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会计岗位职责
【篇一:医院会计岗位职责】
会计岗位职责
1、在财务科长领导下,搞好会计核算,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协助编制预算,控制预算定额,合理使用资金,以保证医院各项事业的需要。
2、负责各项会计事务处理,及时、认真、准确地填制记账凭证。做到科目准确,数字真实,账账相符,账面整洁,凭证完整,装订整齐,记载清晰,日清月结,报账及时。做好总账登记及会计核算工作。
3、及时、正确地编制会计报表,编制的报表要做到数字真实、准确、衔接,做到账表对口,并认真分析,有情况,有说明,经院长核准,按时上报。
4、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正确进行会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科长汇报。经常检查收支情况,分析费用升降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
5、严格执行结算纪律,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6、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角度,及时提出建议,以达到少花钱多办事的目的。
7、管好会计档案,做好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保存、移交工作。
8、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会计员职权条例”和有关规定。 9、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会计业务任务。
【篇二:医院财务工作制度及人员岗位职责】
昭通市第二人民医院财务部门工作制度
1、执行《会计法》、《医院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全院财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2、严格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严格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监督,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监督。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不徇私情,与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
3、根据事业计划,正确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及时报送会计月报和年报(决算)。
4、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对各项开支实行预算管理,对临时必须的开支要按照审批手续办理。严格实行成本核算,加强成本控制,降低医院运行成本,努力增收节支,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
5、当好领导参谋,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汇报业务收支、财产管理等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和管理工作。
6、医院对外所有开支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帐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办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及院领导签名后方能以据报销。一切空白字条,不能作为正式凭证。出差及因公借款,须经主管部门和院领导审批,任务完成后一周之内办理结帐报销手续。
7、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债务,防止拖欠,避免呆帐。
8、财务部门应与有关科室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国有资产进行经常的监督,及时清理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9、银行帐号和支票不得出借给任何单位及个人。签发空白支票时必须严格登记,不得签发空头支票,领用支票要办理相关手续,支票领出不得转让他人,并在5日内交回注销。支票填错不得涂改,要加盖作废章进行消号,丢失支票要立即向银行挂失。
10、每月核对银行存款并填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发现差错及时查询,做到账账相符。
11、每日收入的现金当日存入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壹万元(10000元),不得以“白条”顶现金库存。严禁挪用公款和以长补短。出现差错如实反映,报经院领导研究处理。
12、做好原始凭证、账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核算资料的归档、整理及装订工作。
13、加强医疗机构经济活动内控制度建设,建立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昭通市第二人民医院会计监督制度
1、会计监督是会计的主要职能之一,是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的主要手段。要经常教育引导财务人员提高认识、端正思想、秉公办事,按照《会计法》和《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以及有关规定做好会计监督工作。
2、会计监督是每个会计人员的责任。要严格制定各级会计人员职责并定期检查落实。
3、各级会计人员在经办每一项经济业务时,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和必须的审批手续。对不合法、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楚、手续不完备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要求其更正、补充、补办手续。
4、凡购入物都必须履行审批、采购、验收入库、入帐等手续。对不合格的设备、临近到期的药品、残次品以及非正当渠道购入的一切物品、或数量、规格、含量、金额不符的,保管人员不予验收,财务不予报销。
5、经批准外购材料、设备,严格按合同办事。对外地的一切托收要严加管理和控制,货没到或货未到齐以及品种、规格、质量、数量、价格等与合同不符的,应立即提出拒付或部分拒付。
6、财务负责人应对基层单位如职工食堂、总务科等单位的会计及药品会计、器械科会计、门诊收费、住院收费、新农合报帐等处加强财务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其财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对于大型设备的购置、基本建设项目要严格计划管理。超计划、无计划、无审批手续自行购置的物品,财务不予付款。
8、对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现象及时向领导汇报处理。 昭通市第二人民医院经费审批及报销制度
为规范会计行为,明确职责权限,适应医院预算管理和成本核算的需要,加强财务管理职能,使医院各项经费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定。
1、医院的一切财务收支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2、医院经费开支权限应体现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集中控制的原则,执行“三重一大”的规定,坚持财务开支由授权审批、层层负责的原则。
3、医院各项经费开支的审批有明确审批权限规范与程序,授权范围和内容应在授权书中明确,实行先下级,后上级逐级上报审批的制度。
4、院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审批的事项:医院年度预算;预算内开支金额在限额以上的经费支出;追加和调整预算项目;对外投资、合作、捐赠、技术转让等事宜;其他重大经济事项。
5、报销的原始单据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必须是由税务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或财政部门监制的、适用的正式收据;字迹清楚,数字
准确,不得涂改、挖补;出票单位的公章;对不符合规范的原始单据不予报销。
6、所有的借款必须在经济活动结束后1 个月内报销,
7、严格现金管理,大于现金支付额度的支出,应使用银行转账支票结算,如因特殊原因使用现金时,应由主管院领导批示。
8、坚持权责对等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和重大经济事项实行领导负责制。
9、如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医院带来经济损失的,应由直接经办人和第一审批人承担主要责任,并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昭通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收费制度
1、收费员工作必须细心负责,态度要热情和蔼,准确掌握药价和各种医疗项目的收费标准,简化手续,减少排长队现象。
2、交付现金要唱收唱付,当面清点,开出收据,留有存根复核和备查。对医疗保险、公费医疗、记帐合同、新农合医疗,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3、病员出院,住院处根据科室的出院通知单结算、收费或记帐。 4、病员住院期间,住院处应定期进行结算,随时与科室联系及时催收病员欠费。
5、收费处要建立交接班制度。现金必须当面清点,汇总打印报表,清点钱、账、表相符后向出纳缴结。如有不符,需立即查找原因,及时解决。
6、收费员收取的现金,每日下班前向财务部门完成缴结,不得超限存放现金。
昭通市第二人民医院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1、凡医院所需的各种财产物资(除药品和图书外),均由物资部门统一负责采购、调入、供应、管理、维修。要尽可能修旧利废,做到物尽其用,节约使用。
2、物资部门负责管理的财产、物资,应建立健全帐目,指定专人采购、领发、保管,加强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清点实物,核对帐目。要求帐物相符,保证物资安全,防止积压损坏、变质、被盗。有关人员要经常深入科室,了解需要,指导、协助有关人员管好、用好物资。
3、各科室所需物资,按月、季、年编制计划送物资采购部门,经院领导审批后列入采购计划进行购买,按计划供应。属于交回物资要交旧领新。
4、各种物品、被服的报废,要办理报废手续。物资部门对报废物资要妥善管理。医院的财产物资,任何人不得私自取回。重大财产物资的报损、报废,及财产物资变价、转让或无价调拨,须根据具体情况,经科室评议,由物资部门审核转院领导报主管部门批准处理,不得擅自处理。报损、报废复价残值应上缴医院财务部门。 5、各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物品请领、保管及注销工作。
【篇三:医院财务科岗位设置及工作职责】
财务科岗位设置及工作职责
财务科下辖三个二级单位:会计室、门诊收款室、住院记账处。担负着科学编制预算、依法组织医院收入、控制医院各项支出,积极筹措并合理运用资金,加强经济活动的控制和监督等任务。具体岗位设置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财务科科长
在院长领导下,负责财务科的全面工作。
⒈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国家财经纪律。按照《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和各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并随政策法规的变动及时完善更新;
⒉认真履行财务监督职能,对医院所有的经济活动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对医院各部门的所有经济活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和指导,发现违规违纪行为予以及时制止和纠正,如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院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⒊按照医院财务管理需要和内部控制的要求,确定财会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方案;做到岗位设置合理、职权明确、互相监督、互相制约。并对所有财务人员按照各自的岗位职责进行检查考核,奖惩分明,公正处事,促使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⒋制定实施医院增收节支措施。积极组织收入,做到收费规范合理,有依据、有标准;严控各项开支,监督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⒌运用会计资料,采用科学方法,进行经济预测,找出经济管理中的漏洞和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充分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