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掌握考核精要小学教育学
第一章 教育与教育学 第一节 教育的发展
一、教育的概念
1.教育活动是人类社会独有的活动; 2.教育活动是培养人的社会实践活动;
3.学校教育是一种专门的培养人的社会实践活动; 4.教育概念的扩展——大教育观的形成。 二、教育的历史形态
依据教育的正规化程度、实施机构和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存在方式,可以将教育的形态进行不同类型的划分。
依据教育的正规化程度划分的教育形态。在教育发展史上,教育的形态经历了从非形式化到形式化,再到制度化教育的演变。
依据实施教育的机构划分的教育形态。按照教育的实施机构,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等多种教育形态在实体化教育产生以后,就同时并存于不同的社会之中。 三、教育发展的历史新段
根据教育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存在方式划分教育的形态,可以将教育划分为原始社会的教育、古代社会的教育和现代社会的教育。 (一) 原始的教育形态
1. 教育和生产劳动、社会生活具有融合性; 2. 教育具有原始性; 3. 教育具有同一性。
(二) 古代社会的学校教育形态 1. 学校的产生
第一, 生产的发展。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为学校的产生提供了物质上的准备。 第二, 统治阶级对人才的需要,为学校的产生提供了社会条件。 第三, 文字的产生和文化的发展,为学校的产生提供了显示条件。 2. 古代学校教育的特点
第一, 学校教育与生产劳动想脱离,成为一种相对独立的社会活动。 第二,学校教育为统治阶级所垄断,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森严的等级性。 第三,学校教育的内容主要是古典人文学科和治世之术,有明显的保守性。
第四,教学的组织形式主要是个别教学,教学方法主要是灌输与死记,同时也注重在实践中学。
第五,教育的象征性功能占主导地位。
第六,出现专科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的萌芽,但尚未形成自己的体系。 (三)现代教育形态
1.现代教育的特点
第一,现代教育具有鲜明的生产性。 第二, 现代教育逐步走上了大众化道路。 第三, 第三,现代教育内容日益科学化。 第四,班级授课制成为教学的基本组织形式。 第五,现代教育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教育系统。 2.现代教育发展的趋势 第一,教育终身化。 第二,教育社会化。 第四, 教育生产化。 第五, 第四,教育民主化。 第六, 第五,教育国际化。 第七, 第六,教育现代化。 第八, 第七,教育多元化。
第二章 教育与社会的发展 第一节 教育与政治经济制度
一、政治经济制度对教育的制约
(一)政治制约着教育的领导权和教育的享受权
具体说来,统治阶级主要是从这样几个方面来实现这种领导权的:(1)利用国家政权的力 量来掌握教育的领导权。(2)利用经济力量来掌握教育的领导权。(3)以意识形态上的优势力 量来影响和控制教育。
(二)政治决定着教育目的的性质和思想品德教育的内容 (三)政治经济制度制约教育制度 (四)教育相对独立于政治经济制度 二、教育对政治经济制度的影响 (一)培养合格公民,造就政治人才 (二)宣传思想,形成舆论 (三)促进社会政治民主化
第三章 教育与个体身心发展 第一节 个体身心发展概述
一、个体身心发展的含义
教育学上所指的个体的发展,主要指儿童、青少年身体和心理上的连续不断的变化过程。 二、个体身心发展的特殊性
(一)个体身心发展是在社会实践过程中实现的 (二) 个体身心发展具有能动性 三、个体身心发展的动因 (一)内发论
内发论者一般强调人的身心发展的力量主要源于人自身的内在需要,身心发展的顺序也是由身心成熟机制决定的。 (二)外铄论
外铄论的基本观点认为,人的发展主要依靠外在的力量,诸如环境的刺激和要求、他人的影响和学校的教育等。 (三)多因素相互作用论
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认为,人的发展是个体的内在因素(如先天遗传的素质、机体成熟的机制)与外部环境(外在刺激的强度、社会发展的水平、个体的文化背景等)在个体活动中相互作用的结果。
四、个体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 1.个体身心发展的不均衡性; 2.个体身心发展的顺序性; 3.个体身心发展的阶段性; 4.个体身心发展的个体差异性; 5.个体身心发展的互补性。
第四章 教育目的
第一节 教育目的的概念和层次结构
一、教育目的的概念
广义的教育目的是指人们对受教育的期望,即人们希望受教育者通过教育在身心诸方面发生什么样的变化,或者产生怎样的结果。狭义的教育目的是国家对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为什么样人才的总的要求。简而言之,教育目的即培养人的质量规格。 二、教育目的的作用
教育目的是一切教育工作的出发点,教育目的的实现则是教育活动的归宿,它贯穿于教育活动的全过程,对一切教育工作具有指导意义。教育目的对整个教育工作的指导意义是通过发挥以下作用实现的:
1.导向作用; 2.协调作用; 3.激励作用。 4.评价作用。 三、教育目的的层次结构 (一)国家的教育目的 (二)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
根据各级各类学校任务确定的对所培养的人的特殊要求,我们习惯上称为培养目标。 教育目的与培养目标是普遍与特殊的关系。教育目的是针对所有受教育者提出的,而培养目标是针对特定的教育对象提出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对象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制定培养目标需要考虑各自学校学生的特点。 (三)教师的教学目标
教学目标是教育者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在完成某一阶段(如一节课、一个单元或一个学期)工作时,希望受教育者达到的要求或产生的变化结果。
教学目标与教育目的、培养目标的关系是具体与抽象的关系,它们彼此相关,但相互不
能取代。目的与目标根本不同,目标是可以测量的,但不能测量目的。
第五章 学生与教师 第一节 学 生
一、学生的本质属性
(一)学生是现实社会的成员之一 1.具有人的主观能动性; 2.具有思想感情; 3.具有个性特征。
(二)学生是处于人生阶段身心发展最迅速时期的人 1.具有发展的潜在可能性和可塑性;
2.学生身心发展的可能性和可塑性转变为现实性的条件是个体与环境的相互作用。3.具有获得成人教育关怀的需要
(三)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是具有能动性的教育对象 1.学生既是教育的对象,又是学习的主体; 2.学生以学习为主要任务,学校教育起主导作用; 3.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学习。 二、学生的社会地位
(一)对学生社会地位的传统认识
从整体上没有真正认识儿童个性的独立存在价值。 (二)学生的社会地位 1.学生的身份和法律地位 (1)学生身份 (2)学生的法律地位 2.学生享有的合法权利 青少年学生享有的主要权利有: (1)人身权; (2)受教育权。 3.学生的义务
在教育法规中规定学生应尽的义务有以下四个方面: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4)遵守所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第六章 课程 第一节 课程概述
一、课程的一般概念 二、课程的分类
课程类型是指课程的组织方式或指设计课程的种类。
(一)根据课程制定者或管理层次,可分为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
所谓国家课程,是由中央教育行政机构编制和审定的课程,其管理权属中央级教育机关。 国家课程是一级课程。
所谓地方课程,就是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机构和教育科研机构编订的课程,属二级课程。
所谓学校课程,是在具体实施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前提下,通过本校学生的需求进行科学评估,充分利用当地社区和学校的课程资源而开发的多样性的,可供学生选择的课程。 (二)根据课程任务,可分为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研究型课程
基础型课程注重学生基础学力的培养,即培养学生作为一个公民所必需的“三基”(读、写、算)为中心的基础教养,是中小学课程的主要组成部分。
拓展型课程注重拓展学生知识与能力,开阔学生的知识视野,发展学生各种不同的特殊能力,并迁移到其他方面的学习。
研究型课程注重培养学生的探究态度与能力。
(三)根据课程的组织核心,可分为学科课程、活动课程、综合课程
学科课程又称为分科课程。活动课程又称“经验课程”或“儿童中心课程”。综合课程又称7广域课程。
(四)根据课程的表现形式,可分为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 三、制约课程的基本因素
1.一定历史时期社会发展的要求及提供的可能; 2.一定时代人类文化及知识发展水平;
3.学生的年龄特征、知识、能力基础及其可接受性。
第七章 教学(上) 第一节 教学工作的意义与任务
一、教学的概念
在教育目的规范下,学生通过教师有目的、有计划地引导和培养,积极主动地掌握系统的文化科学知识和基本技能,从而促进自身全面发展的过程。 教学作为教师教、学生学的统一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教学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为根本目的; 2.教学由教与学两方面活动组成;
3.教学具有多种形态,是共性与多样性的统~。 二、教学的意义
1.教学是社会经验得以再生产的一种主要手段; 2.教学为个体全面发展提供科学的基础和实践; 3.教学是学校教育工作的主体。 三、教学的任务
(一)引导学生掌握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发展学生智力、体力和创造才能
1.发展学生的智力; 2.发展学生的体力; 3.发展学生的创造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