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农资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篇一:农资经营管理制度 农资经营管理制度
一、农资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平、平等、公正、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从事经营活动,承担商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
二、农资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
制度,在进货时应当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并按照同种农资进货批次向供货商所要具备法定资质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原件或者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以及产品销售发票或者其他销售凭证等相关票证。确保生产厂名厂址、商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商标、商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情况与商品实物一致,杜绝不合格商品进入经营场所。 三、农资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台账,如实记
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应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从事批发业务的,应当建立销售台账,如实记
第 1 页 共 6 页
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内容必须真实,保 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四、农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修理、更换、退货等三包责任和赔偿损失等农资的产品质量责任。 五、农资经营者应当履行《产品质量法》、
《种子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农药管理条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俘虏法规规定的“包退、包换、保修”三包义务和赔偿责任。发现其提供的农资存在缺陷,可能对
农业生产、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该农资,通知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追回不合格的农资。已经使用的,要明确告知消费者真实情况和应当采取的补救措施。
六、农资经营者应积极处理好消费者的投诉、申诉,确保消费者权益保护。
篇二:农资超市管理制度 农资超市管理制度
一、农资经营必须做到依法诚信,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建立农资商品质量保证体系,实行销售质量“问责制”
第 2 页 共 6 页
并公开向社会承诺;不违反国家有关经营、法律;不经营假冒伪劣、变质过期、不合格和禁用商品;不销售无生产许可证、无出厂合格证、无产品质量检验证的“三无”农资产品;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合理定价,不哄抬价格;不经营非法渠道的商品,文明经商,诚实守信,在经营中不欺瞒顾客。 二、经营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农资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熟悉农资商品知识,掌握农资商品使用技术,善于经营管理吗,身体健康。
三、农资超市经营场所房屋结构牢固、干燥,无渗漏,通风条件好;门面和室内装潢规范,店面保持清洁整齐。 四、经营场所所需的设备、设施、工具以及安全必备的消防器具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五、货架、柜台配备齐全,并按农资商品分类陈列,整齐无遮挡,季节商品陈列醒目,实行明码标价;建立商品进销明细台帐,对购进和销售农资产品的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批号、数量、价格、进货来源和销售都详细登记入册,有条件的企业可对销售产品进行统一标识,进销商品开具发票(销售小票),断档商品进行预约登记;宣传商品应明了清楚,黑板报应根据季节变化,刊登农资供应信息、农作物病虫情报、科学用肥,合理用药等农技内容。
六、建立农资管理制度。即建立“优质服务制度”、“农资商品质量管理制度”、“安全制度”、“商品进销台帐”、“农
第 3 页 共 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