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重在体制机制
作者:高泽敏
来源:《农村-农业-农民·下半月》 2017年第4期
高泽敏
关键词:农业科技 创新 农业转型
摘 要: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必须抓住关键、统筹推进、重点突破,紧紧围绕创新驱动发展的大方向,理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破除制约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科技与现代农业发展紧密结合。
农业创新驱动发展是国家创新驱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2015年《关于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提升了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路径。为当前我国农业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农业转型升级指明了方向,为农业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明确了任务。
一、当前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存在的突出问题
“十二五”以来,随着农业科技创新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56%以上,农作物良种覆盖率已稳定在96%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超过61%,产品加工业总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值达到2.2∶1。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资源的大量消耗和化肥农药的超标使用、关键技术和优势品种还主要依赖进口、农产品科技含量还普遍较低等问题依然突出。这些问题的存在,表明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的能力和水平还不高,农业科技创新的活力和动力还不够强,农业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僵化的矛盾仍是主要制约因素。
农业科研经费使用效率较低。尽管近年来农业科研经费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但由于宏观层面缺乏顶层设计,微观层面缺乏政策灵活性和精准性,导致科研力量配置分散、科研项目低水平重复、经费使用多渠道配置,以及科研设施重复购置、闲置浪费等现象突出、科研投入产出比整体不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率偏低等问题。
农业科技创新资源集成不够。创新链上各要素之间缺乏有效的衔接和互动,缺乏统一的资源共享平台,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之间缺乏稳定的协作与联合攻关机制,产学研之间脱节与错位问题比较突出。且资源集成整合方式主要依赖于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手段,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发挥不够,不能实现产业链、创新链、资本链的有效融合,科技资源集成度不够,拳头效应难以发挥。
农业科技创新有效需求不足。农业属于弱势产业,农业比较效益较低,农业生产方式相对落后,农业规模经营比重还不高。同时,大部分农业科技企业更多注重短期效益,创新意识不强,创新缺乏动力,习惯于等靠要,自主创新能力不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而作为农业科技成果的需求者,我国农民由于受教育程度偏低、缺乏职业技术培训等因素的影响,大多对采用先进农业技术认知度不高、积极性不强,对农业科技成果需求不足。
农业科技投入渠道单一。当前农业科技投入还主要以政府为主,财政科技投入有限,农业科技项目相对较少,申请立项相对较难。同时,由于农业科技创新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社会资金投入动力不足,企业获取资金的来源主要是信用贷款,缺乏社会融资渠道,天使投资、科研基金会、风险投资等的供给潜力还远远不能满足需要。
农业科技激励机制有待健全。管理制度创新还需加强,缺乏具体的、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主要表现在成果评价缺乏市场导向,科研人员生产力和创造力束缚于论文数量;科研人员进行创新的成本高、风险大,创造发明得不到相应的价值回报,创新能力得不到尊重和肯定;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缺乏持续稳定的政策支持保障,福利待遇和社会地位普遍偏低。
二、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的方向和重点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必须抓住关键、统筹推进、重点突破,紧紧围绕创新驱动发展的大方向,理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破除制约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科技与现代农业发展紧密结合。具体来说,要突出以下重点。
优化农业科技创新布局。针对当前农业科技创新的短板,围绕提高农业科技创新的整体效率,建立更加符合现代农业发展需求和创新规律的科技创新布局。中央级农业科研单位,重点围绕中国农业科技发展方向,突出战略性和前瞻性,解决重大科学技术问题。省级农业科研单位,重点围绕具有区域优势的农产品产业发展,开展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有优势和特色的应用基础和高新技术研究,以及重大技术集成和转移。地市级、县级农业科研单位,重点围绕技术成果服务转化,开展农业实用技术、科技成果示范、农技人员培训、技术需求采集传输等。
深化农业科研机构改革。以管理创新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强化产业发展需求和学科发展需求的导向,建立以需求定项目、以应用定项目的科研选题立项机制。强化体现智力劳动价值的分配导向,注重发挥科研人员的积极性,赋予其更多的科研自主权,建立绩效管理激励机制。强化学术引用率、技术使用率、成果覆盖率的评价导向,建立第三方评价制度和不同机构、不同项目、不同人员的分类评价机制。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技术、人才等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营造有利于企业开展创新的宏观环境,制定和完善与企业开展科技创新相适应的财政、金融、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等政策体系。促进科技资源的市场化运营和服务,鼓励企业建立高水平的研发中心,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共同组建技术研发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的战略联盟。加大对重点农业科技企业的支持力度,扶持和培育一批具有持续技术创新能力的现代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
促进农业科技协同创新。在结合我国国情实际的基础上,借鉴先进国家现代农业科研管理体制,打破部门区域学科界限,建立由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农业高校科研院所、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科技型农业企业联合组成的统一协调机构,将科技与生产、技术研发与区域产业发展、中央与地方科研资源紧密衔接起来,形成不同部门、区域、学科之间联合协作的产学研用一体的综合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三、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的基本措施
农业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是一项涉及多层次、多领域,具有重大意义和影响深远的系统工程,扎实推动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的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还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农业科技创新的认识,把深化农业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纳入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章程,落实好科技创新扶持政策,充分调动广大农业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凝聚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到科技体制改革中来。
统筹推进。兼顾好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两个层面,既要加强战略规划和顶层设计,打破部门区域学科界限,促进资源集聚与协同创新,又要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建立以市场为导向,
农业科技企业为主体,高校科研院所和服务型政府为支撑的,职责分明、结构合理、开放共享的新型科技管理体制。
重点突破。紧紧抓住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农业科研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等关键问题,在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研成果转移转化、完善人才激励机制、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环境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以重点突破带动各项改革措施的整体推进。
强化顶层设计。在继续实施已有的《关于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的基础上,打破系统界限,从长远和全局的战略角度进行政策设计和整体谋划,建立科学规范的决策机制、协调机制和督促落实机制,形成推动改革创新的合力。
发挥改革牵引作用。以改革为动力,进一步解放思想,围绕发挥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聚焦关键环节,从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改革入手,激发科研创新实力、企业创新动力、社会创新活力,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推动农业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作者单位:河南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