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设备管理程序 1、 目的:
为使产品质量稳定,使仪器设备均有充份的管制并发挥其功用。定期的校正与 维护,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2、 范围:
本公司所属之量测仪器均适用本程序。 3、 定义: 校正:
对精度偏差仪器,调整至正确精度。 校验:
功能测试比对,判定符合规格否。 标准器:
俗称主规,所需维持及校正仪器之准备所使用之仪器。 4、 责任:
4.1 品保单位:量测仪器之管理 4.2 使用单位:量测仪器之维护与保管 5、作业程序:
检测设备管理流程(如下表)
流 程 图 仪器请购 责任担当 说 明 表 单 检测设备管理程序 NG 核准 采 购 验收 登录列管 校正计划 分发使用单位 定期校正 使用单位 检测设备管理程序 使用单位 主管 采购单位 仓库、仪 仪校人员 校人员 仪校人员 教育训练管理程序 使用单位 仪校人员 校验规范 请购验收单 请购验收单 量测仪器设备总览表 量测仪器设备履历表 量测仪器设备校验计划表 温湿度记录表 量测仪器设备履历表 不良品报废申请单 仪校人员 质量记录管制程序 仪器严重异常 仪校人员 是 否 报 废 否 是 否 内是 校 仪校到期 否 仪器误差不准 校正记录 仪校人员 5.1 仪器请购验收
5.1.1 各部门欠缺或新技术引进,汰旧换新而有需求得提出经上级同意后,开出
请购单。
检测设备管理程序 5.1.2 购入仪器由仪校中心人员确认型式,规格精度、性能外观是否合所需合约
规格,并索取出厂校验报告、操作说明书、校验方式与相关保证合约。 5.1.3 入厂验收应作初校,并用计量值作成记录。
5.1.4 自制或客户提供之检具,须经检验确认其有允收产品的能力。 5.2 登录列管:
5.2.1 新购入之仪器应登录编号建文件于「计量器具登记台帐」内。 5.2.2 编号原则:TC- XXX
5.2.3 工厂中之测量标准之主规(标准器),或本厂无法调整校正之仪器列入外校
计划。
5.2.4 本厂合格仪校人员可利用标准器,来校验及确认所使用之量具或量规,列
入内校计划。
5.3 追溯体系:
5.3.1 量测仪器设备校验,基本上可分自行校验及委外校验二种。自行校验须由
校验组件追溯至认证合格之二级标准实验室,委外校验则经认证合格之二级标准实验室追溯至国家标准实验室或一级标准实验室。 5.3.2 量测仪器设备追溯体系如下:
国际标准 国际度量衡局
一级标准 国家标准实验室
二级标准 校正实验室
工作级标准 使用者实验室
5.4 仪校计划与执行:
5.4.1 依仪器使用频率,购入年限与维修情形订定校正周期,并视需要适当调整。 5.4.2 选用标准器,精度须高于一般基测仪器一级。 5.5 分发使用
检测设备管理程序 5.5.1 新购仪器经校验中心人员确认,汇总编号,登记于「计量器具登记台帐」
后,分发至原申请单位使用,且须负责保管及维护。
5.5.2 使用者于使用前应先确认,是否经过校验合格,且在有效日期内。 5.5.3 使用者应依操作程序使用,避免因其使用不当,或经搬运保管储存不当,
损坏设备或影响其性能与精确度。
5.6 定期校正与记录 5.6.1 外校
5.6.1.1 外校设备依仪校计划周期,事先排定送校日程。
5.6.1.2 校验后由本厂仪校中心人员,依教验报告作判定及记录,并贴上校验
标签。
5.6.2 内校
5.6.2.1 内部从事仪校之人员必须是品质部专职人员,并接受量规仪器校正训 训。
5.6.2.2 内校设备依校验规范与仪器操作说明书执行。
5.6.2.3 校正环境之温度必需在20℃±5℃之间,湿度控制必需在60±15%以下
之校正室,量规仪器须存放一个小时以上。
5.6.3免校
凡未使用于质量判定之量测仪器及不影响质量机能之生产设备,均无需校验,应贴上免校标签。
5.6.4记录与卷标
5.6.4.1 仪校记录含履历,维修,校正记录,须保存至此仪器报废后六个月为
止。
5.6.4.2 若内校合格者,贴上内校合格标签。
(1)有效日期:系代表设备于所标示年度月份结束前完成校验,方得继
续使用。
(2)补正值:校验后若有偏差,且无法作校正时,所采取补正之数值或
符号。
5.6.4.3 仪器校正后,量测设备之开关或调整钮须有保护,防止人为误动调
检测设备管理程序 整,而影响其量测精度。
5.6.4.4 量测仪器校验完成,不合格者贴暂停使用标签,并追查不合格或损
坏原因。
5.6.4.5卷标样式:
校验合格标签 检验合格 核正日: 年 月 日 编号: 再校正日: 年 月 日 检验员 5.7 仪器维护
5.7.1 由使用单位负责其所使用之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 5.7.2 仪校中心人员负责调整校验工作。
5.7.3 检验量测,试验设备于搬运保存方面,须确实避免碰撞,并注意储存的环
境。
5.8 异常处理 5.8.1 临时校验
5.8.1.1 仪器经搬运或保管放置过久。 5.8.1.2 仪测设备不慎跌落,碰损导致异常时。 5.8.1.3 修理后之仪测设备,须重新校验。 5.8.2 矫正措施
当发现量测设备失效或超出所要求之允收标准时,对该设备过去所量测之部
品,追查评估其量测结果的有效性,如无问题,追溯至厂内即可,若可疑产品已出货时,须通知客户协调处理。 5.8.3 报废
厂内外无法校正或校正后亦不符合使用规定之仪器,填写不良品报废单 ,呈
核报废。
6、参考文件:
6.1 教育训练管理程序 6.2 质量记录管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