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岛东、西、南、北、中绿化提升项目监
理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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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理 规 划
2014年04月30日1
目 录
一、建设工程现场例会规定
二、工程签证与设计变更的管理规定 三、 建设工程技术管理办法 四、 工程发建设部验收实施办法 五、 建设现场管理处罚实施标准 六、 工程资料管理规定 七、 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 八、 现场材料管理办法 九、现场安全管理细则 十、现场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十一、现场文明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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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工程现场例会规定
为了保证工程建设科学、顺利、有序地进行,充分协调各单位的不同要求和立场,明确各方主体单位的责任,掌握工程建设中的应处理事项的内容和要求,促进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等重大问题的解决,特制定本规定:
1、参加会议的人员:
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各专业甲方代表 监理单位: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总监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或临时通知要求参加的其它人员
2、会议时间:每周二下午两点在创业大厦1516会议室 3、会议形式和内容:
1)集中各与会人员签到,对有关与会人员进行现场分工,参加实体检查。
2)对现场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实地测量和检查。
3)对检查存在的问题,除现场予以纠正外,并在检查后予以公布,情节严重影响较坏的,按照处罚标准予以处罚。
4、会议的发言顺序:
1)项目经理介绍上周完成的工作量和本周工作计划,并对上周进度的快慢情况予以说明原因,并提出需要协调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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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监理人员提出存在的问题,并对有关问题给予以合理化建议;
3)总监针对上周整体存在的通病予以公布、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发布本周应注意的事项;发布应执行变更及调整;宣传政策及法规;公布处罚决定;
4)建设单位负责人对本周提出要求,并对上周各单位的情况予以评价,宣布最新的政策及奖惩事项;
5)对需要协调的内容造成一致。
5、会议后,形成例会纪要,及时分发各单位,并在下旬例会检查时复查整改内容,对复查不合格的,将予以停工整顿,并按照处罚标准予以处罚。
6、例会纪律:
1)项目经理迟到100元/人次,其它人员50元/人次; 2)项目经理缺席200元/人次,其它人员100元/人次;
3)迟到以10分钟内为限;
4)建设期间任何人员请假不准超过3次。 7、专题会议的要求,按照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二、工程签证与设计变更的管理规定
根据《建筑法》和建设单位的监理委托合同约定,为了加强厂房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调整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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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变更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杜绝人情签证等现象的发生,现对有关变更和签证作出如下决定:
1、任何涉及结构主体安全、使用功能的变更调整,均由设计单位出具,且签章齐全,其变更通知统一由监理单位签发后执行。
2、建筑做法、室内外工程可以由建设单位进行调整,并且是书面通知,由监理转发各项目部后执行。
3、任何变更均由建设单位负责联系和主持,其它单位不得私自与设计单位联系,任何变更均由监理转发后执行。
4、工程量的签证,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避免人情签证,权钱交易。
5、签证工程量由项目部申请,由建设方、监理方不低于3人共同测量和签证,项目部参加测量并签证,三方签证不齐全的视为无效签证,工程量不予认可。
6、各类签证必须有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总监审查批准审查合格后签字盖章,否则不予进入工程决算。
7、各类签证应在法定时间内办理,逾期视为弃权不予补办。
三、建设工程技术管理办法
根据《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监理规范》等法律相关条款之要求,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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