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稳更换监督检查;设备的检修工作。掘进工作面支护管理,必须由带班矿长、带班安全员、班组长现场监督检查、支设要符合规定。
6、对单岗作业人员要安排责任心强、服从安排、听从指挥的人员担任,加强对运行设备的管理,杜绝设备带病运行。
7、进一步深化加强现场安全教育培训,在工作方法上坚持“实用、实际、实效”的原则,将安全教育培训向生产过程延伸、渗透在班前会开展理论业务知识培训,发挥宣传优势,提高职工操作技能,推动生产现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根本好转。在每天的班前会上对每个职工在上一个班的生产过程中,安全质量及操作上存在的问题,一一提出进行培训,让职工以理论知识指导生产实践。
8、在作业现场,管理人员对职工的违章行为和不规范操作当场予以纠正,并按规程规定进行规范指导;班组长从职工的劳动纪律、工序操作、生产任务、安全技能上进行监督考核,按我矿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奖罚,以此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全面有效地提升作业人员操作技能,增强安全意识和管理意思,人人持证上岗,自主保安,规范操作,主动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和问题,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9、加强矿井“一通三防”的技术管理,技术科负责组织制定并落实“一通三防”专项措施,确保系统安全可靠。每旬(每10天)组织1次对矿井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随时测风,严禁采掘工作面微风或无风作业。对风门、局扇等设施明确专人看管和维护。矿井瓦斯监控系统联网可靠运行,传感器安装
符合规定,系统完好,监控有效。采掘工作面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工,及时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情况,杜绝超限作业。掘进工作面实现“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认真落实综合防灭火措施,建立防尘系统,落实综合防尘措施。
10、加强矿井水害防治的技术管理,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探放水原则和“物探先行,钻探验证”综合探放水措施,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编制切实可行的探放水设计措施,按程序会审与报批。建立探放水队伍,配齐探放水设备。地测科每季度组织一次对矿井水情调查,查明矿井和采区水文地质条件,制定水害防治的专项措施。
11、及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问题,生产技术科每月组织一次技术分析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问题。重大安全隐患或技术难题,必须进行分析论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矿井在技术上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立即停止生产。
12、落实现场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井口检身制度,严禁人员酒后或带火种下井。建立各生产班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必须坚持作业现场带班,加强现场检查和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组织生产,从严查处“三违”现象。现场存在安全重大隐患时要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存在险情时必须立即将人员撤出到安全地点,并及时上报。
13、加强现场作业管理,每个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
程,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煤矿组织会审批准并向现场人员贯彻后认真执行,技术科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对贯通巷道、局部冒顶、排放瓦斯、探放水等工作,煤矿生产技术科人员要到现场指挥和管理。
14、加强矿井机电管理,建立设备定期查验、检测、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保证设备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完善供电系统和规章制度,严格按规定实行双回路供电,定期检修供电线路、设备,保证矿井用电安全。
15、加强爆破材料和放炮作业管理,建立健全爆破材料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爆破材料的储存、运输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严禁使用非矿用安全型炸药;保证矿井爆破材料“领、用、退”的数据记录真实、一致;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煤矿井下爆破作业规程》,坚持“一炮三检”(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分别检查现场瓦斯,瓦斯超限停止操作)和“三人连锁”(班组长、安检员、专职放炮员三人共同认定后,才许放炮)放炮制度。
16、落实职业危害防治,配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和防护设备与装置,认真落实现场防治呼吸性粉尘、噪声、有毒有害气体的措施,切实改善井下作业环境;如实申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情况。按标准为职工免费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
17、大力宣传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典型事故案例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要予宣讲。鼓励和支持职工举报井下违
法违规生产、重大安全隐患等。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加强基础管理、搞好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树立典型,推广先进技术,积极培育和发展面向煤矿基础管理的技术管理体系。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取得成效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
18、严格落实安全事故问责制度,对发生工伤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追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