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设施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使生产设施处于安全、可靠、长周期、满负荷运行,对生产设施进行有效控制,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储运过程中所有生产储存设施。 3 术语
1 .1 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表、液位计(远传)等。 4 职责
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公司生产设施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生产设施管理 5.1生产设施的建设
5.1.1设备设施建设中的安全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 5.1.2公司建设生产设施,应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5.1.3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5.1.4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开发,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5.2设备采购
5.2.1 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设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采购。 5.2.2新增、更新设备入司,需进行验收工作:包括外观、出公司资料、安全附件、检测和测量仪表等。
5.2.3 新增、更新设备试车前应进行安全附件、检测和测量仪表的校验,并进行风险分析,同时进行试车验收。 5.3安全设施
5.3.1 安全领导小组建立全公司安全设施台帐。
安全领导小组按照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中附件1安全设施目录核对,确保安全设施配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做到:
(1) 按照SH3063《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在易
燃、易爆、有毒区域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和/或有毒气体的检测报警设施,(2) 报警信号应发送至工艺装置、储运设施等控制室或操作室; (3) 按照GB50351《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在罐区设置防火围堤; (4) 按照SH3097《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在输送易燃物料的设备(5)
、管道安装防静电设施;
(6) 按照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在公司区安装防雷设施;
(7) 按照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配置消防设施与器材;
(8) 按照GB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设置电力装置; (9) 按照GB11651《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配备(10) 个体防护设施; (11) 公司房、库房建筑符合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石油化
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12) 在工艺装置上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
和/或光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5.3.2 公司安全设施设专职人员管理,各单位安全员应为专职管理员。 5.3.3 专职管理员应对安全生产设施每月检查一次,并记录。
5.3.4 专职管理员根据视察状况提出维护保养计划,由生产单位列入检修计划中。
5.3.5 安全设施如安全阀(防爆膜)、压力表、温度计(表)、泄漏检测装置、防雷接地等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维护检修。 5.3.6 安全设施检修后,不得随意拆除,必需完整恢复。
5.3.7 生产场所应根据化学品种类、特性不同分别设置相应安全设施。 5.3.8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场所应设置泄漏报警装置。
5.3.9 重大危险源应设置防晒装置、喷淋装置、防火设施。 5.4 特种设备严格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建立特种设备挡案。 5.4.1 每年大修计划中应制定特种设备年检计划。 5.4.2 特种设备使用必需办理使用证。
5.4.3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需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办理作业证,方可上岗作业。 5.5 监视和测量设备按《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管理。
5.5.1 严格按照监视和测量设备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校定、校验计划,并记录。
5.5.2 制定相应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检修计划,并定期维护保养。 5.6 电气
5.6.1 凡基建、扩建和技改等工程项目需增加用电负荷的,使用单位均应办理用电申请。
5.6.2 电气设施检维修、停送或倒闸操作,必需严格执行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5.6.3 电气作业必需持证上岗。 5.7生产设施的维护保养
5.7.1大力开展“完好设备”及“生产设施无泄漏”等活动,实行专机专责制和包机制,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道、个个阀门、块块仪表”有人负责。
5.7.2 操作人员应对所使用的设备做到“四懂”(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5.7.3 操作人员必需做好下列工作:
b. 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停车; c. 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d. 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 e.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f. 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跑、冒、滴、漏现象;
5.7.4 操作人员发现设备、管道有异常现象,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反映,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并上报主管部门。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未处理的缺陷要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5.7.5 检维修人员要明确分工,对分工负责包干的生产设施做到:
c. 定时、定点检查,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的运行情况;
d. 发现缺陷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要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 e. 按质按量完成检维修任务。
5.7.6 所有备用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注意防潮、防尘,对于传动设备应定期进行试车和切换,使所有备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5.7.7 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将配套设施拆件使用。
5.7.8 认真做好维护保养记录,记录中包括:检维修人员、验收人员、日期等。 6 相关文件及记录
6.1《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6.2《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6.3安全设施台帐 6.4特种设备台帐
安全设施台帐
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设施序号 类别 安全设施名称 存在部位 间 位 日期 验日期 门 安装时制造单检验下次检管理部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