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大纲
课程名称:艺术概论 课程代码:00504 2016年4月版
第一部分 课程性质与设置目的
一、课程性质与特点
《艺术学概论》是高等院校素质教育重点课程之一,教育部从2001年起,已将《艺术学概论》列为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专升本”(含师范类与非师范类)必考科目之一。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在内的全国许多综合大学、师范院校,以至理工农医等各类高等院校都纷纷开设了此门课程。本课程对于培养人文类学生具有全面的艺术常识,较高的艺术修养,以及增强人文素质等方面,尤其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课程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课程的目标和任务是使学生通过自学和辅导考试,能较全面、系统地掌握艺术学相关理论的基本概念、本质属性、艺术发展基本规律、 世界文化艺术与民族文化的关系等相关知识,培养和提高学生正确理解和分析艺术发展的总体规律及具体艺术门类的发展规律等相关问题能力,从而为以后更深入的学习和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课程要求如下:
1.了解并掌握艺术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
2. 了解并熟悉主要艺术门类的基本知识,提高艺术鉴赏力与艺术修养,增强人文素质。 3.了解世界范围内艺术学学科及理论的发展概况,掌握中西方艺术学学科的发展历程及特点。
4.理解动中西方艺术学理论的异同及相互借鉴。
5.掌握艺术学理论横向、纵向各个环节及相互之间的影响。
6.从美学与文化学角度,理解和认识从艺术创作到艺术接受的全过程,能够结合具体案例阐述如何使艺术创作链保持良性循环。
7.能够结合中国艺术创作发展的现状提出建议。 三、与本专业其他课程的关系
本课程作为艺术类专业基础课,将与此相关的各具体艺术门类以及哲学、历史学、社会学、文化学等要素放在一个体系内来进行阐释,能够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关于艺术学理论的整体意识,从而将创作、作品、鉴赏等环节相结合,更有益于学生综合素养的提高。另一方
面通过介绍西方艺术发展状况,能够使学生了解中西艺术的异同,从而开阔学生的眼界,培养学生学习艺术的兴趣,提高人文素养。
第二部分考核内容与考核目标
上编艺术总论 第一章 艺术的本质与特征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1.理解艺术史上对艺术本质的几种主要看法,认识马克思“艺术生产”理论是解决艺术本质问题的科学理论基础。
2.理解艺术的特征主要具有形象性、主体性、审美性等,从而加深对艺术的基本认识和了解。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艺术的本质
中外艺术史上,对于艺术本质主要有“客观精神说”、“主观精神说”、“模仿说”(“再现说”)等三种代表性的观点。马克思“艺术生产”理论将艺术看作是一种特殊的精神生产,为解决艺术本质问题奠定了科学的理论基础。 第二节艺术的特征
艺术形象是客观与主观、内容与形式、个性与共性的统一。艺术创作、艺术作品与艺术鉴赏均具有主体性的特点。艺术的审美性是人类审美意识的集中体现,是真、善、美的结晶,艺术的审美性体现为内容美和形式美的统一。 三、考核知识点及考核目标 识记:艺术的基本特征。
中外艺术史上关于艺术本质的三种主要观点 理解:马克思“艺术生产”理论对于艺术学研究的重要启示
马克思“艺术生产”理论对于艺术学研究的意义 结合自身的艺术实践经验来理解和认识艺术的基本特征
第二章 艺术的起源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