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电焊前应检查焊机的电源线的绝缘是否良好,焊机应避雨雪、潮湿,放置在干燥处。 3、焊机、导线、焊钳等接点应采用螺栓或螺母拧接牢固。
4、焊机二次线路及外壳必须接地良好,接地电阻不小于1MΩ( 欧)。
5、开启电开关时要一次推到位,然后开启电焊机;停机时先关焊机再关电源开关;移动焊机时应先停机断电。 6、焊接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关好电焊机;焊条头不得乱扔,应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7、电弧切割或焊接有色金属及表面涂有油品等物件时,作业区环境应良好,人要在上风处。 8、作业中注意检查电焊机及调节器,温度超过60 °C应冷却。 9、发现故障、电线破损、熔丝一再烧断应停机维修或更换。 10、电焊时的二次电压不得偏离60——80V(伏)。
广州市三本有限公司 2011年1月5日
气焊(割)工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乙炔、氧气瓶、橡胶软管接头、阀门等可能泄露的部位是否良好,焊炬上有无油垢,焊(割)炬的射吸能力如何。 2、氧气瓶、乙炔气瓶应分开放置,间距不得少于5米。作业点宜备清水,以备及时冷却焊咀。
3、使用的胶管应为经耐压实验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代用品、变质、老化、脆裂、漏气和沾有油污的胶管,发生回火倒燃应更换胶管,
可燃、助燃气体胶管不得混用。
4、当气焊(割)炬由于高温发生炸鸣时,必须立即关闭乙炔供气阀,将焊(割)炬放入水中冷却,同时也应关闭氧气阀。 5、焊(割)炬点火前,应用氧气吹风,检查有无风压及堵塞、漏气现象。
6、对于射吸式焊割炬,点火时应先微开焊炬上的氧气阀,再开启乙炔气阀,然后点燃调节火焰。 7、使用乙炔切割机时,应先开乙炔气,再开氧气;使用氢气切割机时,应先开氢气,后开氧气。 8、作业中。当乙炔管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先将焊机或割炬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 9、当氧气管着火时,应立即关闭氧气瓶阀,停止供氧。禁止用弯折的方法断气灭火。 10、进入容器内焊割时,点火和熄灭均应在容器外进行。
11、熄灭火焰、焊炬,应先关乙炔气阀,再关氧气阀;割炬应先关氧气阀、再关乙炔及氧气阀门。
12、当发生回火,胶管或回火防止器上喷火,应迅速关闭焊宽慰上的氧气阀和乙炔气阀,再关上一级氧气阀和乙炔气阀门,然后采取灭
火措施。
13、橡胶软管和高热管道及高热体、电源线隔离、不得重压。 14、气管和电焊用的电源导线不得敷设、缠绕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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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火警、火灾的处理程序和方法,确保火警、火灾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和处理。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辖区内火警、火灾的应急处理。
3.0职责
3.1主管经理负责监督及抽查培训实施情况,验证培训效果及对外联系培训教师。 3.2保安部主管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3.3保安部负责协助消防管理中心组织灭火扑救。 4.0程序要点 4.1报警与确认。
4.1.1火警信息。火警信息可以是:
a)消防控制中心接收的火警信号(包括灯光、音响、消防主机显示屏显示); b)保安、治安分队执勤和巡逻中发现的火警; c)住户的报警。
4.1.2火警信息的确认。根据火警信息来源不同,火警信息确认可以是:
a)消防控制中心从自动报警装置系统接收的火警信息,应立即用对讲机/电话通知机电维修部当值电工(或附近保安员)赶赴预警现场确认是否由于自动报警装置系统误动发出的信息或有人违章(如烧纸、施工、向探头喷烟)引起的报警,若属于非误报,则应查明预报原因,追踪烟雾来源,确认中应随时保持与消防控制中心的联系,并报告确认情况;
b)发现火警的保安员应立即赶赴火警现场,判明是否属于火警,若是人为违章造成的火警现象应予制止;若是火警,则按火警、火灾处理方法进行处置。
c)住户报警。公司任何人员或部门接到报警时,应立即用最有效的手段报告消防管理中心,并按火警、火灾处理方法进行处置。 4.2火警、火灾处理原则及办法。 4.2.1火警、火灾的处理原则:
a)确认的火警应在第一时间内向消防管理中心和“119”台报警的原则; b)立即开展扑灭火警、火灾的原则;
c)积极疏散所影响的住户,抢救被困人员的原则; d)将易燃易爆物品迅速撤离火源及毗邻场所的原则; e)尽力抢救公司财产和住户生命财产安全的原则。 4.2.2火警、火灾的处置办法:
a)公司任何员工发现火警,应立即就近取用灭火器材迅速扑灭火警;
b)若火警有发展趋势,应一边呼叫邻近人员参与控制火势,一边呼叫消防管理中心主管(班组长)和相关人员前往扑救; c)取用灭火器材时应正确选用灭火器(根据物质的燃烧特性)以免用错灭火器使回火复燃;
d)若是机房、电气发生火灾,应先切断一切电源,选用“1211”、干粉和CO2等灭火器直接喷射火源处,如有油的电器设备(如变压器、油开关)着火时,也可用干燥的黄沙盖住火焰,使火熄灭,装有自动灭火装置的场所,直接开启自动灭火装置施放药剂灭火。 4.3火灾扑救及现场控制。
4.3.1消防管理中心根据预先制定的灭火预案立即组织灭火和对现场进行控制,消防管理中心主管应亲临指挥,具体要求如下: a)向“119”台报警,并派队员到必经路口引导;
b)通知保安部紧急组织保安员赶赴火灾现场,进行外围警戒和交通管制;
c)通知保安部立即组织保安员赶赴火场进行疏散,救护被困人员,抢救财物,协助灭火;
d)通知机电维修部电工断开相关电源,开启自动灭火系统、排烟系统防水泵,保证消防供水; e)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在主管指挥下带领消防员铺设水带,施放灭火,控制火势。 4.3.2火灾现场及影响区人员的疏散:
a)公共娱乐场所超高层楼座的消防控制中心应通过消防应急广播装置进行广播,通报火灾情况,引导群众疏散; b)保安部保安员应逐户(楼层)通知受火灾影响的住户/顾客,引导住户疏散;或做好撤离准备;
c)公共娱乐场所值班电工在切断电源后应开通应急照明电源,火灾现场部门员工打开所有安全通道,引导住户/顾客有序地撤离。 4.3.3扑救:
a)公共娱乐场所和超高层楼座的消防控制中心应立即进行操作,同时遵守《消防系统操作标准作业规程》,将火灾单元的电梯迫降到底层,以供消防队员扑救用;
b)扑救工作应有组织地进行,在公安消防队未到达之前,消防管理中心主管或履行其职责的人员应负责火灾现场的指挥,调动一切人员利用所有消防设备和装备器材开展扑救工作;
c)公安消防队到达以后,消防管理中心主管迅速向公安消防队指挥员报告火情,移交指挥权,组织公司所有参战人员配合扑灭火灾。 4.3.4交通管制和现场治安的维护:
a)保安部主管亲临火灾现场组织并指挥所属保安员对火灾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和现场控制; b)撤出或移走妨碍消防或救护车辆通行的障碍;
c)阻拦与扑救无关的人员进入火灾现场或影响区,防止火场中物品被盗窃; d)看管被抢救的公私财物,在火灾扑灭前严禁任何人转移; e)保护现场使用的消防器材装备正常使用。 4.3.5疏散及转移物资:
a)保安部主管带领所属保安员协助安顿、疏散住户,协助运送火场中被困或受伤人员; b)保安员应积极主动进入火灾现场,撤出易燃、易爆物品,抢救公私财物。 4.4火灾扑灭后的处置。
4.4.1消防管理中心主管以及相关人员应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分析,评估火灾造成的损失,填写《火警、火灾事故报
告表》,组织对灭火预案的可靠性和有效性的讨论,必要时进行修改。
4.4.2保安部主管应组织保安员对抢救出的物品进行确认领取及转移到仓库保存。 4.4.3公司领导对受灾住户进行安慰及解决实际问题。
4.4.4主管经理应召集参与实施灭火扑救的部门负责人,总结灭火工作的经验及教训。
4.4.5机电维修部应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一次检查和清点,对已损坏的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提出补充申请。
5.0记录
《火警、火灾事故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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