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聚乙烯塑料袋印刷生产线项目建设单位:德州天利实业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〇一九年十月
国家生态环境局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边界距离等。
6、结论和建议——给出该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法人代表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建设地点立项审批部门建设性质占地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评价经费(万元)
崔云平
聚乙烯塑料袋印刷生产线项目德州天利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徐洪滨
山东省德州市德兴北大道688号
17763170333
邮政编码
253000
山东省德州市德兴北大道688号
德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新建?改扩建?技改?
350
300/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预计投产日期
项目代码行业类别及代码绿化面积(平方米)25
2019-371402-23-03-059884C2319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
比例2019年12月
8.3%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背景
2002德州天利实业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德兴北大道688号,成立于1993年,年在天衢工业园征地建设新厂房,2003年9月份投产运营,产品有超市购物袋、背心袋、平口袋、点断袋、手扣袋、缠绕膜、保鲜膜等。其主要产品是用于食品的PE包装袋。
公司现有《德州天利实业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塑料制品项目》(德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现德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2009年7月),2009年7月10日,德州市环境保护局对其予以批复,审批文件为德城环报告表[2009]22号;2013年1月23日,德州市环境保护局直属分局组成验收小组,对德州天利实业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塑料制品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以德环直验[2013]0123号文对其予以批复。
德州天利实业有限公司为增强产品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拟投资300万元在原有生产车间内新建设聚乙烯塑料袋印刷生产线1条,增加5台印刷机及相应环保设备,拟建项目建设完成后可达到年印刷量260吨的生产能力,购置7台制袋机替换老旧制袋机,现有项目产能不变。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第44号令)及其修改决定(生态环境部1号令),本项目属于“十二、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德州天利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单位接受委托后,派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和资料收集,按照国家有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1、拟建项目属于“C2319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项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1号令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不在“鼓励类”、“限制类”以及“淘汰类”项目名单目录中;项目所使用的设备不在“限制类”或“淘汰类”设备名录内;生产的塑料袋厚度大于0.025mm,不属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中禁止生产厚度低于0.025mm的塑料购物袋,符合相关国家的产业政策。
2、用地政策的符合性
拟建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德兴北大道688号,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德州市总体发展规划;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规定的限制用地项目类别,亦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规定的禁止用地项目类别。
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①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分析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于2016年9月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鲁环发[2016]176号),规划提出,通过将维系国家或区域生态安全、保障和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具有战略意义的生态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并实施最为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理顺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改善和提高生态服务功能,推动形成满足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基本需求且符合山东实际的生态安全格局,为全省生态保护与修复、自然资源有序开发和产业合理布局提供重要支撑。
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以及世界文
30印刷厂;磁材料制品”,应该
2化自然遗产的全部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重要水源保护地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一、二级保护区全部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其中,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必须纳入I类红线区,省级及以上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护区、省级及以上森林公园的保育区、省级及以上湿地公园的保育区等按法律法规要求需实施最严格管控制度的,原则上也应纳入I类红线区。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可知,德城区共有5处生态保护红线区:分别为:德州市西陈沟省级湿地公园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运河开发区)、德州市古运河九龙湾省级湿地公园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运河开发区)、德州市沟盘河水库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德城区)、德州市德城区北水土保持功能区生态红线(德城区)、德州市减河国家湿地公园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德州经济开发区),具体红线区情况见下表。
表1-1德州市生态红线区域信息表
生态保护对象德州市西陈沟省级湿地公园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运河开发区)德州市古运河九龙湾省级湿地公园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运河开发区)德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德州市沟盘河水库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德城区)德州市德城区北水土保持功能区生态红线(德城区)德州市减河国家湿地公园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德州经济开发区)范围北至中联大坝水泥公司厂北,南至东风西路,东至华能电厂南门北至叶园村,东南至七中村南,西至代官屯村一级管控区外侧20-100米东至大马厂村,西至国道104,南至二屯中心小学南,北至祝辛庄东至漳卫新河岔河河大运河交界,西至滨德高速附近减河河道该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德兴北大道688号,未涉及以上生态红线区域范围,符合《山东省德州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项目未包含在德州市所涉及的生态红线图范围内。
②与当地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分析
依据环境保护部文件环环评[2016]150号文件要求,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该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在可接受范围之内。项目周围大气环境容量可以承载当地经济发展,环境目标可达。经预测,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满足相关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不影响当地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该项目对周围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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