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第一章 高层管理人员培训
第一条 凡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必须有创新和开拓的思想观念,为此应做到以下两点:
1.从旧观念的羁绊中解脱出来,勇于创新。
2.解除过去经验的束缚,接受新思想、新观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第二条 凡高层管理人员应具有下列意识: 1.引进新产品或改良原有产品。
2.掌握新的生产方法,了解公司经营的新技术。 3.努力开拓新市场、新领域。
第三条 每位高层管理人员必须随时培养自身素质,其重点是: 1.身为高层管理者的责任心、使命感。 2.独立经营的态度。 3.严谨的生活态度。 4.诚实、守信的经营方针。 5.热忱服务社会的品质。
第四条 凡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须以企业经营效益的提高为目的,培养创造利润的思想观念。
第五条 高层管理人员应随时进行市场调查研究营销方案,以推进营销活动,促进效益的提高。
第六条 营销研究的基本步骤是: 1.确定研究主题,决定研究的目标。 2.决定所需要资料及资料来源。 3.选择调查样本。 4.实地搜集资料。
5.整理、分析所收集的资料。 6.进行总结并写出报告。
第二章 中层管理人员培训
第七条 对中层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的基本目标是: 1.明确公司的经营目标和经营方针。 2.培养其领导能力和管理才能。 3.使其具有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 第八条 中层管理人员应坚持以下标准:
1.是否为下属的工作、晋升提供了足够的支持和机会。 2.是否适当地分派了工作,使下属有公平感。 3.所定的计划,是否得到了下属的理解和衷心的支持。 4.是否信守向下属许下的诺言。
5.是否在发布命令、进行指导时,做了妥善的考虑。 第九条 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相关工作的知识。 2.掌握本公司的管理方法。 3.熟练掌握教育培训技术。
4.努力培养作为领导者应具备的人格。 第十条 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能力: 1.计划能力
(1)明确工作的目的和方针。 (2)掌握有关事实。
(3)以科学有效的方式从事调查。 (4)拟订实施方案。 2.组织能力
(1)分析具体的工作目标和方针。 (2)分析并决定职务内容。 (3)设置机构,制定组织图表。 (4)选用下属人员。 3.控制能力
(1)制定执行的客观标准和规范。 (2)严格实施标准,及时向上级反馈。 第十一条 中层管理人员下达指示时要做到: 1.口头指示
(1)条理清楚,切合主题。
(2)明确指明实行的时间、期限、场所等。 (3)保证对下属传达的准确性。
(4)指出实行时应注意之处,并指明困难所在。 (5)耐心回答下属的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