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主任、副主任 单人 员工 双人 160~180 100 60 160~220 十、随领导出差,可根据情况参照领导的住宿标准。
十一、特殊情况需超出标准,必须经相关领导同意,否则超额部分自行承担。
十二、出差期间根据出差性质,给予一定的伙食补助,见下表(单位:元/天):
伙食补助 早餐 标准 中餐 晚餐 40元 10元 15元 15元 1、出差时间不足一天按以上标准补助误餐费。连续出差首日12:00前按一天计;回程日18:00后按一天计。
2、外出参加会议或学习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用由会议主办方支付的,不报销伙食补助,只报在路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3、接待单位负责食宿费用的不再发放伙食补助。
4、工作人员出差期间,事先经总经理批准就近办理私事的,其绕道的交通费由出差人自行承担,且期间不发伙食补助费。
5、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时,经汇报同意后按《招待管理》规定办理,但取消当日相应伙食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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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外出参加会议,食宿由会议主办方统一安排的,会议期间的食宿费可按会议规定开支,凭会议通知和票据报销。 十四、驾驶员出差津贴(单位:元/天):
驾驶员出差离开本市及三县地区享受出差津贴:25元/天,返回公司后及时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按照程序办理报销手续。其他人员驾驶车辆不享受该项津贴。
十五、公司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十六、因保管不当丢失交通票据,必须由本人写书面说明并提供旁证,经相关部门领导审批后才能报销。 十七、本规定由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八、本规定自2010年6月1日起执行,原相关规定同时作废。
第十三章 通讯管理制度
为提高办事效率,精减话费,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特订立本规定。 一、固定电话:
1、部门因业务或工作需要安装电话,应由所需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送呈行政办公室部办,经总经理批示后由行政办公室联系装机事宜。
2、各部门安装固定电话后不得随意移动,在使用过程中应轻拿轻放,如使用不当应照价赔偿。
3、内线电话主要用于机关各部门间的短暂联系或传达通知等,严禁谈心或长时间通话,否则,一经发现处罚20元。
4、禁止拔打与业务无关的电话,未经许可擅自拔打者每次予以10元的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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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业务需要拔打长途,应严格控制和掌握通话时间,杜绝电话里吹牛谈心。
6、因各部门电话由其负责人监督管理,并有权拒绝非本部门人员使用电话。
7、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本规定,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电话使用负有监督管理责任,严重不负责的处罚20元。 二、移动电话
1、公司为提供话费补助人员提供电话卡,总经理级别500元/月,副总经理级别300元/月,部门主管(经理及经理助理级别)150元/人,管理人员(副主任以上级别)100元/月,实习期人员50元/月,正式员工(含试用期) 元/月
2、公司补助话费人员在上班时间必须保持畅通,凡发现电话联系不畅,每次予以50元经济处罚,对工作造成损失,将予以重罚,三次以上,降低原话费补助标准。
第十四章 公司宴请接待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管理,严格控制和规范各项开支,本着“厉行节约、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现将《招待管理及审批程序》修订为《招待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规范了招待费的使用范围、标准等。
第二条、适用于公司需要对内、外的各项招待:上级及有关职能部门,相关业务单位、同行业、各类会议、拜访等招待。
第三条、招待费包括:餐饮、娱乐、住宿、旅游、礼品(如纪念品、购物卡、烟酒、茶叶)、会务等费用。 第四条、用餐程序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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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部门承办招待事项,由经办人填写《招待审批表》(见附表),说明招待项目、对象、人数及费用,经部门经理和分管领导批准后,交综合管理部订餐、报批,必要时申请部门需向总经理说明。 2、因工作需要进行招待,必须严格执行事前审批、事后监督程序。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填报,必须电话请示相关领导,得到批准后办理相关招待事宜,事后及时补报《招待审批表》。 3、宴请招待参照标准: 序号 1 2 3 4 职务 总经理 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标准(元/人) 备注 120 100 含酒水费 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 80 其他人员 60 4、用餐地点:原则上在协议酒店,凭综合管理部签发的审批表用餐,就餐完毕按授权签单。综合管理部负责每月与协议酒店进行对帐,并按照报销程序办理结帐手续。
5、招待陪同:招待就餐,原则上陪同人员不得多于来客人数,特殊情况下,经分管领导批准可适当增加陪餐人数。
6、招待用烟、酒:因宴请招待或日常招待需要用烟、酒,由经办人按程序办理出库手续,2包或2瓶以上数据需报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因工作需要安排客人娱乐的,按上述程序填写《招待审批表》经审批后办理。
第六条、来宾住宿费用标准
1、来宾住宿费用原则上自理,确需由本公司负责报销的,经审批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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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住宿费由我公司承担的,各部门按招待手续办理后,报综合管理部统一安排。 第七条、旅游费用
来宾需安排旅游,经审批后报销旅游相关费用。 第八条、礼品、会务
因工作特殊需要礼品(如纪念品、购物卡、烟酒、茶叶等)、安排会务,按下列程序办理:由项目实施部门负责人提出活动经费预算申请报告,详细说明项目所需费用的各项列支情况,报送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交总经理审批后统一负责实施。 第九条、其他
1、所有不符合招待审批规定的,如:事先未及时填写《招待审批表》或未批准而擅自招待的,财务部一律不予报销。
2、各项招待费用如超过标准(预算),均需另行报告、批准,未经批准的不予报销。
3、严禁企业内部相互宴请或作他用,一经发现,按所花费用的双倍在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4、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以公司名义招待亲属、朋友,经查实,对当事人作开除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5、招待用餐需饮酒的,必须适量,不得因酒误事或损害公司形象。 6、公司各级人员应勤俭节约、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扩大招待范围和开支标准,对违规违纪者除财务部拒绝予以报销外,还须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条、本规定由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2010年6月1日起执行。
第十五章 员工工作餐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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