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预警管理办法 (2017年试行版) 发放编号: 生效日期: 青岛力达化学有限公司 QINGDAO LEDAR CHEMICAL CO.,LTD 版次 编制 部门 审核 制度体系管理组织审核 专业系统协制度体系协签发 生效 日期 管领导审核 管领导审核 00 1、目的 为了有序指导青岛力达化学有限公司开展风险预警及管理工作,有效规范内部管理流程,明确各相关组织机构职责,提高风险预警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青岛力达化学有限公司依据《中集集团风险管理手册》中各级组织风险管理职责规定,参照本办法,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和风险预警管理要求,编制适合本企业的风险预警管理办法。 3、定义与分类 本办法所称的风险预警,是指各风险管理责任机构针对重大风险,设计一系列指标,并围绕指标设置一定预警数值区间,然后通过监测指标实际发生值,及时判定风险警情状况,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的过程。 3.1风险预警管理原则 风险预警管理应当遵循健全、合理、制衡的原则,确保风险预警管理的有效性。 3.1.1健全性原则。风险预警管理应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确保在适用范围内不存在风险预警管理的空白或漏洞。 3.1.2合理性原则。风险预警管理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状况及企业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风险预警管理目标。 3.1.3制衡性原则。企业风险预警管理组织和职能的设置应当权责明确,前台的业务运作和后台风险预警管理支持适当分离。 3.2风险预警管理总体目标 开展风险预警管理的总体目标,包括如下: 3.2.1确保将风险控制在与投资公司总体经营发展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3.2.2加强投资公司内部风险预警信息沟通,使投资公司和各职能部门、各成员企业的目标、活动一致,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3.2.3 确保各层级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预警事件的应对方案和实施计划,保护投资公司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3.2.4投资公司开展风险预警管理工作应与其他管理工作紧密结合,把风险预警管理的各项要求融入日常管理和业务运作流程中。 4、风险预警管理组织与职责 投资公司应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风险预警管理组织体系,明确风险预警管理的决策、执行、监督等职责,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4.1董事会 董事会对投资公司风险预警管理工作的有效性负责,董事会在风险预警管理方面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4.1.1确定投资公司风险预警管理的总体目标和要求; 4.1.2 批准投资公司风险预警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方案;
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