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厦门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管理办法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厦门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

建立一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高水平

的指导教师队伍,按照研究生导师资格定期考核、动态调整的原则,根据《厦门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聘任办法》,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所有在岗的校内和校外研究生导师 二、考核期限

研究生导师一般三年为一个聘任期,聘任期满后(即从获得导师资格日始满三年)应对研究生导师资格考核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申请考核期适当顺延。聘期内出现重大研究生培养质量问题或学术道德问题的,各学位点或专业领域所在学院应提前对其导师资格开展考核和审议。考核工作一般在每年5月份进行。

三、组织机构

研究生导师聘任期满考核由研究生学院组织,各学位点或专业领域所在学院的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具体考核工作;考核相关材料交研究生学院备案。

四、考核内容

聘任期满考核主要考核校内、校外导师在聘期间的职责履行情况,

包括指导研究生、从事研究生教学、开展科学研究及师德师风等方面的情况。校内、校外导师分别填写《厦门理工学院校内研究生导师考核表》、《厦门理工学院校外研究生导师考核表》,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一)学术道德情况考核

研究生导师有如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导师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而受到刑事处分者;

2.思想政治、品行道德出现严重问题,不能为人师表者; 3.有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情况,学术作风存在严重问题者; 4.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或学术规范,或对研究生违纪违法或学术不端行为负有责任,造成恶劣影响或有其他对研究生培养或研究生教育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行为的;

5.在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研、学位论文答辩等工作中渎职失职、徇私舞弊者。

(二)校内导师考核

校内导师为研究生培养第一负责人,主要对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学术水平、科研创新能力和个人综合素质提升进行指导。

1.招生情况

连续三年内至少招收一届研究生并承担相应的指导任务。指导教师连续三年没有指导新的硕士研究生,取消导师资格。

2.研究生课程教学和培养情况

导师承担研究生课程教学和培养任务的,要严格遵守《厦门理工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按时提交各类教学和

培养文档。指导教师不按时提交各类教学和培养文档,或不遵守学校相关教学管理规定造成教学事故的,扣发当年导师酬金,情节严重的取消导师资格。

3.指导研究生实践工作情况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导师应按照《厦门理工学院关于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企业实践安排及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研究生各实践环节的指导。积极为研究生联系和推荐实习单位,与校外导师共同审定学生的实习计划,督促学生按时提交各类实习实践文档。学生实习期间导师应定期安排走访实习单位,及时了解学生工作生活的实际情况。研究生的专业实践期限原则上不少于一年。

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不能为研究生创造实习条件,所指导的研究生连续2年不能按时进入企业开展专业实习工作的,暂停下一年度招生。

4.指导研究生论文工作情况

导师应按照《厦门理工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安排》和《厦门理工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的要求按时完成学位论文各个环节的指导工作;根据研究内容和方向合理选题,按时开题,确定合适的论文题目,其中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毕业论文选题必须来源于企业生产实践;导师指导研究生论文中期检查或预答辩中,论文在研究方向、研究深度、工作进度、工作质量等方面不得出现严重失误;导师要对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质量整体把关,在研究生提交给各领域和研究生学院查重、送审或抽查的学位论文不得出现不合格情况。

厦门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管理办法

厦门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管理办法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建立一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高水平的指导教师队伍,按照研究生导师资格定期考核、动态调整的原则,根据《厦门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聘任办法》,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7av458vwpw4oweh0q68m0sr9z0p08p00nx6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