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是失败之母,一切都是努力的结果
公司业务招待费使用管理办法
公司业务招待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业务招待是公司联系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部门、兄弟单位以及业务对口单位的窗口、桥梁和纽带,应本着“热情周到,有利工作;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做好业务招待工作。根据总公司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节约经费开支,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种公务招待活动,包括总公司领导来我公司指导工作,调查研究;与政府部门及对口业务单位的公务往来,参观学习,经验交流等。
第三条 接待原则:
1、热情周到,有利工作,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2、与公司业务无关的人员不接待; 3、可接待、可不接待的人员不接待; 4、原则上公务接待午餐一律不安排 酒水,应安排简餐;
5、来我公司公务人员原则上只接待 一餐;特殊情况不超过两餐。 第四条 业务招待费的管理划分: 根据总公司每年年初批准的业务招待
费指标,总额的30,由总经理控制,45,由业务副总(或业务总经理助理)控制, 25,由行政副总(或行政总经理助理)控制。 第五条 业务招待费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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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是失败之母,一切都是努力的结果
业务招待的批准权为公司总经理层,部门经理和员工无权决定。非特殊情况,一律须事前申请,填写“业务招待申请单”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由分管领导决定是否有必要招待并决定招待标准;发生特殊情况时,须先打电话进行相关请示并获公司分管领导同意,事后也须及时填写
“业务招待申请单”补办审批手续。
原则上,科级以下的单次招待标准为500元以下,科级以上局级以下单次招待标准为500——1000元,局级以上为1000——2500元。
公司需要发生业务招待费用,应在此原则下节约使用,积极提倡以低于上述招待标准进行招待活动。
第六条 其他要求:
1、公司内部员工之间各种形式的聚 餐不予报销,包括出差期间的相关餐费, 但公司统一组织的聚会除外。
2、单次业务招待费超过1.5万元(含直接支付现金、充值卡等)应上报总公司 批准;单次业务招待费超过2000元的统一由公司总经理审批,2000元以下的统一由相关主管副总(或相关总经理助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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