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性别:
民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 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第二条劳动岗位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甲 方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
可以合理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任务。乙方应完成甲方合理分配的生产任务。
第三条劳动报酬
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和乙方的工作岗位,按照月预付,毎季进行一次结算的方 式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甲方为乙方办理工资卡.按月将预付乙方的工资报酬划入 乙方的工资卡账户,毎月预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天津市的最低工资标准。
具体支付办法和标准如下: 第四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甲乙双方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缴纳工伤社会保险费。其他保险和福利待 遇约定如下:建筑工程意外伤害险
第五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月结月清
1、 甲方根据国家法律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乙方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 发给
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2、 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培训,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过 专门培
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持证上岗。
3、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和操作规程,有权拒绝 违章指
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职工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检举、控告。
第六条劳动纪律
1、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2、 甲方有权依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规定及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 乙方
实行管理。
第七条不可抗力或政策性停工
1、 因自然灾害(如地震、洪灾)导致乙方不能正常出勤的,甲方不予支付乙方
劳动报酬;
2、 因国家政策性停工(如防尘、雰霾)导致乙方不能正常出勤的,甲方不予支
付乙方劳动报酬;
第八条 本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2、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工作完成劳动合同终止。
3、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再续订的,劳动合 同终
止。
第九条违反本合同的责任及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 因施工安排造成的乙方不能正常出勤.按正常出勤支付乙方劳动报酬; 2、 乙方因个人原因造成涅工或消极怠工,甲方不予支付劳劫用酬并有权酌 情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3、 乙方工作中所需工具、材料由乙方仿责保管,人为造成不必要的浪奮、丢 失、损坏甲方有权祁情节轻重给与乙方相应罚款;
4、 乙方本人管理不善造成的个人财产损失,由本人自理;
5、 乙方在浒行包干工作时,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约定单价讲行单独结算。 第十条
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任何一 方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 向劳
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2、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乙
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