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使用中小学教辅资料和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
自 查 报 告
10月20日,XX区新闻出版局领导一行3人莅临我校指导工作,指出我校教师有向学生推销课辅读物的嫌疑,并亲自下班到学生中进行了情况了解和调查。这引起了我们学校的高度重视和警觉,为此,我们学校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就在职教师的“三乱”行为进行了一次彻查。现就有关情况向领导们作个汇报:
其实,最近这几年,我校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为规范办学行为,维护广大家长的切身利益,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有效杜绝我校教师违规向学生推介教辅资料、有偿办班、有偿家教,纯洁师风,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树立良好的教育与教师形象,积极引导广大教师把精力真正放在教育教学工作上,确保我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上已经做了相当的工作。
今秋开学以来,我校组织全体教职工一直加强思想政治学习,严格执行相关文件精神,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力求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并根据咸安区教育局《关于规范使用中小学教辅资料和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我校又再次组织教师学习我校自订的《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问题的有关规定》,并要求全体教师在学习后签字、宣誓,严格执行。
为了搞好这次自查整改:
一、学校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校委会成员分配到年级、班级跟踪调查。XXX负责学前班,XXX负责一年级,XXX负责二年级,XXX负责三年级,XXX负责四年级,XXX负责五年级,XXX负责六年级。
二、还进一步建立和健全禁止“三乱”行为自查制度,重点对以下几方面进行了查处:
1、在职教师有无利用休息时间(含国家法定节日、寒暑假、双休日)在校内、外租(借)用场地从事有偿家教收费补课和以“奥赛班”、“提高班”、 “辅导班”等各种名目办班并收取费用。
2、在职教师有无课堂教学故意保留,强制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家教。有无私自参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或其他个人组织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的有偿办班补课。
3、在职教师之间有无私自相互介绍或为社会其他人员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补课生源。
4、是否有将校舍和场地出租、出借给校内外人员开展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办班补课。
5、学校和教师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准入擅自允许单位和个人进入校园向学生推销或有偿推荐教辅资料、图书、学具。
6、在职教师有无暗示学生接受家教并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是否有教师与书商串通在授课、辅导、考试过程中,采取主观故意的做法,专门选取一种或几种教辅资料的内容,诱导或变相强迫学生购买使用这些资料,从中谋取好处(凡发现在一个班级中有50%以上学生有同一种教辅资料的作为重点对象进行查处)。
三、我们自查到的情况 :
1、没有发现在职教师利用休息时间(含国家法定节日、寒暑假、双休日)在校内、外租(借)用场地从事有偿家教收费补课和以“奥赛班”、“提高班”、 “辅导班”等各种名目办班并收取费用的现象和行为。
2、没有发现在职教师在课堂教学故意保留,强制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家教,私自参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或其他个人组织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的有偿办班补课的现象和行为。
3、没有发现在职教师之间私自相互介绍或为社会其他人员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补课生源的现象和行为。
4、没有发现将校舍和场地出租、出借给校内外人员开展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办班补课的现象和行为。
5、没有发现学校和教师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准入擅自允许单位和个人进入校园向学生推销或有偿推荐教辅资料、图书、学具的现象和行为。
6、X年级超过半数以上学生使用一套与教材相配套的《教材全练》练习资料(XXX)。据向教师和学生及学生家长查证,教师只是向学生推荐,由家长、学生自愿、自行购买,教师没有揽订、代购和硬性要求购买的情形。
四、投诉和举报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XXX为组长,副校长XXX、XXX为副组长、其他人员为班子成员的领导小组。设立举报箱及举报电话,面向校内外公布 “治理教师有偿家教、教师违规使用教辅资料”举报电话(CCCCCCCCCCC),建立举报箱,自觉接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开展调查核实。
由于以上工作做得细、实,到目前为止,我校没有出现违反“有偿家教和推销教辅资料”的现象,社会反响良好。今后我们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将继续严格执行和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不断规范教辅材料的使用,加大管理力度,认真做好免费教科书的征订、发放、回收和管理工作,坚持谁出问题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层层抓管理、人人抓落实。切实做到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不断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力求办领导认可,人民满意,家长放心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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