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工程、总平、运动场工程 维修加固工程、拆除工程 单独土石方、单独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单独桩基工程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 单独装饰工程、单独通用安装工程 市政工程 临时设四 施费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总平、运动场工程 维修加固工程、拆除工程 单独土石方、单独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单独桩基工程 1.54 1.54 1.27 2.77 2.77 2.77 2.77 2.5 2.19 2.19 7、单独土石方、单独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单独桩基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与其配套的工程。
8、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施工费已包括施工现场设置安防监控系统设施的费用,如未设置或经现场评价不符合《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数字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13]39号)规定,安全施工费费率乘以系数0.75。
3.工程不在市区、县城、镇时
序 项目 号 名称 工程类型 取费基础 基本费说明 费率(%) 环境一 保护费 0.12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 单独装饰工程、单独通用安装工程 1.48 0.74 分部分项 工程量清 1.04 单项目定 额人工费+单价措施 1.04 项目定额 人工费 0.68 市政工程 文明二 施工费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总平、运动场工程 维修加固工程、拆除工程 0.68 1、表中所列工程均为单独发包工程。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2、单独装饰工程、单独通用安装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与其配套的工程以及单独发包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的通信工程、信号工程、供电工程、智能与控制系统安装工程。 3、市政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与其配套的工程以及单独发包的市政给水、燃气、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机械设备安装、路灯工程。 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不含单独发包的通信工程、信号工程、供电工程、智能与控制系统安装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与其配套的工程。 单独土石方、单独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单独桩基工程 0.68
序 项目 号 名称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 单独装饰工程、单独通用安装工程 市政工程 安全三 施工费 分部分项 工程量清 园林绿化工程、总平、运动场工程 单项目定 额人工费维修加固工程、拆除工程 +单价措施 单独土石方、单独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项目定额 人工费 程、单独桩基工程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 临时四 设施费 单独装饰工程、单独通用安装工程 市政工程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取费基础 基本费说明 费率(%) 2.84 1.27 1.63 1.63 1.18 1.18 0.98 2.13 2.13 2.13 5、园林绿化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园路、园桥、亭廊等与其配套的工程。 6、维修加固工程、拆除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与其配套的工程。 7、单独土石方、单独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单独桩基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与其配套的工程。 8、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施工费已包括施工现场设置安防监控系统设施的费用,如未设置或经现场评价不符合《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数字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13]39号)规定,安全施工费费率乘以系数0.75。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总平、运动场工程 维修加固工程、拆除工程 单独土石方、单独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单独桩基工程 2.13 1.92 1.69 1.69
(二)其他总价措施项目费
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工程定位复测费等其他总价措施项目费应根据拟建工程特点确定。
1.编制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标底)时,招标人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选择列项,按以下标准计取。 2.编制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计算基础自主确定相应费率并计算措施项目费。
3.编制竣工结算时,其他总价措施项目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金额计算,发、承包双方依据合同约定对其他总价措施项目费进行了调整的,应按调整后的金额计算。 其他总价措施项目费计取标准
序号 1 2 3 4 项目名称 夜间施工 二次搬运 冬雨季施工 工程定位复测 计算基础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 费率(%) 0.8 0.4 0.6 0.15
二、其他项目费 (一)暂列金额
暂列金额应根据拟建工程特点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