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钢结构防腐涂料和防火涂料的型号、名称、颜色及有效期应与其质量证明文件相符。开启后,不存在结皮、结块、凝胶等现象。
4.2 从事一般过程的各工种人员操作前应由技术人员按施工方案进行技术交底。
从事关键过程的工种人员,应持证上岗,并由作业指导书来控制该过程的施工。
4.3产品检验、试验执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兼容管理体系文件》中《检验和试验状态程序》。不合格构件严禁流入下道工序。 4.4主控项目验收标准:
4.4.1 处理后的钢材表面不应有焊渣、焊疤、灰尘、油污、水和毛刺等。当设计无要求时,钢材表面除锈等级应符合表3.2的规定。并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的规定。
表3.2各种底漆或防锈漆要求最低的除锈等级
涂料品种 油性酚醛、醇酸等底漆或防锈漆 高氯化聚乙烯、氯化橡胶、氯磺化聚乙烯、环氧树脂、聚氨酯等底漆或防锈漆 无机富锌、有机硅、过氯乙烯等底漆 St21∕2 除锈等级 St2 St2
4.4.2 涂料、涂装遍数、涂层厚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涂层结构形式
(1) 底漆_中间漆_面漆 (2) 底漆_面漆
(3) 底漆面漆是同一种漆
当设计对涂层厚度无要求时,可参考下表.
钢结构涂装涂层厚度(μm)
涂料种类 酸醇漆 沥青漆 环氧漆 过氯乙烯漆 基本涂层和防护涂层 城镇大气 工业大气 化工大气 海洋大气 高温大气 附加 涂层 丙烯酸漆 聚氨脂漆 氯化橡胶漆 氯潢化聚乙烯漆 100-150 125-175 100-140 100-140 120-160 120-160 有机硅漆 150-210 150-200 160-200 120-160 120-160 140-180 140-180 180-240 75-225 140-180 140-180 160-200 160-200 150-200 120-160 100-140 25-50 30-60 25-50 20-40 20-40 20-40 20-40 20-40 20-40 4.4.3 防火涂料涂装嵌钢材表面除锈及防锈底漆涂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的规定。
4.4.4 钢结构防火涂料的粘结强度、抗压强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程》CECS24:90的规定。检查方法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构件防火喷涂材料性能试验方法》GB9978的规定。
4.4.5 薄涂型防火涂料的涂层厚度应符合有关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厚涂型防火涂料的涂层厚度,80‰及以上面积应符合有关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而且最薄处厚度不应低于设计要求的85‰。测量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程》CECS24:90及《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附录F中关于钢结构防火涂料涂层厚度测定方法的规定。
4.4.6 薄涂型防火涂料涂层表面裂纹宽度不应大于0.5㎜;厚涂型防火涂料表面裂纹宽度不应大于1㎜。 钢结构防火涂料的技术性能指标符合下表.
钢结构防火涂料的技术性能指标
项目 在容器中的状态 干燥时间(表干)/(h) 初期干燥抗裂性 指标 B类 经搅拌后呈均匀液态或稠厚流体,无结块 H类 经搅拌后呈均匀稠厚流体,无结块 <12 <24 外观与颜色 粘结强度(MPa) 抗压强度(MPa) 干密度(kg/m3) 一般不应出现裂纹.如一般不应出现裂有1-3条裂纹,其宽度应纹.如有1-3条裂不大于0.5mm 纹,其宽度应不大于1mm 外观与颜色同样品相 比,应无明显差别 >0.15 >0.04 >0.3 <500 热导率{W/(m.k) 抗震性 抗弯性 耐水性(h) 耐冻融循环性/次 耐火 性能 涂层厚度 (mm) <0.116 挠曲L/200,涂层不起 层,脱落 挠曲L/100,涂层不起 层,脱落 >24 >15 3.0 5.5 7.0 >24 >15 8 15 20 30 40 50 0.5 1.0 1.5 2.0 2.5 3.0 耐火极限 (不低于)(h) 0.5 1.0 1.5 4.5 一般项目验收标准
4.5.1油漆型号、颜色、名称及有效期应与其质量证明文件相符。 4.5.2 构件表面不应误涂、漏涂,涂层不应脱皮和返锈等。涂层应均匀、无明显皱皮、流坠、针眼和气泡等。
4.5.3 当钢结构处在有腐蚀介质环境或外露且设计有要求时,应进行涂层附着力测试,在检验处范围内,当涂层完整程度达到70‰以上时,涂层附着力达到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检验方法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漆膜附着力测定法》GB1720或《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化格试验》GB9286执行。
4.5.4 涂装完成后,构件的标志、标记和编号应清晰完整。 4.5.5 防火涂料涂装基层不应有油污、灰尘和泥沙等污垢。 4.5.6防火涂料不应有误涂、漏涂,涂层应闭合无脱层、空鼓、明显凹陷、粉化松散和浮浆等外观缺陷,乳突应剔除。
5.成品防护
5.1 所有构件吊运时应防止漆膜大面积破坏,并在成品区配备油漆工及时补刷,防止生锈及破坏区扩大 。
5.2 当涂层表面开始出现锈斑或局部脱漆时,即应重新涂装,不应到漆膜大面积劣化、返锈时才进行维护。
5.3 构件在运输、吊装过程中漆膜脱落的部位以及安装焊缝两侧未涂油漆的部位补涂油漆,使之不低于相邻部位的防护等级。
5.4 可能淋雨或积水的构件中的节点板夹缝等不易再次进行油漆维护的部位,均应采取适宜措施密封。
5.5 成品下用枕木或型钢垫离地面,防止弄脏构件影响外观质量。 5.6 竖立构件应由防倾斜措施,防止构件失稳。 5.7 绑扎点垫好护脚。 5.8 构件堆放整齐。
5.9 成品构件应设防雨散布,涂装后4h内应保护免受雨淋。 5.10 禁止在成品构件表面引弧施焊。 6.应注意质量问题
6.1 材料应严格遵守检验、标识程序,严禁混批、错用。 6.2 涂装前应彻底除锈,清除焊渣、飞溅等杂物。
6.3 钢构件涂装时构件表面不应误涂、漏涂,涂层不应脱皮和返锈.涂层应均匀,无明显皱皮,流坠,针眼和气泡等. 6.4涂装完成后,构件的标识,标记和编号应清晰完整. 7.检验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