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印发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
表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中府[2010]49号 【发布部门】中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4.06 【实施日期】2010.04.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山市人民政府印发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中府〔2010〕49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现将《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围绕主要目标任务扎实开展工作
2010年是深入贯彻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4年) 》,全面建设“三个适宜”新型城市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各项工作,对于我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保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的总体要求 1 / 6
和“调结构、增后劲、促发展、惠民生”的工作重点,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
《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作为本单位工作重点,扎实推进,落实到位,务求实效,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突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制定科学合理的落实方案。按照提速增效的要求,突出工作重点,确保中心工作有新突破、新进展。对重点事项进行重点跟进,将任务分解到具体科室并指定分管领导亲自负责。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统筹协调,在本单位内部实行目标管理,定期检查工作进展,分阶段落实政府工作目标,力争提前完成任务。
三、加强协调,认真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问题
各责任单位在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过程中,要善于突破难点,疏通瓶颈环节,通过解决难点问题促进工作任务完成。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单位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协调,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提出解决意见。市政府成立督办工作组,对落实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和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加强协调,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四、落实责任,建立目标任务执行情况问责制
各责任单位“一把手”是落实政府工作目标任务的第一责任人,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并按照责任分工明确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市直单位和镇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工作。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克服困难,采取扎实措施,创造性地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未能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其主要领导要向市政府作专项报告,说明原因和落实措施。 五、全程督办,建立健全督办落实机制
市政府办公室对主要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实行全程督办服务,各责任单位于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上季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市政府继续从有关部门 2 / 6
抽调一批调研员、副调研员组成4个《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专项督办组,由市政府
办公室统筹开展督办工作。督办组每月确定督查专题,通过实地察看、现场听取情况汇报等方式,检查工作进展,重点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向市政府提交督办报告和提出工作建议意见;重要事项直接向市政府领导报告,加强解决问题的力度。 六、加强宣传,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市政府办公室向社会公开《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阶段完成情况,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在实施过程中,对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项目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予以及时通报,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
1、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 2、中山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督办工作方案
中山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四月六日
附件1:
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主要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 号 一、2010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 生产总值增长1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社会消1 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4%,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升幅在3%以发展和改革局 内。 2 3 / 6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9%。 经济和信息化局 责任人 黄桂光 谢克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