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3)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做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得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五)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机构
公司将委托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其根据有关监管机构的要求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管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全部受托资产,并维护员工持股计划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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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七、员工持股计划的投资、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投资
本员工持股计划成立后,将全额认购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光证资管-众享添利-金花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公司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与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光证资管-众享添利-金花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二)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1、公司选任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
2、公司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与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光证资管-众享添利-金花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合同编号:2016-060)及相关协议文件。
(三)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
1、资产管理计划名称:光证资管-众享添利-金花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2、类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3、委托人: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表金花股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4、管理人: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托管人:具有托管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
6、目标规模:本资产管理计划规模上限为人民币4,250万元,具体以实际交付的委托资产为准。
7、委托期限: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委托管理期限为48个月,自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光证资管-众享添利-金花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名下时起算,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当金花1号所持资产均变现为货币资金时,管理人有权提前结束本资产管理计划。
8、投资理念:本定向计划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进行管理,力争实现委托人资产持续稳健增值。投资理念:追求较长期稳健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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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理费用的计提及支付方式 (1)参与费率:0 (2)退出费率:0
(3)管理费:本定向计划的年度管理费率为0.4年 (4)托管费:本定向计划的年度托管费率为0.02年 (5)业绩报酬:本资产管理计划不收取业绩报酬。
(6) 委托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委托财产的证券交易费用、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可以在委托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由资产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委托财产运作费用。
(7)税收:本组合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资产委托人必须自行缴纳的税收,由资产委托人负责,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不承担代扣代缴或纳税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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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股份权益的处置办法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1)公司股票对应的权益: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全额认购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光证资管-众享添利-金花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而享有光证资管-众享添利-金花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票所对应的权益;
(2)现金存款和应计利息; (3)计划其他投资所形成的资产。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立于公司的固有财产,公司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委托归入其固有财产。因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二)员工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办法
1、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本计划约定的特殊情况外,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退出、用于抵押或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持有人所持有的本计划份额转让应当符合《管理办法》的约定办理。
2、持有人丧失劳动能力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受影响。 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退休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作变更。
持有人死亡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作变更,由其合法继承人继续享有。
3、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其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必须被强制转让。
持有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 持有人出现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2) 持有人因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3) 持有人因辞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4) 持有人因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不再续签而解除劳动关系。
在上述情形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转让的,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其份额的受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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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人,受让人按照持有人所持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认购成本价与份额对应定向计划份额的累计净值孰低者向持有人支付转让款。
(三)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之后,光证资管-众享添利-金花1号定向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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