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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后现代主义建筑的特征与审美
作者:李艳红 陆娟
来源:《文艺生活·文海艺苑》2011年第04期
摘要:任何建筑理論的产生、发展和消亡都离不开其所处的历史环境和时代背景。后现代主义的产生也是如此。它是20世纪后期艺术发展的重要形式,并且一直影响到今天的许多领域。尤其在后现代主义的建筑中,我们可以感触各种不同形式和风格的建筑语义以及它们的设计理念。
关键词:后现代主义;建筑特征;思想精髓
中图分类号:J5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1)12-0200-01
伴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从最原始的审美风格不断向前发展着,当一种风格适合了大多数人的审美要求,它必然照就人们形成新的审美情趣,于是这个世界上又诞生了一个新的审美标准——后现代主义。
一、后现代主义概念
真正的建筑美学新风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开始酝酿并于六、七十年代开始劲吹的、经过“二战”结束后的头几年的探索,到现代主义后期,无论是建筑实践还是建筑理论,都在酝酿着对原有审美理想和审美标准的超越“这种超越最典划的实例便是”1955年落成的由勒·柯布西耶设计创作的朗香教堂门这与他的二十年代《走向新建筑》的理论主张迥异其趣,甚至背道而驰正如吴焕加教授所指出的,“勒·柯布西耶二战之后建筑风格上的变化正是表现了一种新的美学观念,新的艺术价值观。概括地说,可以认为勒氏从当年的崇尚机器美学转而赞赏手工劳作之美;从显示现代化派头转而追求古风和原始情调;从主张清晰表达转而爱好浑沌模糊,从理性主导转向非理性主导这些显然是十分重大的风格变化、美学观念的变化和艺术价值观的变化”。
二、后现代主义的建筑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