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计管理
(1)工程设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本着以下三个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1)鼓励在建工程设计活动中采用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及新型材料。
(2)保证设计工作的进度,提高工程设计的质量,确保得到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
(3)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加快工程建设进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1)适用于从方案招标开始到施工图经审图企业审核完成为止。 (2)该范围的交付件为:经审图企业加盖印章的施工图。 第3条 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
(1)设计管理部负责方案、设计阶段的组织、实施和设计控制协调。
(2)总设计师负责拟订《设计任务书》,组织考察设计单位、发标、评标、签订设计合同、进行方案设计评比。
(3)设计管理部结构设计师等相关人员负责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跟踪控制和审查。
第二章 设计招标管理
第4条 设计招标的原则
(1)确保企业选择合格的设计单位,并充分体现集团的意图和期望,得到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确保设计文件的有效性、连续性并保证工程项目的安全性、经济性。
(2)建设工程设计必须执行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杜绝“三边”(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工程,严格按照“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开展。
(3)建设工程设计业务必须委托给资质等级符合要求(根据不同的项目制定具体标准)的设计单位。禁止将设计业务委托给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的设计单位。
(4)设计招标的评标标准,包括设计方案优劣,方案所采取的技术和工艺水平,整个方案投入产出的经济效益评估,服务细则承诺,以及设计单位资历和社会信誉等。
(5)方案设计招标,必须选择在国内或国际建设工程设计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的设计单位。参加方案竞标的主要设计人员,应在设计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选择方案设计单位的数量视具体项目而定,但原则上不少于三家。
第5条 招标程序和内容 (1)设计计划
对每一项工程设计任务,总设计师负责制订该项目的《设计控制计划》,明确设计控制的内容、参与人员及其责任分工、控制工作的方式、要求、阶段性交付件等。
(2)设计任务书 ①方案设计任务书
总设计师根据收集到的资料,拟定《建筑工程设计任务书》,经总工程师签字审定后,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②初步设计说明
收到政府的规划方案审批意见后,总设计师组织有关人员讨论初步设计的有关问题,在满足规划意见、市场定位要求的前提下最大限
度地控制成本。最终形成《初步设计说明书》,经总工程师签字审定后,报集团批准实施。
③扩初设计说明
根据初步设计审核意见的要求决定是否做扩初设计,如需要做扩初设计,按企业规定的程序执行。
(3)招标邀请函。由设计管理部负责编制《招标邀请函》。 (4)集团、设计管理部、项目前期部等均可推荐设计单位。 (5)设计单位初选。总设计师组织相关人员,对拟邀请的设计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设计单位资质、以往设计成果、人员和设备情况、投标热情、收费标准等,根据考察结果形成初选拟邀请投标的单位名单,并报总经理批准。
(6)发标
在设计管理部拟订的邀请单位中,集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直接委托设计单位。如集团决定招标,则由设计管理部负责组织发标会,邀请各投标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进行设计发标,同时组织踏勘现场,解答招标文件中的问题。
(7)评标 ①在《投标书》确定的投标日期,设计管理部负责接受《投标书》,接标人员根据《设计任务书》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检查《投标书》的有效性。
②总设计师拟订的评委名单,需报集团批准后实施。超过一定规模或有影响力的项目,应按有关规定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其确定评委名单并组织集团内外有关专家对各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进行评标。
③经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后,填写《标书评审记录》和《合同推荐书》报集团批准,批准后由总设计师向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并拟订《委托设计合同书》报总经理审批。
(8)签约。总设计师代表企业与设计单位签订《委托设计合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