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试点项目——北京平谷现代蛋鸡养殖及新
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二零零九年四月
一、前言 1.1项目背景
(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为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内容, 2007 年中央又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将发展现代农业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
(2)国家开发银行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006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要求,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国家开发银行要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资源开发”。2006 年累计发放新农村建设贷款322 亿元,并围绕当前县域经济的难点和重点,国家开发银行积极推动建立覆盖县域的基层融资机制。
(3)正大集团
泰国正大集团是泰籍华人创办的知名跨国企业,一直致力于农牧业现代化研究与实践,已经形成了由种植、饲料加工、养殖、农牧产品加工、销售、进出口贸易等组成的完整的现代农牧产业链,成为世界现代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典范。正大集团和国家开发银行双方决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创新,致力于中国的新农村建设。
(4)平谷区蛋鸡生产
平谷区一直是北京市蛋鸡生产的主要区县,其鸡蛋产量约占全市总产量的18%左右。其中的峪口镇是平谷区蛋鸡养殖重镇,2006 年的鸡蛋总产量5007 吨,位居全区第一,是《平谷区畜牧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确定的蛋鸡优势产业区,蛋鸡养殖基础比较好。项目建设地基础设施条件、区位条件等都非常有利于发展蛋鸡产业。
(5)北京平谷现代蛋鸡养殖及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项目
为落实和国家开发银行支持中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工作,正大集团经过深入调研,提出“四位一体”的创新发展思路。“四位一体”指将政府、银行、龙头企业和农户联系在一起共同推动农业产业发展。北京平谷现代蛋鸡养殖及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项目就是在这个背景下提出的大型蛋鸡产业化首个试点示范项目。
该示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存栏100万只青年鸡场、300万只产蛋鸡的蛋鸡场以及配套的饲料加工厂、鸡蛋分级包装及蛋品加工车间和粪污处理工程。
本项目位于峪口镇西樊各庄村西南侧,距峪口镇政府6公里,距西烟路(昌金路)1.0公里。项目总投资约5.8亿元人民币,总占地面积约32.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万平方米,定员175人。建设单位为北京正大畜禽科技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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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中心负责开展——北京平谷现代蛋鸡养殖及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组在对现场进行了认真踏勘,收集了项目及当地的有关资料,并研究了有关法规文件的基础上,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书。 1.2环境功能区划和评价标准
1.2.1环境功能区划和质量标准
(1)地表水
建设项目所在地东侧约800m处有洳河的支流大龙河,目前断流。大龙河在平谷天井附近汇入洳河,属于洳河下段(岳各庄桥南)Ⅴ类水体的汇水范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标准。
(2)大气
项目所在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NH3
和H2S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中的相关标准。
(3)声环境
本项目环境噪声采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 (4)地下水
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的Ⅲ类标准。 (5)土壤
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二级标准。 1.2.2污染物排放标准 (1)污水排放标准 ①排放水质标准
本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项目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其余部分处理后排入
大龙河。大龙河属于北京市地表水Ⅴ类水体的汇水范围。
污水排放执行执行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中“排入地表水体及其汇水范围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二级限值。
②回用标准
本项目产生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绿化和冲厕,其水质应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对回用于冲厕和绿化的中水水质的规定。
(2)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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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中的规定。
②运行期:运行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①工艺废气
鸡舍和鸡粪发酵作有机肥排放的臭气浓度参照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对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H2S、氨的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②应急柴油发电机废气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柴油发电机排气执行标准的复函》(国环函[2005]350号),应急柴油发电机废气中烟气黑度执行林格曼黑度1级标准,烟尘、SO2、NOX等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③厨房油烟
项目配套员工食堂厨房油烟排放参考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有关规定。
④锅炉烟气
该项目生产用蒸汽和采暖由自建燃油锅炉房提供,废气排放参考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07)中有关规定。
⑤粉尘废气
饲料厂粉尘废气排放执行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中一般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Ⅱ时段标准的规定。
⑥焚烧炉
焚烧工艺废气执行《危险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503—2007),排气筒高度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
(4)固体废弃物
①产生的鸡粪应执行有关贮存、还田的标准,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
②固体废弃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 1.3环境敏感点
根据周围环境现状,结合项目特点,确定主要环境敏感对象,详见表1-1。
表1-1 评价区内主要敏感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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