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
(二)素质教育是全面发展的教育 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
(三)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 (四)素质教育是以培养创新精神为重点的教育 讨论
1、为什么说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
2、为什么说创新能力不仅是一种智力特征,是一种人格特征,也是一种精神状态?
3、、能不能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是应试教育和素质教育的本质区别;重视创新能力的培养,也是现代教育和传统教育的根本区别。
第五章 教师与学生
【评价目标】
1、掌握学生的本质属性和社会地位。
2、掌握教师职业的性质和特点,理解教师的专业化条件。
3、理解了解师生关系的表现形式,结合实际谈谈如何建立新型师生关系。
第一节 学生
一、学生的本质属性
(一)学生是现实社会的成员之一 1、具有主观能动性 2、具有思想感情 3、具有个性特征
(二)学生是处于人生阶段身心发展最迅速时期的人 1、具有发展的潜在可能性与可塑性
2、学生发展的可能性和可塑性转变为现实性的条件是个体与环境的相互作用
3、具有获得成人教育关怀的需要
(三)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是具有能动性的教育对象
二、学生的社会地位
(一)传统认识: (二)学生的社会地位 1、学生的身份和法律地位 2、学生享有的合法权利
(1)人身权、身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隐私权、明誉权和荣誉权等
(2)受教育权,最主要的权利。 3、学生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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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教师
一、教师职业的性质与特点
(一)教师职业的性质
1、是一种专门性职业,教师是专业人员;
2、教师是教育者,教师职业是促进个体社会化的职业 3、教师的神圣使命是教书育人。
(二)、教师职业的特点 最大特点是职业角色的多样化 传递者、工程师、示范者、管理者、父母与朋友、研究者 。
二、教师职业专业化的条件(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素养)
(一)学科专业素养:
1、精通所教学科的技术性知识和技能; 2、了解所教学科相关知识; 3、了解学科发展脉络;
4、了解学科领域的思维方式和方法论。 (二)教育专业素养: 1、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 2、、具有良好的教育能力; 3、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三)教师的人格特征 1、积极乐观的情绪; 2、豁达开朗的心胸; 3、坚韧不拔的毅力; 4、广泛的兴趣。
(四)教师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1、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2、热爱学生; 3、团结协作精神; 4、良好的道德修养。
第三节 学生和教师的关系
一、师生关系的含义及发展
(一)师生关系的内涵
1、师生关系是指学生和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结成的相互关系,包括彼此所处的地位、作用和相互对待的态度。
2、师生关系是教育活动中的最基本关系。良好的师生关系是教育教学活动取得成功的必要保证。
(二)师生关系的发展 赫尔巴特:教师中心说 杜威:学生中心说
前苏联、我国:主导主体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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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校师生关系的主要表现形式:
(一)师生在教育内容的教学上是授受关系; (二)师生在人格上是民主平等关系;
(三)师生在社会道德上是相互促进的关系。
三、新型师生关系的建立
第六章 课程
【评价目标】
1、理解课程定义、课程类型、制约课程的因素、课程的主要形式等基本知识的;
2、掌握课程目标与课程设计; 3、明确课程实施与课程评价;
4、如何针对课程上的问题进行课程的改革。
第一节 课程概述
一、课程的一般概念
1、课程,指课业及其进程;
2、把课程用于教育科学的专门术语,始于英国教育家斯宾塞。
二、课程的类型
课程的类型是指课程的组织方式或指设计课程的种类。
(一)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根据课程制定者或管理层次) 1、国家课程:一级课程 2、地方课程:二级课程 3、学校课程
(二)基础性课程、拓展性课程、研究性课程(根据课程任务)
1.基础性课程:注重学生基础能力的培养(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共同的、必修的
2.拓展性课程:注重拓展学生知识与能力,开阔学生的知识视野,发展学生各种不同的特殊能力,并迁移到其他方面的学习。
3.研究性课程:注重培养学生的探究态度与能力。培养研究能力与创新精神。
三者关系:
1.基础性课程的教学是拓展性、研究性课程的学习基础 2.拓展性课程的教学是研究性课程的学习基础 3.拓展性、研究性课程的学习对基础性课程的教与学两方面都起着增益促效的作用
(三)学科课程和活动课程(根据课程的组织核心) 1.学科课程
亦称“分科课程”。是以学科逻辑为中心编辑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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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国古代的“六艺”、古希腊的“七艺” 2.活动课程
又称“经验课程”或“儿童中心课程”。 代表人:杜威和克伯屈 3.综合课程
综合课程又称广域课程。它是为了克服学科课程的封闭性和活动课程的随意性而通过合并相邻领域学科的办法,把若干门教材组织在一门学科中综合而成的。
(四)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从课程的表现形式) 1.显性课程
亦称“正式课程”、“公开课程”“官方课程”。是指在学校情境中为为实现一定的教育目标而以直接的、明显的方式呈现出来的课程。
2.隐性课程
又称“非正式课程”、“潜在课程”、“隐蔽课程”,是指那些难以预期的、对学生的发展起潜移默化影响的教育因素。
首次由贾克森提出。
“学校和班级的情境”包括物质情境(如学校建筑、设备)、文化情境(如教室布置、校园文化、各种仪式活动)、人际情境(如师生关系、同学关系、学风、班风、校风)。
三、制约课程的基本因素
社会、知识、儿童是影响、制约课程的关键因素。
第二节 课程目标和课程设计
一、课程目标
(一)课程目标与教育目的、培养目标、教学目标的关系 以目标的概括性程度角度分,包括四种不同目标 1、教育目的(一定社会培养人的总要求)
2、培养目标 (对各级各类学校的具体培养要求 ) 3、课程目标(时限性、具体性、预测性、操作性)
4、教学目标(课程目标的进一步具体化,是指导、实施和评价教学的基本依据。是师生在学科教学活动中预期达到的教学结果。)
(二)确定课程目标的依据 1.对学生的研究 2.对社会的研究 3.对学科的研究
(三)我国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所确立的课程目标 1、“知识-技能”目标 2、“过程-方法”目标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二、课程设计
(一)课程设计的概念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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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一个有目的、有计划、有结构地产生教学计划、教学大纲以及教科书等系统化活动。
2、课程设计的意义:
(1).从课程设计活动中可以产生全新的课程方案,从而导致对师生的双边活动具有深远意义的课程改革。
(2).可以对目前的课程进行一些修改或重新组织,其中并不增加新的东西,而只是以更清晰的方式将课程中各要素联系起来。
(二)课程设计的基本要求: 1.合目的性。 2.合科学性。 3.合发展性。
(三)课程设计的基本程序: “泰勒原理”,1949,(美)泰勒
1.学校应该达到哪些教育目标?(确定教育目标) 2.提供哪些教育经验才能实现这些目标?(选择经验) 3.如何有效组织这些教育经验?(组织经验)
4.如何确定这些教育目标是否实现?(评价结果) (四)课程文件的三个层次 1、教学计划
(1)概念: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一定的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制定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和教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我国义务教育教学计划应具备的特点:强制性、普遍性、基础性
(2)教学计划的构成(内容):指导思想、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及其说明、课时安排、课程开设顺序和时间分配、考试考查制度和实施要求。
设计教学计划的注意事项:
第一.分析学校的教育教学目标,考虑中小学教育的性质及任务对课程的要求;
第二.研究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
第三.调查了解现阶段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状况,研究社会对人的素质的客观要求,并就将来社会对人的质量、规格的要求作出预测;
第四.分析比较研究国外相关教学计划,总结历史上我们曾有的教学计划的得失,从中吸取有用经验教训,避免走弯路;
2、课程标准
(1)概念,又称教学大纲
教学大纲:是根据课程计划,以纲要的形式编写的有关学科教学内容的指导性文件。
(2)构成(内容)
说明部分:本学科开设的意义、目的、任务、指导思想、选编教材的原则及教学法的建议。
正文部分:系统章节及要点和时数,并附有练习、实习、实验、参观等实践活动的要求等。
3、教科书
(1)教材与教科书 (2)教科书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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