若学生自愿购买评议公告当中的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学校可以通过正规发行渠道统一代购,提供无偿代购服务,争取降低价格,不得从中牟利。我省评议公告以外的教辅材料,学校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代购服务。
4、本学期开学时,各中小学要在校内公示云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公告,即《2012年秋季云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附件2)和《云南省2012年秋季中小学教辅零售价格的公示》(附件3),并列入开学检查的内容。
5、各学校选用2012年秋季教辅资料结束后,请完成附表1,于8月20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报电子邮箱(中学报53132153@qq.com;小学2208585772@qq.com)。
西山区教育科研信息培训中心
2012年7月19日
关于转发云南省等四部门《云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实施意见》文件的通知
关于转发云南省等四部门《云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实施意见》文件的通知区属各中小学:现将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新闻出版局、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联合下发的《云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实施意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严格贯彻执行。各学校在执行《云南省中小学教辅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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