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压电梯定期检验自检报告
(试用模版)
设备注册代码 使用单位名称 设备使用地址 使用单位设备编号 企业自检人员
技术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维护保养单位(盖章) 填写说明
1、“控制方式” 填写用的代号:
控制 手柄开关控手柄开关控按钮控制 按钮控制 信号集选并联梯群方式 制、自动门 制、手动门 、自动门 、手动门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代号 SZ SS AZ AS XH JX BL QK 2、自检结果栏统一规定为:检验合格项填写“√”、不合格项填写“×”、无此项填“/”。自检结论栏根据相应自检结果填写“合格”、“不合格”或“无此项”,每个自检结论栏只填写唯一的结论。
3、有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有需要说明的项目,可用简单文字说明。 4、所有项目的自检结果、自检结论及表格中的数据应根据电梯的实际情况填写,不应有空项,对于不适用的项目填写无此项。
5、本报告书如果填写有误,应画双斜线进行杠改,在旁边写上正确数据,更改后应签上自检人员姓名及更改日期。错误之处不得使用涂改液、涂改带或其它方式进行更改。
6、本报告书应采用签字笔或蓝、黑墨水笔手工填写,不得采用复印或其它方式替代填写。
7、自检过程中如有不合格项目,应在整改意见栏中如实填写整改意见及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如没有整改项目则填写“/”。栏目相应人员处应有维护保养人员及质检员的签名及日期。
8、维护保养单位对本报告书的真实性和结论负责。在本报告书上签字的质检员、维保人员应持证上岗。
9、本报告书的封面页必须有维护保养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维护保养单位印章,否则本报告书无效。
10、本报告书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消防员电梯》(TSG T7002-2011,含2013年第1次修及2017年第2次修改》规定要求制定,关于年度维保项目和要求由制造厂家制定,以上2份报告原件交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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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压电梯定期检验自检报告书
设备品种 设备注册代码 设备使用地点 使用单位代码 使用单位设备编号 安全管理人员 制造日期 制造单位名称 /改造单位名称 型号 产品编号 使用单位地址 维护保养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额定载重量 kg 额定速度 上行 m/s 设备 下行 m/s 技术 层站门数 层 站 门 控制方式 参数 油缸数量 顶升型式 □间接式; □直接式 主要□万用表 □压力表 □塞尺 □线锤 检验□游标卡尺 □钢直尺 □放大镜(20倍) □卷尺 仪器设备 □温湿度计 □测力计 □便携式检验灯 □验电器及常用电工工具 □限速器测试设备 □其它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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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自检内容与要求 自检自检结果 结论 (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 (2)安全技术档案应保存完好,包括: ① 1.1、1.2、1.3所述文件资料[1.2的(3)项和1.3的(4)项除外] ② 监督检验报告 ③ 定期检验报告 ④ 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 1 ⑤ 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技1.4 ⑥ 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 术使用 资资料 ⑦ 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料 ⑧ 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 ① 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② 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③ 其它档案和制度 (4)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5)按照规定配备的液压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1)应当在任何情况下均能够安全方便地使用通道; 采用梯子作为通道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 通往机房或者机器设备区间的通道不应当高出楼梯所到平面4m; ② 梯子必须固定在通道上而不能被移动; 2.1 机房③ 梯子高度超过1.50m时,其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应当在65°~75°之间,并不易滑动或者翻转; 通道④ 靠近梯子顶端应当设置把手。 与通(2)通道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 道门 (3)机房通道门的要求: ①宽度应当不小于0.60m,高度应当不小于1.80m; 2 ②不得向房内开启; 机 ③应当装有带钥匙的锁,并且可以从机房内不用钥匙打开; 房 ④门外侧有下述或者类似的警示标志:“电梯机器——危险 未经允许禁止入内”。 及 2.2 机房应当专用,不得用于液压电梯以外的其他用途,并设有消防设施。 相 关 2.4 设 照明(1)机房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在机房内靠近入口(或多个入口)处的适当高度应当设有一个备 与插开关,控制机房照明。 座 (2)断相、错相保护功能有效,液压电梯运行与相序无关时,可以不设错相保护; (3)层门和轿门旁路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①在层门和轿门旁路装置上或者其附近标明“旁路”字样,并且标明旁路装置的“旁路”状态2.5或者“关”状态; 控制②旁路时取消正常运行(包括动力操作的自动门的任何运行);只有在检修运行或者紧急电动运柜 行状态下,轿厢才能够运行;运行期间,轿厢上的听觉信号和轿底的闪烁灯起作用。 (4)应当具有门回路检测功能,当轿厢在开锁区域内、轿门开启并且层门门锁释放时,监测检查轿门关闭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检查层门门锁锁紧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和轿门监控信号的正确动作;如果监 测到上述装置的故障,能够防止电梯的正常运行” 4
项目 自检内容与要求 自检自检结果 结论 2.6 主开(2)主开关不得切断轿厢照明和通风、机房照明和电源插座、轿顶与底坑的电源插座、液压电梯 关 井道照明、报警装置的供电电路。 2.8在连接液压泵到单向阀之间的管路上应当设置溢流阀,溢流阀的调定工作压力不应超过满载压力的140%。考虑到液压系统过高的内部损耗,可以将溢流阀的压力数值整定得高一些,但不得高于满载压 力的l70%,在此情况下应当提供相应的液压管路(包括液压缸)的计算说明。 2.9在停电状态下,机房内手动操作的紧急下降阀功能可靠。在此过程中为了防止间接作用式液压电梯 2 的驱动钢丝绳或链条出现松弛现象,手动操纵该阀应当不能使柱塞产生的下降引起松绳或松链。该阀应当由持续的手动揿压保持其动作,并有误操作防护。 机 2.10对于轿厢上装有安全钳或夹紧装置的液压电梯,应当永久性地安装一手动泵,使轿厢能够向上移房 动。手动泵应当连接在单向阀或下行方向阀与截止阀之间的油路上。手动泵应当装备溢流阀,溢流阀的 及 相 调定压力不应超过满载压力的2.3倍。 关 2.11液压系统油温监控装置功能应当可靠,当液压系统液压油的油温超过预定值时,该装置应当能立设 即将液压电梯就近停靠在平层位置上并打开轿门,只有经过充分冷却之后,液压电梯才能自动恢复上行 备 方向的正常运行 2.13 油箱中的油位应当符合要求且易于检查。 2.14 接地 (2)所有电气设备及线管、线槽的外露可以导电部分应当与保护线(PE,地线)可靠连接。 动力电路、照明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的绝缘电阻应当符合下述要求: 2.15 标称电压/V 测试电压(直流)/V 绝缘电阻/MΩ 电气 安全电压 250 ≥0.25 绝缘 ≤500 500 ≥0.50 >500 1000 ≥1.00 (2)限速器或者其他装置上设有在轿厢下行速度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之前动作的电气安全装置,3.4 以及验证限速器复位状态的电气安全装置; 限速(3)限速器各调节部位封记完好,运转时不得出现碰擦、卡阻、转动不灵活等现象,动作正常; 器 (4)受检液压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每2年进行一次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校验结果应当符合要求。 3 3.6 (3)门上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井 井道用钥匙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 道 安全 及 门 (4)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 相 3.7 (3)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关 井道匙也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 设 检修 备 门 (4)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 3.9轿厢与面对轿厢入口的井道壁的间距不大于0.15m; m 轿厢与井对于局部高度小于0.50m或者采用垂直滑动门的载货电梯,该间距可以增加到0.20m; m 道壁距离 如果轿厢装有机械锁紧的门并且门只能在开锁区内打开时,则上述间距不受限制。 5
2017.10.1新版液压电梯定期检验自检报告书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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