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第18章>第2节>支付令的发出 【参考答案】:D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本题考查督促程序。《民诉解释》第431条规定,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所以A选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216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B选项也是错误的。对支付令的异议,是指债务人认为支付令有错误,以书面方式向法院提出不应履行支付令所载给付义务的一种意思表示。此种异议既包括否认支付令所载的法律关系,也包括认可法律关系但给付义务已经履行完毕,C选项属于后者,陈某异议成立,会导致支付令失效。所以,C选项错误
11.甲公司诉乙公司专利侵权,乙公司是否侵权成为焦点。经法院委托,丙鉴定中心出具了鉴定意见书,认定侵权。乙公司提出异议,并申请某大学燕教授出庭说明专业意见。关于鉴定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50题,单选)
A、丙鉴定中心在鉴定过程中可以询问当事人
B、丙鉴定中心应当派员出庭,但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除外 C、如果燕教授出庭,其诉讼地位是鉴定人
D、燕教授出庭费用由乙公司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第7章>第2节>鉴定意见 【参考答案】:A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本题考查鉴定意见。《民事诉讼法》第77条第1款规定:“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因此,A选项是正确的。《民事诉讼法》第78条规定:“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本题中,当事人对鉴定意见书存在异议,鉴定中心必须派员出庭作证,没有例外。因此,B选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
12.关于起诉的处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起诉时,法院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可以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B、立案后,法院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C、起诉时,法院认为案件属于行政诉讼范围的,裁定将案件移送至本案行政庭审理 D、立案后,法院发现其他法院已经就本案作出生效裁判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第13章>第2节>起诉、立案登记
【参考答案】:B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考查对起诉的处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1)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4)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5)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
13.徐某和黄某之间存在自然人借贷关系,第三人刘某是债务人黄某的担保人,后来徐某和刘某就主债务事项做了公证。公证债权文书确定的履行期届满后,债务人黄某仍然没有履行债务,现徐某向法院提起申请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有关法院公证债权文书的受理,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徐某申请执行担保人刘某的担保财产,法院不予受理 B、徐某申请执行担保人刘某的担保财产,法院予以受理
C、公证债权文书明确给付内容且要有债务人黄某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 D、徐某除向法院提交公证债权文书外,还需要提交执行证书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第21章>第1节>执行程序中的一般性制度 【参考答案】:B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本题目考查公证债权文书的受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规定》)第6条的规定,公证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范围同时包含主债务和担保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执行;仅包含主债务的,对担保债务部分的执行申请不予受理。本题中仅债权人徐某和债务人黄某就主债务做了公证,担保债务没有作公证,因此选项A正确,B错误。《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规定》第5条规定了公证债权文书受理需要提交的材料,根据第二项和第四项的规定,公证债权文书需要载明债务人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债权人
14.在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人民法院在一定情况下,可以通知原仲裁机构重新仲裁。下列关于重新仲裁的说法正确的是:()
A、仲裁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或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可以重新仲裁
B、人民法院应当告知仲裁委员会要求重新仲裁的具体理由 C、人民法院通知重新仲裁的,应裁定终结撤销程序
D、当事人对重新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重新仲裁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第27章>第3节>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 【参考答案】:A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本题考查重新仲裁。根据《仲裁法解释》第21条的规定,A项正确。重新仲裁的主体,应当是仲裁庭而非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符合法律规定的两种情形的,法院并非必然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B项错误。对法院重新仲裁的通知,是否采纳,由仲裁庭决定,法院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的,应裁定中止撤销程序,C项错误。根据《仲裁法解释》第23条的规定,期间为“6个月”而非“15日”,D项错误。
15.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47题,单选)
A、凡是涉外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法院都有管辖权,体现了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原则
B、当事人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前提下,可以约定各类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法院,体现了尊重当事人原则
C、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其他民事主体的合同纠纷,专属我国法院管辖,体现了维护国家主权原则
D、重大的涉外案件由中级以上级别的法院管辖,体现了便于当事人诉讼原则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第22章>第2节>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 【参考答案】:A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本题考查涉外民事诉讼管辖。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原则,是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确定管辖时的一项基本原则。例如,涉外民事诉讼中的牵连管辖就是体现了该项原则。《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
16.住所在M省甲县的旭日公司与住所在N省乙县的世新公司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地为M省丙县,并约定如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在北京适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履行过程中,因工程款支付问题发生争议,世新公司拟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纠纷,但就在哪个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双方产生分歧。对此,下列哪一部门对该案享有管辖权?(2017年卷三35题,单选)
A、北京仲裁委员会
B、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C、M省甲县法院 D、M省丙县法院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第25章>第4节>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参考答案】:D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根据《仲裁法解释》第4条的规定,仲裁协议仅约定纠纷适用的仲裁规则的,没有约定具体的仲裁委员会,视为未约定仲裁机构,故双方应当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本案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应当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即由不动产所在地M省丙县法院专属管辖。本题答案为D。
17.下列民事案件中,检察机关可以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的是哪一个?
A、在某实现担保物权的案件中,审判员甲接受申请人乙赠与的皮带一条
B、某基层法院的法官姜某在审理一起民事合同纠纷案件的过程中犯交通肇事罪,在作出民事判决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C、在审理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的过程中,审判员覃某收受了原告价值100元的小礼品,但其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均正确合法
D、某甲与某乙买卖合同纠纷案的生效调解书,存在认定事实不正确的情况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第17章>第3节>抗诉的事实和理由 【参考答案】:C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①实现担保物权为非讼程序,其不属于检察机关可以提出抗诉或检察建议的案件范围。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
②该法官犯交通肇事罪与案件审理无关,属于案件审理外的行为,故不受检察监督原则的规制,检察机关不可以对此提出抗诉或检察建议。因此B选项的说法错误。
③覃某收受了原告价值100元的小礼品属于受贿行为,不论该行为是否影响裁判结果的正确作出,其都受检察监督原则的规制,检察机关可以对此提出抗诉或检察建议。因此C选项的说法正确。
④检察机关对调解书提出抗诉或检察建议的事由为调解书损害了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不包括认
18.刘某习惯每晚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邻居王某认为会招引苍蝇并影响自己出入家门。王某为此与刘某多次交涉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不得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以保证自家的正常通行和维护环境卫生。关于本案的诉讼标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王某要求刘某不得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的请求 B、王某要求法院保障自家正常通行权的请求
C、王某要求刘某维护环境卫生的请求 D、王某和刘某之间的相邻关系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第4章>第2节>诉讼标的 【参考答案】:D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执并要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而诉讼请求,则是指当事人基于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向法院提出的、请求法院作出特定判决的实体上的主张。本题中,王某与刘某之间的纠纷源于相邻权法律关系,因此本案的诉讼标的就是相邻法律关系,选项D的说法正确,当选。其中选项A.B和C都属于诉讼请求,只有选项D是“权利义务关系”即诉讼标的。 19.下列哪一案件,法院可以调解结案:()
A、甲向法院请求确认其与乙之间不存在抚养关系
B、甲因乙长期借款不还,向法院申请督促程序,要求乙还清所有借款 C、甲因为原审中存在严重的程序问题而申请再审,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 D、甲向法院请求确认其与乙之间不存在婚娴关系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第10章>第3节>调解的开始 【参考答案】:C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考查可以调解的案件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调解规定》)第2条和《民诉解释》第143条的规定,对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调解。
20.为了给女儿办周岁生日,于某向苗某借了两幅名家油画装饰房间,李某来于某家参加生日聚会时看上了这两幅油画,提出希望高价购买,于某便以50万元的价格将两幅画卖给了李某。在李某依约支付油画的价款后,于某迟迟未能交付油画,李某遂将于某诉至T市A区法院,要求其依约交付两幅油画,T市A区法院支持了李某的诉讼请求,于某未上诉。判决生效后,李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苗某才得知上述情况。此时苗某可以采取下列哪一个途径来救济自身的合法权益?
A、苗某可以向T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B、苗某可以案外人身份提出执行异议
C、苗某可以向T市中级法院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 D、苗某可以案外人身份向A区法院申请再审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