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 一人有限,不设董事会,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可以兼任经理、可 以不设监事会,但是要有监事1-2人
77、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管不经国资委同意,不得在其他 单位兼职,监事没有这条规定
78、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在股东之间转,无需其他人同意
79、 股东向外人转让,要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 30日内要答复,不答复, 就是同意。如果不同意,应当购买,不购买还是看做是同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 意,就可以转。
80、 股东层面同意转,但是相同条件,应当优先卖给股东|,而不是外人 81、 有几个股东都想买的,先协商,协商不成的,按照出资比例形式优先购买权 82、 法院强制转让股东股权、要通知全体股东,没说通知债权人,其他股东有优 先购买权,通知之日起20日行使、不行使就是放弃
83、 请求收购自己的股权:p22 5年、合分转、存续。这种股权变更然后修改章 程,不用股东会表决 决议之后60日内不能达成协议,决议之后 90日内起诉至法院 84、 股份公司设立:股东2-200人,一半以上在境内 85、 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 p23 86、 募集设立的注册资本是实收资本 87、 募集设立,发起人认购不少于 35% 88、 募集设立:p25
89、 股款加算同期利息、发起人还钱:没有按期募足或者,募足了但是未在 日内召开创立大会
90、 发起人和认股人,可以抽回出资的情形:p26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不 能要求利息)
91、 有限公司改为股份公司: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小于等于公司净资产额
92、 股东大会前20天,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5天,股东名册不能改。上市公司 从另外规定
93、 发起人股份转让的限制:p28成立起1年内,新股上市1年内 94、 董监高转让的限制:25% 1年,半年,其他
30
95、 ( -98股份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p28)公司减资,收购本公司股份,10 内注销
96、 跟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单位合并,股东会决议, 6个月内注销
97、 奖励员工:股东大会决议,不高于 5% 1年内装给员工、税后利润支出 98、 股东对股东大会决议分立合并持异议,公司回购股份, 6个月内转让? 董监高的任职资格,历年重点 99、 p30董监高任职资格: 非完全
贪、贿、侵、挪、破、剥,未满 5年 破厂长、经理、董事,有责任,未满 3年 违法吊照法人,有责任,未满 3年 负债多
没退休、离休的党政干部领导 100、 董高禁止行为及处理:p31
挪用、存储、借贷担保、关联交易、同业竞争、接受、秘密、其他 违法违规所得,归公司所有
101、 每一会计年度终了,编财报、会所审计
102、 有限,财报送交各股东;股份,开大会前 20日放在公司共查阅;上市公司 必须公布财报
103、 分配税后利润,10磁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超过注册资本 50刑以不 提取;先弥补亏损再提公积
104、 股东会决议后,可以提任意盈余公积 105、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分红
106、 公积金(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可以:弥补亏损、扩大经营、转增资本 107、 资本公积不能用来弥补亏损
108、 法定公积转增资本余额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 管
109、选任 解聘审计的会所,股东大会决定或者董事会决定(按章程来) 合并的处理
25%任意盈余公积 不
110、 合并决议之日起10天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报纸公告
111、 债权人收到通知的,30日内,没收到通知的,公告日 45天内,可以要求 公司还钱或者提供担保 分立的处理 112、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同上 减资 113、 编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并公告 114、 通知时间:10、30 115、 债券人:10、45 (p35) 增资
116、 不用编制报表 财产清单 通知债权人;货币非货币均可用作增资 35页总结 117、 解散原因(p36):章程、决议、合分、依法、10%合分不用清算组,其他 都要 清算组p36‘
118、 15日、债权人请求法院、组成:有限,股东;股份,董事或者股大确定的 人 清算组职权
119、 编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 10 日通知、60日公告 30 日或45日内必须申报债权 清算期间不还债 只处理与清算有关的业务 缴税
清理债权债务 处理剩余财产 应诉
120、 清算报告,报股东大会或者法院确认,注销公司 121、 清算费用一一工资社保法定补偿金一一缴税一一分配
跟破产顺序不一样
122、 清算过程,发现实际破产,移交给法院 123、 清算时,尚未缴纳的出资款,也是清算财产 124、 只有增资不用编表和清单,其他都要
125、 高管: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秘章程规定的其他 126、 控股股东:50%虽不足一半,但是重大影响 127、 实际控制人:不是公司股东,但能够实际支配公司 128、 129、
关于独董的特殊职权p56
国资委可以授权给国独资董事会的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