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
(2016年修订)
、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劳 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法 律、法规及《中燃集团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加强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强化员工劳动防护 意识,保障员工生命 健康安全,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宁夏深中范围内所有劳动保护用品的计 划、采购、保管、发放等管理工作。
三、劳动保护用品的申购
1 、各部门综合管理员每季度最后一个月 并抄送综合部行政管理员;
20日之前流程 通过
2、特殊防护用具由安全监察部进行统一购置;
3、工服的订制各部门根据员工的工服需求及公司规定 进行统计,并报送综合部,综合部统一汇总后,提报“工服 申请流程”,报总部行政部审批,流程通过后,可进行订制;
5、需量身订做的管理人员工服,不留备用数量;
6、工程、安全和生产运营等涉及工程工作的人员可申 报一定数量的备用工程服,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和人员异动
情况,备用量不超过总人数的 10%
7、西服套装需量身定做,其他工装尺码、标准请参照 “员工工服操作手册”套码执行;
8、鉴于南北温差较大,公司棉服制作参照总部标准进 行申报。 四、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
有综合管理部负责各类劳动保护用品的订制、管理、发 放等工作,同时建立领用台账。
(一) 冬季保暖用品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
1、加气岗、维修岗、巡线岗:每人每2年发放棉鞋一双, 由工会统一造册采购发放,经费来源由工会资金支付。冬季 棉鞋采购费220元/2年/人,棉衣棉裤采购补助 人。
80元/2年/
注: 棉衣棉裤、棉鞋采购本人先行采购,采暖期结束
后公司统一发放补助;
日常劳动保护用品按季度发放。
2 、管理办法:对于冬季保暖用品在劳保使用年限中, 员工离职的,费用按照如下标准扣除:
(1) 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者,费用自年度个人劳保费用中 次性扣除;费用不足的,自个人工资中补足差额。 作时间不足一年者,费用自个人工资中
(二) 工装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
次性扣除。
(2)工
1、工装发放标准
(1) 附表
、公司工服发放标准详见1;
(2)
报春夏季工服, 月份申报秋冬季工服。
、工服每年申报两次, 2月份申
(3) 、新进公司员工,可先发放旧工服,待试用期过后, 根据岗位安排发放相对应的工服;
(4) 、服装的使用期限,以实际发放时间计算; (5) 、员工工服资金由财年预算资金支付。 2、工装保管规定
(1) 员工必须认真保管好自己的工作服;
(2) 在制服使用期限内,制服发生损坏不能使用或者被 盗、丢失,由领用员工负责全部责任,按照造价赔偿;
3、 工装着装规定
(1) 已经领用制服的员工,公司大型活动以及上班等正 式场合,必须穿着工服;
(2) 员工穿着公司制服必须整洁,不能有破损、污渍、 油渍;
(3) 换装时间可根据天气状况具体调整,有集体活动时
4、工装回收及其它规定
(1) 无论何种原因离退职员工,应及时将工服清洗干净 并交回综合管理部,登记确认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2) 公司发放的工服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赠、转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