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房管理员岗位职责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音乐学院琴房管理员岗位职责
为了给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练琴环境,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此工作职责。
1. 严格执行琴房开放时间,上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离开管理室,以保证开放时间内师生对琴房的安全、高效利用。
2. 琴房管理员未经批准不得找人代班、替班,如遇特殊情况可向学院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由其他管理员代班。
3. 管理员掌管琴房钥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发放钥匙,不得私藏、私配钥匙。不得将琴房擅自借出或挪为他用。
4. 严禁任何闲杂人员进入琴房,如发现应及时制止,不能制止的及时联系学院相关教师。
5. 琴房管理员应该监督学生使用琴房的情况,如有违纪现象,要按照《琴房使用管理条例》及时给予处罚并汇报、记录;对于不服从管理的学生要上报办公室。
6、负责登记检查《钢琴使用记录》。对《记录》应认真的查阅、核实,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及时上报。
7. 琴房管理员每天下班时应认真检查各个琴房及走廊门窗、灯等公共设施是否关好,清洁卫生,确保一切都已经做好后方可离开。
8.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管理员,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罚,严重者调离岗位,不再任用。
9. 完成学院临时分配的其他有关工作。
音乐学院 201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