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都市农业
扎实推进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的意见
【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 【发文字号】武发[2007]1号 【发布部门】武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3.01 【实施日期】2007.03.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都市农业扎实推进农村家园建设行动
计划的意见
(武发〔2007〕1号 2007年3月1日)
2007年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快“创新武汉”、“和谐武汉”建设的总体部署,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以发展现代都市农业、明晰致富门道为首要任务,以促进农民增收、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工作核心,以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建设和谐农村为着力点,按照产业明晰、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的要求,以基地、企业、项目为依托,扎实推进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促进农业农村又好又快发展,力争全市农业增加值增长 3% ,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 9% 以上,努力建设武汉特色的富裕、 1 / 3
和谐、秀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一、加快发展现代都市农业,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
(一)优化现代都市农业布局。坚持以农民增收为核心,紧扣“特色、品牌、规模、效益”四个环节,积极推进现代都市农业“六大区域、四大中心和两大体系”(武湖-双柳-南湖高科技农业示范区、东西湖现代设施农业区、蔡甸-汉南特色绿色食品农业区、洪山-江夏绿色园艺区、江夏名特水产养殖区和黄陂-新洲集约种养区;武汉城市圈乃至华中地区的农业物流信息流集散、农产品加工、种子种苗繁育2007 年新建优势农产品正规化基地 5 万亩、畜禽养殖小区 13 个。发挥主导产业、龙头企业、正规化基地的带动作用,培育一批特色明显、类型多样、竞争力强的专业村、专业乡镇。
(二)构建现代都市农业产业化体系。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建立和完善产加销一体化、农工贸一条龙的农业产业化体系。依托东西湖国家级食品加工区和市郊各区农产品加工园,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继续落实贴息补助、税收优惠等政策,着力培植一批年销售收入 50 亿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2007 年力争全市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 500 亿元以上,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带动农民增收。
(三)开展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建设。按照生产规模化、设施现代化、种养标准化、经营产业化、产出高效化的要求,2007 年以种植、蔬菜、林果(茶)、畜禽、水产等为重点,依托现有优势农产品正规化基地,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农业龙头企业和经营大户,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和鼓励其改善农机装备结构,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发展现代农业设施,引进先进实用技术和高效生产模式,探索现代都市农业的发展途径,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充分发挥农业多功能作用。以服务城市、富裕农民和改善生态为目标,发展集生产、生活、生态于一体的现代多功能农业。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推进农业清洁生 2 / 3
产,发展太阳能、农村沼气等清洁能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加快林业生态建设,扩大公
益生态林保护面积。加强湿地恢复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完善提升环城森林生态、机场路绿化等工程。推进林业资源开发,打造林产品精品名牌,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综合效益。适应城市居民对农业的观赏、休闲、文化、景观等需求,大力发展观光休闲和体验型农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五)创新现代都市农业经营机制。适应现代都市农业发展需要,建立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广“公司 + 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 基地 + 农户”的经营模式,鼓励农民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市场营销、信息服务、技术培训、农产品加工储藏和农资采购经营。
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六)推进小城镇建设和村庄整治。以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尽快完成各区城镇体系规划。以乡镇为单位编制村庄体系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优化农村居民点结构,促进农村居民向中心村、建制镇集中。推进“百镇千村”示范建设,加大城关镇、重点镇建设力度,完善一般镇(街、场)基础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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