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案研究法概述
一、个案研究法概述
1、个案研究法的含义
教育研究从研究对象的数量上可分为个案研究和成组研究。研究者可以对一个或少数几个对象进行个案研究,也可以把一组或许多被试当作一个组群进行研究。例如,教育调查和教育实验都属于成组研究。在教育统计学上,30个被试以下属于小样本组,30个被试以上属于大样本组。成组研究取样较多,可以作统计处理。所以成组研究的科学性比较大,代表性也强,但成组研究不便于作个别深入研究。在教育研究中,有时需要对个别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而不需要大面积的成组研究。这时,个案研究便是常用的一种方法。
个案研究法就是对单一的研究对象进行深人而具体研究的方法。个案研究的对象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个别团体或机构。前者如对一个或少数几个优生或差生进行个案分析,后者如对某先进班级或学校进行个案研究。个案研究一般对研究对象的一些典型特征作全面、深入的考察和分析,也就是所谓“解剖麻雀“的方法。同时个案研究不仅停留在对个案的研究和认识的水平上,而且需要认识教育与发展之间的因果关系,提出一些积极的教育对策,以便因材施教。
2、个案研究法的特点
(1)研究对象的个别性与典型性个案研究的对象是个别的,但不是完全孤立的个别而是与其他个体相联系的,是某一个整体中的个别。因而对这些个别对象的研究必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其他个体和整体的某些特征和规律。个案研究的目的固然是了解把握某个个体的具体情况,但也要通过一个个案的研究,揭示出一般规律。例如瑞士著名的儿童心理学家皮亚杰通过对少数儿童的个别谈话法,揭示出儿童心理发展的普遍规律。当然,我们需要正确处理好个别与一般的关系。个别虽可以反映某些一般的特征,但个别毕竟不等于一般。个案研究取样较少,其研究的结论代表性也就较小,因此不宜机械地推广到一般中去,需要谨慎地思考和分析,以免犯以个别代替一般的错误。此外,作为个案研究对象的个别,应该具有与众不同的典型特征,不具有典型性的个别,显然没有多少研究价值。
一般来说,作为个案研究对象的个别应该具有以下三个显著特征:
第一,在某方面是否有显著的行为表现;
第二,与这方面有关的某些测量评价指标是否与众不同;
第三,教师、家长等主要关系人是否都有类似的印象和评价。
比如对某学生创造能力发展的个案研究,可以看一下他是否经常有些小发明、小创造、小制作;在创造力测验上的得分是否高于常人;教师及家长等对该学生在这,方面的表现诸如脑子活,常提怪问题等是否有较深的印象,能否举出一些事例等。
(2)研究内容的深入性和全面性
个案研究既可以研究个案的现在,也可以研究个案的过去,还可以追踪个案的未来发展。个案研究可以做静态的分析诊断也可以做动态的调查或跟踪。由于个案研究的对象不多,所以研究时就有较为充裕的时间,进行透彻深入、全面系统的分析与研究。
例如,对一个学习差生的研究,往往需要从多方面加以考察,诸如学生学习的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原有的知识基础和学习方法,以及教师的教学和家长的辅导情况。还要进行前后左右的对照和比较。这样就可以对该生进行比较全面而深入的了解和认识。
(3)研究方法的多样性和综合性
个案研究有自己的研究方法,如下面要介绍的追踪法、追因法、临床法和产品分析法等。但是,个案研究又不是完全独立的研究方法。为了搜集到更多的个案资料,从多角度把握研究
对象的发展变化,就必须结合教育观察、教育调查、教育实验、教育测量等多种研究方法,综合各种研究手段。
例如,我们研究一超常儿童,首先需要对被试进行智力测验,看看其智商是否超常。还要对被试作系统观察,看看其各种智力操作是否杰出,同时要调查其成长环境,必要时还要做一些对照实验。
3、教育个案研究的意义
首先,它适用于具有典型意义的人和事的研究,如对班级中优差两头学生的研究,对个别品德不良学生的研究,对某个学生采取特殊教育的追踪研究,对某个学生的心理问题和人格偏差的诊断研究等。其次,个案研究还适用于对那些不能预测、控制,或由于道德原因不能人为重复进行的事例的研究。如对某个学生犯罪过程与原因的研究。
个案研究是特别适合教师使用的一种方法。在一定意义上说,每个教师都应该是一名教育研究者。但由于教师主要时间和精力还是放在教学和教育工作上,开展大规模的教育调查和严格控制实验,往往有一定的困难。而个案研究的对象少,研究规模也较小;同时个案研究一般都是在没有控制的自然状态中进行的,也不要在一段时间内突击完成。所以,个案研究就特别适合教师的研究。教师可以抓住一两个典型的学生,结合教学、教育工作实践进行研究。对于每一个教育实践工作者来说,总可以在班上找到研究对象,而且也不需要什么特殊的处理,不影响正常的教育活动。
个案研究是因材施教的基础,具有实践意义。个案涉及的人与事较少,教师有条件对个案的方方面面进行细致的研究,便于掌握个案的全面情况。同时,个案研究可以对少数个案进行几年甚至更长时间的追踪研究,便于掌握个案动态发展。我们只有在对个案全貌研究和了解的基础上,提出针对性的教育措施,才能真正做到因材施教。例如,对于基础较好、学习能力较强的学生进行个别辅导,提出更高、更难的要求。对于基础不好的学生就要采取措施,进行补缺补差。
此外,通过个案研究,可以帮助教师及时了解整个班级或年级的情况。及时收集到对自己教育措施的反馈信息。通过对个案的辅导,还可以不断总结和评价一些积极的教育措施的实施经验与效果,从而得出对以后教育工作的有益启示。
二、个案研究的具体方法及其实施
中小学的教育个案研究可以根据研究目的、对象、内容的不同,采用追踪法、追因法、临床法、作品分析法等具体的个案研究方法。
1、追踪法
个案追踪法就是在一个较长时间内连续跟踪研究单个的人或事,收集各种资料,揭示其发展变化的情况和趋势的研究方法。追踪研究短则数月,长达几年或更长的时间。如我国著名的教育家和心理学家陈鹤琴对他的长子进行了长达三年的追踪研究。
追踪研究方法尤其适用于以下三种情况的研究:
第一,探索发展的连续性。因为追踪法一般以相同的对象,做长期连续不断的研究,每个人或每件事例,其自身的发展变化可进行纵向比较研究者可以从中了解其发展的连续性。
第二,探索发展的稳定性。主要是探索人的某些方面特质或某些教育现象在各个时期发展的稳定性情况。例如,研究智力测验分数的稳定性时,可以从幼儿时期开始测量,然后每隔一定时间再测量,直到青年时期为止。这样就可以看出个体的智商是否具有稳定性。
第三,探索早期教育对以后其他教育现象的影响。例如,研究者可以选择一些早期教育比较好的儿童,从小学一年级开始进行追踪研究,对他们的德智体方面发展情况进行全面的综合考察,从而探索他们多方面的发展与早期教育的关系。再如,对一些单亲家庭的儿童进行追踪研究,看看父母离异对儿童发展带来什么影响。
个案追踪研究的实施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确定追踪研究的课题
研究者首先要明确追踪研究的对象是什么,目的是什么。也就是说,确定追踪研究对象是个人还是团体或机构,要追踪研究对象的哪些方面追踪旨在了解哪些情况,研究者都需要心中有数。作为教师在日常教学和教育工作中要善于发现某一方面具有典型特征的学生或事例作为追踪研究对象并明确要对学生或事件的哪些方面进行了解。
(2)实施追踪研究
追踪研究一定要紧紧围绕课题确立的内容进行,要运用规定的手段收集有关的资料,不能让重要的信息遗漏,也不能被表面的现象迷惑。追踪研究需要较长时间,研究者一定要持之以恒,不能半途而废。
(3)整理和分析收集到的各种资料
对收集到的各种个案资料,要进行细心的整理和分析,作出合理判断,揭示出个案发展变化的特征和规律。必要时还要继续追踪,继续研究。
(4)提出改进个案的建议
研究者要根据对个案追踪研究的结果,进一步提出改进个案的建议,指导和促进个案的发展,实施因材施教。
总之,个案追踪研究法是对相同的个案进行长期而连续性的研究,研究者能真实而直接地获
得研究对象发展变化的第一手资料,能深入了解个人或某一教育现象的发展情况,弄清发展过程中的个别差异现象。它对于研究青少年学生身心发展的顺序性、阶段性、成熟期、关键期,以及研究复杂教育现象的发展变化,某一教育理论的验证,某一教育措施的实施,某一新方法的探索,某些教育现象之间前后发展的关系等都具有重大意义。但追踪研究法也有明显的缺点。首先,它费时且难以实施。想、获得问题的答案,往往需要一段相当长的时间,有时还需要较多人力和物力的支持。其次,由于时间长,各种无关因素都可能介入而影响研究结果。此外,还由于时间太长,研究对象是否长期合作,以及研究对象的流失都是问题。
2、追因法
实验法是先确立原因,然后根据原因去探究产生的结果。追因法则是先见结果,然后根据发现的结果去追究其发生的原因。例如,某学生的学习成绩突然下降,我们去追寻他的成绩下降的原因,这就是追因法。追因法正好是把实验法颠倒过来,在实际研究中究竟采用哪种方法须视客观情况而定。
个案追因研究的实施可以分下面几个步骤:
(1)确定结果和研究的问题
第一步工作是确立研究的问题,先把某一结果搞得很确实。如果这一步搞得不够确实,那么在后面的研究中找出的原因也很难说是确实的。例如某校某班级某学科的教学质量特别高,某学习后进生最近有较大变化,学科成绩提高很快等,这些都是已形成的事实,我们可以把它们确立为研究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