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管理程序 版本修订历史记录 序号 修订内容 修订人 修订日期 版本 备注 1 新版下发 A 0
1.0 目的
本程序对产品的贮存控制做出规定,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得到保证。 2.0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采购物资、半成品、成品等的贮存控制。 3.0 职责
3.1 生产科部负责采购物资、半成品、成品的贮存和防护; 生产科负责对检验合格的成品进行包装。3.2 4.0 工作程序 4.1 贮存和防护
4.1.1生产科对产品的贮存场所、环境及产品的贮存期进行管理,半成品的贮存应有临时的防护和相应的标识。
4.1.2对于进货物资和成品应由生产科建立登记台帐,以便于贮存管理按相关要求进行贮存。验收合格的产品方可入库,不合格或等待进一步验收的产品,应分别做好状态标识,并隔离存放。
4.1.3对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选择安全、可靠的贮存空间。 4.1.4管理员应根据产品的不同种类、规格、包装种类等因素,将产品存放在相应的区域或库房。管理员应填写存货卡,实行挂牌标识,标识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及数量、进货时间。
4.1.5管理员应定期检查产品的贮存状况,以便及时发现变质等不合格情况。 4.1.6对过期、变质等不合格情况,管理员应及时做出特殊标识产并隔离存放,并应及时向生产科长报告。
4.1.7按有关规定建立仓库“防火、防水、防盗”等措施,对管理员加强安全教育。
4.2 入库管理
4.2.1 产品入库前必须经过检验合格,除非经授权人员许可,否则不得将不合格产品入库, 包括成品及原料。.
4.2.2 产品入库后应及时登录台账,不得无故拖延。 4.3 贮存管理
4.3.1 生产科应制定最低库存量标准以确保生产所需。
4.3.2 生产科应定期盘点,确保账、卡、物相符,当库存低于最低库存量标准时应及时报告厂长,由厂长报告经理以及时采购。
4.3.3 当发现贮存产品超过有效期时应及时复检,复检合格的方可重新入库,不合格的应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4 出库管理
4.4.1 原料出库需凭领料单领料出库,领料单应有审批人、领料人以及发料人的签字。仓管员应及时登记台账。
4.4.2生产科负责按厂长提供的信息予以出货,并凭发货单发货。 4.4.3生产科对库存产品数量负责。
4.5 生产科每月应将库存报表上报财务中心总监及相关部门。 5.0 相关文件 无
质量记录6.0 6.1 仓库台账
6.2 库存情况盘点表 6.3 复检单 6.4 采购通知单 6.5 库存汇总表 6.6 领料单 发货单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