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性分类 汉语的词可以分为12类。名词、动词、形容词、数词、量词和代词是实词,副词、介词、连词、助词、拟声词和叹词是虚词。 实词——名词、动词、形容词、数量词、代词。 (-)名词 名词是表示人和事物的名称的实词。如:“黄瓜、白菜、拖拉机、计算机”。 1、表示专用名称的,如“云南、上海、李白、白居易”。 2、表示抽象事物的名称的,如“范畴、思想、质量、品德、友谊、方法”。 3、表示方位的,如“上”“下”“左”“右”“前”“后”“中”“东”“西”“南”“北”“前面”“后边”“东边”“南面”“中间”等。 表处所的:马来西亚、北京、凯旋门、大庆、亚洲 4、表示时间的,如“现在”“去年”“明天”“星期一”“元旦”“上午”等。 (二)动词 动词是表示动作、行为、心理活动或存在变化等的词。例如: 1、有的动词表示一般的动作行为。如:“来、去、说、走、跑、学习、起飞、审查、认识、批评、宣传、保卫、学习、研究”等。 2、表示存在变化消失。如增加、减少、扩大、缩小、提高、降低、存在、在、有、等于、发生、演变、发展、生长、死亡、消灭。 3、有的动词表示心理活动,如“想、重视、注重、尊敬、了解、相信、佩服、爱、恨、想念、打算、喜欢、希望、害伯、担心、讨厌”等,这样的动词前面往往可以加上“很、十分”。
4、有的动词表示能够、愿意这些意思,叫做“能愿动词”,它们是“能、能够、会、可以、愿、愿意、肯、敢、要、应当、应该、配、值得、得(děi)、应该、应当、可能、必须\,这些能愿动词常常用在一般的动词前面,如“得去、能够做、可以考虑、愿意学习、应该说明、可能发展”。 5、还有一些动词表示趋向,叫做“趋向动词”,如\来、去、上、下、进、出、上来、上去、下来、下去、过来、过去、进来、出来、回来、起来、去、上去、进去、回去,开去、过去”,它们往往用在一般动词后面表示趋向,如“跳起来、走下去、抬上来、跑过去”。 6、表示使令。如“叫”“让”“派”“请”“使”“要求”“命令”“禁止”。 7、“是”“有”也是动词,跟动词的用法一样,“是”是判断动词。
动词的语法特点: 1.一部分动词可以重叠,表示“动作短暂”或“尝试”的意思,是时态的表示法。 单音节动词重叠形式是:AA 看——看看 想——想想 试——试试 讲——讲讲 双音节动词重叠形式是:ABAB 学习——学习学习 批评——批评批评 讨论——讨论讨论 休息——休息休息 动词比较复杂,有的需要加以说明。 1.动词“是” I. “是”用在名词前边是动词,这种“是”常常表示主语“等于什么”或“属于什么”。例如“鲁迅就是周树人”、“牛是反刍动物”、“他是个开车的”、“是他救了我”;此外,“这一年,人家都是丰年,我是歉年,收完秋就没吃的了”等里面的“是”仍是动词,作谓语。 II. “是”用在动词、形容词前边,表示肯定,含有“的确”、“实在”的意思,可以看作语气副词,作状语,例如“我〔是〕懂了”、“他〔是〕勇敢”、“这样做〔是〕好”。 2.动词“有” “有”只当动词用,不能当副词用。 3.能愿动词 能愿动词是指动词中能放在“不X不”(不敢不)格式里的词,可以作谓语,如“这样做可以不可以”、“完全可以”。但它们经常用在动词、形容词前边作状语,表示动作者的主观意愿和表示可能性、必要性等。例如“我们一定[要]坚持原则”、“春天到了,天气[应该] 暖和了”。 4.趋向动词 趋向动词可以单独作谓语,如“月亮下去了,太阳还没有出来”。还经常用在别的动词或形容词后边表示趋向。作趋向补语,如“拿<出> 一本书”、“拿<出来>一本书”、“拿<出>一本书<来>”。 (三)形容词 形容词是表示人和事物的形状、性质或表示动作、行为的性质状态的词。例如:
1、表示颜色形状。如: 红、黑、圆、粗、细、高、低、长、短、大、小、平坦、整齐、雪白、笔直、绿油油、平缓、崎岖、笔直、魁梧。 2、表示性质。如:好、坏、冷、热、酸、甜、软、聪明、朴素、老实、勇敢、正确、伟大、勇敢、优秀、老实、鲁莽、大方。 3、表示状态。如:快、慢、忙、急、流利、迅速、轻松、严肃、高兴、生动、熟练、轻松、清楚、马虎、干脆。? 4、表数量的:许多、好些、全部、全、整、多、少 形容词的语法特点: 1.大部分形容词能同程度副词组合,例如“很勇敢”、“非常整齐”、“太死板”、“最清楚”等。有一部分形容词本身带有某些程度的意义,不能再同程度副词组合。例如“雪白”、“血红”。还有加重叠词尾的形容词“黑乎乎、黑压压、黑洞洞,黑油油”以及其他形式“黑咕隆冬、黑不溜秋”也是如此。 2.一部分形容词可以重叠。例如 单音节: AA式 高——高高(的) 大——大大(的) 红——红红(的) 慢——慢慢(的) 双音节:AABB式 老实——老老实实 整齐——整整齐齐 清楚——清清楚楚 大方——大大方方 或A里AB式 马虎——马里马虎 胡涂——胡里胡涂 慌张——慌里慌张 小气——小里小气 重叠后一般表示程度加深。用在名词前表示程度适中,兼带有爱称的感情色彩。如“高高的个子”、“红红儿的脸”。 3.形容词不能带宾语。“端正、纯洁、坚定、健全、壮大、活跃、严格、丰富”等是形容词又是动词,“端正态度”是使态度端正的意思,“丰富文娱生活”是使文娱生活丰富的意思。这里的“端正、丰富”是动词。“直着身子”、“红着”、“花了眼”中的“直”、“红”、“花”表示事物存在某种状态,也应看作动词。 (四)数词
数词是表示事物数目和次序的词。表示数目多少的叫基数词。如“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万、亿、零”。表示次序先后的叫序数词。如“第一、第二、第三”等等。此外还有倍数、分数、概数、小数、确数。 倍数是由数词加量词“倍”构成,如“一倍、五倍、十倍”。分数常用固定词组表示。格式是“几分之几”。概数的表示法有两种;第一,在基数后面分别加上多、把、来、上下、左右”等,如“一百多”、“一千左右”;第二,相邻的两个基数连用,如“三四(个)”、“十七八(个)”、“五六百(个)”。此外,“三两(个)”。“三五(个)”等两个基数连用的习惯用语也表示概数。 数词的语法特点: 1.数词经常出现在量词前边,例如“一个”、“五本”、“两次”等等。在现代汉语中,数词一般不直接同名词组合,文言格式或习惯用法中,数词才直接修饰名词。例如“一针一线”“一草一木”“千山万水”“三心两意”等。 2.倍数只能用于数目的增加,不能用于数目的减少。分数既可用于数目的增加,也可用于数目的减少。表达数目的增减必须拿原来的数目做基数,不能拿增减后的数目做基数。数量增减有一套习惯用语。 第一,表示数量增加的: 增加(了)、增长(了)、上升(了)、提高(了)——不包括底数,只指净增数。例如从十增加到五十,可以说“增加了四倍”,不能说“增加了五倍”。 增加到(为);增长到(为)、上升到(为)——包括底数,指增加后的总数。例如从十增加到五十,可以说“增加到五倍”,不能说“增加到四倍”。 第二,表示数量减少的: 减少(了)、降低(了)、下降(了)——指差额。例如从十减少到一,应该说“减少了十分之九”,不能说“减少了九倍”. 减少到(为)、降低到(为)、下降到(为)——指减少后的余数。例如从十减到一,以分数计算,应说“减少到十分之一”。 (五)量词 量词是表示计算单位(表示事物或动作、行为的单位)的词。可分为名量词和动量词?。 1、名量词表示人或事物的单位,又可以分为单位量词和度量量词。
单位量词表示事物的单位,如“个、张、、只、支、本、台、架、辆、颗、株、头、间、把、扇”等; 度量量词表示事物的度量,如“寸、尺、丈、斤、两、吨、升、斗、加仑、伏特、欧姆、立方米”。 2、动量词表示动作行为的单位,用在动词前后表示动作的单位,如“去一次”“念一遍”“哭—场”“走一趟”的“次、遍、场、趟”, “看一眼”“砍一刀”“玩一天”的“眼、刀、天”。 (六)代词 代词能代替人和事物的名称,或起区别指示作用,或用来提问。 1、人称代词: 代替人或事物的名称。如:我?你?您他?她?它?我们?你们?您们?他们?她们?它们?咱们?自己?别人?人家?大家?彼此?大伙 自己(自己能和其他代词连用,起强调作用。例如:我自己?你们自己?大家自己) 2、疑问代词: 用来提出问题。?如:谁?什么?哪(问人或事物) 哪儿?那里?(问处所)? 几?多?(问数量)? 多?多么?(问程度)? 怎么?怎样?怎么样?(问性质状态) 什么?怎样什么样?(问方式行动) 3、指示代词: 用来区别人或事物。如:?这?那?(指人或事物) 这儿?这里?那儿?那里?(指处所) 这会儿?那?会?儿?(指时间)? 这么?这样?这么样?那么?那样?那么样(指性质、状态、方式、行动、程度)? 这些?那些?这么些?那么些?(指数量)? 每?各(指所有的或全体中任何一个) ?某?另?别(确有所指,未说明哪一个) 代词一般不受别的词类的修饰。代词同它所代替的或指示的实词或短语的用法相当,它所代替的词能充当什么句子成分,它也能充当什么句子成分。 虚词——副词、介词、连词、助词、叹词、拟声词 (一)副词 副词总是用在动词、形容词前面做状语,用来修饰、限制动词、形容词,表示时间、频率、范围、语气、程度等。如?“很、颇、极、十分、就、都、马上、立刻、曾经、居然、重新、不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