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2.1本公司的设备保养是以预防为主,定运行工时进行保养的原则,分为例行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
4.2.2.2设备保养的分级和作业内容是根据实际使用中技术情况的变化;设备的结构;使用的条件;环境条件等确定。
4.2.2.3设备保养的分级和作业内容是根据零件磨损规律,老化规律,把程度相近的项目集中起来,在达到正常磨损,老化将被破坏前进行保养,保持设备整洁,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设备早期损坏,达到设备维持正常运行的目的。 4.2.3设备的例行保养
4.2.3.1例行保养作业由设备操作人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以清洁、补给、安全、检视为主,坚持每天开工之前、运行中、收工后的三检制度。 4.2.3.2 设备启动前的工作项目:
1) 清洁设备,清除与生产无关的杂物。
2) 检查各指示仪器,仪表,操作按钮和手柄以及紧急停止按钮是否正常。 3) 检查各部位有无漏水,漏气,漏电的现象。 4.2.3.3设备运行中的检查。
1) 注意各仪器仪表的工作情况,及各部位有无异常的声响。 2) 运行中注意安全部件是否正常。
3) 遇异常情况要及时向相关部门负责人报告。 4.2.3.4收工后的作业项目
1) 清洁设备外部,除去管道和容器内的生产用料,清洁各种零部件。 2) 放尽系统内的剩水,检查润滑油的质量,油量视需要补给。 3) 排除运行中发现的缺陷和故障。 4.2.4一级保养
4.2.4.1一级保养是各级技术保养的基础,各级技术管理部门必须十分重视一级保养工作的质量。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
4.2.4.2主要作业内容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检查操纵、指示用仪器、仪表、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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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位、各种阀门、润滑油油平面。 4.2.4.3一级保养每二个月为一个周期。 4.2.5二级保养
4.2.5.1 设备的二级保养以清洁、检查、调整、校验为中心内容。由专业维修人员负责执行。
4.2.5.2作业内容:除执行一级保养作业项目外,另检查运动部件的润滑油状况,清洗各类滤清器,检查安全机件的可靠性,消除隐患,调整易损零部件的配合状况,旋转运动部位的磨损程度,校验指示用仪器仪表和控制用仪器仪表、计量用仪器仪表,延长使用寿命,维护设备的技术性能。 4.2.5.3二级保养为六个月一个周期 4.3 使用过程故障维修
4.3.1生产过程中若发生机械设备故障,现场操作人员应及时通知本组组长联系维修人员维修,并填写“设备维修记录单”。
4.3.2维修工必须凭“设备报修单”进行维修,“维修单”统一由操作者填写,并由车间主管签字后交到生产部,再统一安排给维修工实施维修。
4.3.3设备维修后,经使用人检验正常运行验收,填写《设备检修记录》。后再进行正常工作。 5.相关文件 施工检维修管理制度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6.相关记录 《设备检修计划》 《设备检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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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确保施工和检修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在施工和检修工作过程中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是用于公司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工程施工及所有检维修作业管理。 3.职责
3.1公司生产部是公司设施设备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施工和日常检维修管理。
3.2行政部负责检修期间安全监督管理。 4.程序
4.1施工前的准备
4.1.1公司新建、改建、扩建、技措、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按照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方案,报请主管领导批准。
4.1.2有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施工时,应由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管理现场的安全工作,分包单位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的指挥,对分包给建筑安装队施工的工程项目,工程承包合同要明确安全责任和要求,对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施工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具体执行《承包商管理制度》。
4.1.3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检维修方案(施工组织设计),都必须有危害识别和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内容。大型吊装、大型设备拆除等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批准后方可开工。 4.2 安全培训教育
4.2.1 对于外来施工检修人员,行政部负责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入厂安全培训教育,对考核合格的作业人员发放入厂证,并保存教育记录。
4.2.2 检修前,作业现场所在部门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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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2) 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3) 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4) 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4.3 安全措施的确认
4.3.1检修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检修组织落实、检修人员落实和检修安全措施落时情况。
4.3.2 检修现场应根据GB 2894 的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4.3.3 设备使用、检修部门、生产部、行政部共同到场对安全措施进行确认。 4.3.4 未经厂安全负责人交待和未经生产岗位班组长同意,检修人员不得进行检修工作。
4.3.5 涉及危险区域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应办理作业许可手续。
4.4 劳护用品、机具的配备
4.4.1所有检修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并严格执行检修规程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
4.4.2负责检维修的人员应对所用的机具材料、设备零件及各种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具进行认真的检查与配备,根据检维修任务布置检维修现场,保证各通道畅通,对于检查不合格的各种设备、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具等要进行修复或更换。 4.5施工现场管理
4.5.1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知本系统、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施工单位必须同时遵守生产建设单位的有关安全制度,并接受监督。
4.5.2施工现场,按施工总平面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应符合安全要求,安排施工临建设施及机具、材料和水、电、气(汽)管网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和工业卫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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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施工现场内的坑、井、孔洞、陡坡、高压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场所等,必须设置围栏、盖板、危险标志,夜间要设信号灯,必要时指定专人负责。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或拆除。
4.5.4施工现场的道路必须保持畅通,道路宽度、转弯半径必须保证行车安全要求,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频繁地点,应设临时交通指挥和交通标志。 4.5.5阴暗场所和夜间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 4.5.6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监督下进行。 4.6检修现场安全检查
4.6.1各级安全人员要深入现场,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危及安全的作业,有权制止并帮助拟定安全措施。
4.6.2设备检修部门要派专人在现场进行监督。作业不停,监督人员不能撤离。 4.6.6现场监督人员有权制止施工过程中的“三违”行为,及时向上级汇报。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停止作业,再进行汇报。 4.7施工、检维修完工后处理 4.7.1一切安全设施恢复正常状态。
4.7.2检维修后的设备按规定进行试运行合格后,经设备所在部门确认后,双方办理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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