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永泰通[2004] 号
关于印发《考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加强员工考勤管理,保证公司内部良好的工作秩序,《考勤管理暂行办法》业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考勤管理暂行办法》
二ОО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考勤 制度 通知
抄送:集团行政中心,人力资源中心,集团经济监察处。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北京永泰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办 2004年12月25日印发
共印30份,发29份,存1份。
考勤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的考勤行为,加强和规范公司考勤工作的管理,保证良好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考勤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员工考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公司全体员工应当予以配合中。
第二章 考勤的内容
第四条 出勤和打卡
一、公司实行月考勤,每月1日至月末为一个考勤统计周期。作息时间由公司统一规定,以下发通知为准。
二、员工考勤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指纹、打卡钟或签到),每日上、下班由员工自行打卡(或签到),一日2次,早晨上班和下午下班各1次。
三、用指纹打卡机打卡的员工,打不上指纹时,到人力资源部签到。 四、代打卡或代考勤等弄虚作假的员工,一经发现,公司予以辞退。 五、员工上班期间因公外出,须向直接上级领导说明并保持通讯畅通。外出未向领导说明视为旷工。
六、员工因公外出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打卡,应当日填写《未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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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见附表2),经直接上级领导签字确认后,于次日送交人力资源部备案,逾期不交视为旷工。
七、在规定时间内,忘记打卡的员工,应填写《未打卡说明》,经直接上级领导签字确认后,于次日内送交人力资源部备案,每次罚款5元。未填写说明或逾期不交视为旷工。
第五条 迟到、早退和旷工
一、规定上班时间超过10分钟以后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离开为早退。迟到或早退1次,扣款20元;一个月迟到或早退累计超过3次(不含)以上,每次按旷工半天计。
二、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下,计半天旷工。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6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1天。
三、旷工1天,扣发2天工资。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10天,予以辞退。
第六条 加班、出差 一、加班
(一)员工应当在上班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如因工作量增加或领导交办临时任务等确需加班时,应填写《加班申请单》(见附表4),由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加班。
(二)员工加班后,应当于2个工作日内将《加班申请单》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加班2月内有效,可冲抵日后所请事假、病假。
(三)加班规定不适用于餐厅员工、司机等特殊岗位。 二、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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