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税收法律
第一节 税法概述 (一) 税收概述 1、税收概念
税收是以国家为主体,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法律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的分配形式。 (1)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2)国家征税的主要目的是履行国家职能。 (3)国家征税凭借的是政治权力。 (4)税收具有法定性。
(5)税收属于分配范畴,分配的对象是部分剩余价值。 2、税收的特征 (1)强制性。 (2)无偿性。 (3)固定性。 3、税收职能
(1)组织收入的职能。 (2)调节经济职能。 4、我国税收种类 (1)按征收对象分:
①流转税。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 ②所得税。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③资源税。主要包括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 ④行为税。主要包括印花税、车船使用税、车辆购置税。 ⑤财产税。主要包括房产税、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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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税收的管辖权限分: ①中央税。 ②地方税。 ③中地共享税。
(3)按税收的计税依据分: ①从价税。 ②从量税。
4、按税负能否转嫁分: ①直接税。 ②间接税。 二税法 1、税法的概念
税法,即税收法律制度,是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和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经济法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 2、税收法律关系 (1)税收法律关系概念。 (2)税收法律关系特点。 ①主体的一方必须是国家。 ②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 ③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④财产所有权或支配权单向转移。 3、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1)主体。 ①征收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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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纳税主体。 ③其他税务当事人。 (2)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 (3)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第二节 流 转 税 一 增值税 1、增值税概念
增值税是对从事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消费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生产型增值税三种类型。 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属于生产型增值税。 2、增值税的纳税人
增值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从事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1)一般纳税人。 (2)小规模纳税人。 3、增值税的纳税范围 (1)一般范围。 ①销售或进口货物。 ②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2)特殊项目。 ①视同销售行为。 ②混和销售行为。 ③兼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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