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长效机制建设的思考
志愿者服务体现着公民的社会责任意识,是人们自觉为他人和社会服务、共同建设美好生活的生动实践,是现代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新形势下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多年来,中央文明委、教育部、共青团中央高度重视志愿者服务活动,先后出台文件,积极推进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开展。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是我国青年志愿活动的主体,大学生在为社会提供服务方面充分展示了专业技能和特长,在支教扫盲、科技推广、知识普及、环保宣传等方面都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特别是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大学生志愿者发挥了显著作用,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得到党和国家以及世界的高度认可,把我国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推上了新台阶。同时,在四川汶川抗震救灾中、哈尔滨第24届大学生冬运会、济南第11届全运会、上海世博会等一系列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中,展现出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勃勃生机。
近年来,经过创新和探索,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使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承载更多的作用和功能。2009年笔者承担了教育部重点课题“大学生志愿者服务长效机制建设研究”,通过全国设标,在10个省21所高校发放问卷2200份,回收有效卷1 890份,同时访谈教育部、团中央、中央文明委、财政部领导15人,中国青年报记者、大型赛会志愿者组织者20多人。经过认真研究,我们发现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还存在诸多问题。因此,研究和探索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的长效机制,努力促进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的长效化、规范化、常态化,具有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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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长效机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社会意识培养不到位,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主体在思想认识上有待进一步提高
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有效开展和全社会整体认知有一定的差距。有些地方政府还没有为志愿者服务活动创造充分条件,而且我国迄今为止尚未出台志愿者服务活动激励性政策,也没有必要的配套经费给予保障;企业只把参加实践的大学生当成廉价或者免费劳动力,使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得不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和有力支持,而不能很好地发展下去;相当数量的高校,对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的作用、意义缺乏深刻的理解和较深入的思考,管理职责不明确,工作程序混乱,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缺乏必要的权益保障;而一些家长往往把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当作一项不务正业的活动;同时部分大学生缺乏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看成是一种负担,只重自身收获,缺乏面向社会的眼光和投身社会建设的热情。调查发现:有93.3%的大学生愿意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有6.7%的大学生不愿意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表1);而对于参加志愿者服务的主要原因则五花八门(图1),有11%左右的学生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的目的不明确。
2、队伍建设薄弱,运行机制亟待进一步完善
从总体规划看,很多高校对志愿者服务活动缺乏总体的规划和设计,思考不全面,方法不得当,活动效果与期望值相距甚远;从组织管理体系看,存在领导体制责权不明,质量评价体系不健全,协调机制方面教学和学生工作未形成合力,注册制度不健全,操作不规范等问题;从基地化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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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看,校地双方的职责义务不够明确,学校志愿者服务活动存在随意性、盲目性,少数高校志愿者服务活动基地徒有虚名,使得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缺乏稳定和高质量的实践基地;从资金保障看,有些单位嫌麻烦、怕花钱,特别是经济困难的地方更怕增加负担,学校由于高教投资机制的不完善,用于志愿者服务活动的经费投入相对减少,致使投入力度不够,或缺乏稳定的经费支持。
3、活动项目流于形式,平台建设不牢固,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创新不够
当前,我国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内容陈旧,设置不够科学,专业特色不明显,在很大程度上不能满足不同层次、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需要,总体上与时代发展、大学生的发展需求还远不适应;组织形式和手段在一定程度上也显得不够科学规范,存在形式单一、以点代面现象;服务内容纵深推进不够,大学生志愿者活动的一些服务内容仍停留在较浅层次的社会公益服务和便民服务上,专业性、技能性不突出,而大学生志愿者提供的服务项目往往不切实际,导致地方接受志愿者服务的积极性不高;资源意识欠缺,整合力度不够,忽视高校自身资源优势,缺乏院系间的资源整合与协作,校际间资源整合力度不够,不能主动和校外单位联系,积极挖掘科研和生产经营企业优越的育人条件补充自己的不足,致使目前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知识层次不高,智力因素不多,创新性不强等。 4、保障机制不健全
大学生志愿者行动的保障机制不健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缺乏经费保障机制。高校团组织对志愿者经费的筹措,普遍重行政划拨,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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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募集,其经费来源多为共青团工作经费或通过团组织向上级争取经费,很少通过社会来募集资金,难以有效地利用大学生志愿者的品牌效应和社会效应取得社会公众的认同和支持,导致资金来源渠道单一,物质依托欠缺。二是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高校设置的奖励制度不完全鼓励学生参与志愿者活动,学校在学生的推优评优工作中,往往忽视大学生参与志愿者服务的经历,高校如果不对大学生志愿者给予价值肯定,不能建立一定的补偿制度,大学生志愿者活动的生命力就不会长久。调查显示:有35.2%的大学生在参加志愿者服务过程中未得到补助或补偿(图2)。三是缺乏必要的权益保障。从高校的情况看,大学生从事志愿者行动的权利和义务是模糊的,学校对大学生志愿者行动的培训和项目评估不足,很少为志愿者提供人身、医疗保险,缺乏预防、处理风险和事故的能力,一旦志愿者在服务中出现意外伤亡,连法律也难以提供有效保护,高校和志愿者双方都无法可依。调查显示:大学生志愿者在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时,没有同机构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志愿者责任与相关权利的占29.5%(图3),而未明确为大学生志愿者提供安全保障及适合的医疗卫生条件的达到49.5%(图4)。因此,我们不得不面对的现实是对大学生志愿者的权益保障,在宏观上没有相关法律,在微观上没有相应政策,这将对大学生志愿者管理产生较大的消极影响。
我国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存在的上述问题,究其原因既有观念的影响,又有体制的制约,同时社会环境、学校和学生自身等因素也起到一定牵制作用。重理论、轻实践的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以及教育资源短缺的现实,严重影响大学生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的热情。我国尚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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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法规引导和激励企业接纳和支持大学生的志愿者服务活动;而企业也没有把接受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作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形式,成为影响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环境营造的又一因素。而大学生志愿者缺乏社会认同,社会还没有完全认同大学生志愿者组织作为一个公益性社团存在;一些支持公益事业的企业也不愿意拨经费支持大学生志愿者组织的常规运作。同时高校对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重视、支持力度不够,资金、人员等资源不足,而且高校的社会贡献率偏低,引不起实践单位的兴趣和积极性,某种程度上制约了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广泛开展。另外,大学生是志愿者服务活动的主体,但是部分大学生对志愿者服务活动既缺少动力,也缺少正确认识,表现为目的不明确、参与的主动性差;缺乏应有的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社交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缺乏专业技能,不能顺利解决实践中遇到的专业问题,发挥不了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应有作用,因而也使志愿者服务活动长期在低层次徘徊。 三、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长效机制建设的对策
建立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长效机制,就要着力解决影响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发展的主要问题,积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做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努力促进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的长效化、规范化、常态化”。
1、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 在生活观念多元、价值观念多元的现实社会中,许多大学生并没有建立起正确的核心价值观念,要积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构建大学生的主流价值观,营造和谐的道德氛围。大学生是时代的精英和祖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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