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色彩构成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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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色彩构成的概念
色彩构成是构成基础训练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根据构成原理,将色彩按照一定的关系去组合,创造出(调配出)适合目的的美好色彩,这种创造过程,成为色彩构成。
二、色彩概念 1、光与色
在完全黑暗中,看不到周围景物的形状和色彩,是因为没有光线,然而光线很暗的情况下,有人却看不清色彩,因为视觉器官不正常,(如色盲)或是眼睛过度疲劳。在同种光线条件下,可以看到物体呈现不同的颜色,是因为物体表面具有不同的吸收光线与反射光线的能力。反射光线不同会看到不同的色彩。因此,色彩的发生是光对人的视觉和大脑发生作用的结果,是一种视知觉。由此看来,需要经过光---眼---神经的过程才能见到色彩。
真正揭开光色之谜的是英国的科学家牛顿,1666年,牛顿进行了著名的色彩实验。他把太阳白光用三棱镜分解成红、橙、黄、 绿、青、蓝、紫七色光束,同时,七色光通过三棱镜还能还原成白光。
所谓光,就其物理性质而言是一种电磁波,它们有着各自不同的波长和振动频率。
可见光的范围:380纳米到780纳米之间的电磁波,波长长于780纳米的电磁波叫红外线,波长短于380纳米的电磁波叫紫外线。
光通过以下三种形式进入视觉:
光源光----光源(本身能发光)发出的色光(各种灯、太阳、月亮等) 透射光----光源穿过透明或半透明的物体之后再进入视觉的光线。透射光的亮度和颜色取决于入射光穿过被透射物体之后达到的光透射率和波长特征。
反射光----反射光时光进入眼睛的最普通形式,眼睛能看到的任何物体都是由于物体反射光进入视觉所致
2、光源色、物体色与固有色
(1)所有物体的色彩总是在某种光源下产生的,同时随着光源色以及环境色的变化而变化,但是其中以光源色的影响最大。
自己能发光的物体叫光源。可分为两种:
A自然光——主要是阳光,太阳光是最主要的研究对象 B人造光——电灯、蜡烛等
(2)物体色——物体在特定光照下呈现的颜色,由它的表面和透射光两个因素决定,物体表面都具吸收本身颜色以外其它光的性能。
白色表面全部反射,黑色表面全部吸收 日光:白色表面(全部反射)--呈现白色
蓝色表面(吸收其他光,反射蓝光)--呈现蓝色 红色表面(吸收其他光,反射红光)--呈现红色 黑色表面(吸收全部)--呈现黑色 但单色光照射有所不同:
绿色光线:白色表面(全部反射)--呈现绿色 红色表面(全部吸收)--呈现偏黑表面色 黑色表面(全部吸收)--呈现黑色 后边物体所呈现的颜色即物体色
(3)固有色----植物体在正常的白色日光下所呈现的色彩特征。严格来说,所谓的固有色是指物体固有的属性在常态光源下呈现出来的色彩,由于它最具有普遍性,所以在人们知觉中便形成物体色彩形象的概念,是相对的色彩概念。
光的作用于物体的特性是构成物体色的两个不可或缺的条件,它们互相依存又互相制约。只强调物体的特征而否定光源色的作用,物体色就变成无水之源;只强调光源色的作用不承认物体的固有特性,也就否定了物体色的存在。
三、色彩的分类
1、无彩色---反射光与透射光在视觉中并未显示出某种单色光的特征时,即无彩色(黑、白、灰)
无彩色系按照一定的变化规律,由白色渐变到浅灰、中灰、深灰直至黑色,色彩学上称为黑白系列。黑白系列中由白到黑的变化,可以用一条垂直轴表示,一端为白,一端为黑,中间有各种过渡的灰色。纯白是理想的完全反射物体,纯黑是理想的完全吸收物体。
无彩色系的颜色不具备色相与纯度的性质,也就是说它们的色相和纯度在理论上等于零,而只有明度上的变化。色彩的明度可以用黑白度来表示,愈接近白色,明度愈高;愈接近黑色,明度愈低。
2、有彩色---包括在可见光谱中的全部色彩,即有彩色。
有彩色系中的任何一种颜色都具有三大属性,即色相、明度和纯度。有彩色系是由光的波长和振幅决定的,波长决定色相,振幅决定色调。
四、色彩的属性----H、V、C
视觉所能感知的一切色彩现象,都具有色相、明度、纯度三种性质,是色彩最基本的构成要素
1、明度(V)——色彩的明暗性质
明度指色彩的明暗程度,对光源色来说可以称光度,对物体色来说,除了明度之外,还可称亮度、深浅程度等。
色彩的明度有两种情况:
(1)、同一色相的明暗变化,同一颜色加黑、白以后产生不同的明暗层次。靠近白端为高明度色,靠近黑端为低明度色,中间为中明度色,其中白色明度最高,黑色明度最低;有彩色加白提高明度,加黑降低明度。
(2)各种颜色的明暗变化,每一纯色都有与其相应的明度,如黄色明度最高,蓝紫色明度最低,红绿色为中间明度。
明度在三要素中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它可以不带任何色相特征,而通过黑白灰的关系单独呈现出来。色彩一旦发生,明度即同时出现。彩色照片反映了物象全部要素的色彩关系,而黑白照片及反映了物象色彩的明度。素描就是将对象的色彩要素抽象为明暗关系。明度是色彩的骨骼,它是色彩结构的关键。
2、色相(H)——区别色彩的面貌 色彩不同的相貌
在可见光谱上,人的视觉能感受到的红、橙、黄、绿、蓝、紫这些不同特征的色彩,给这些可以相互区别的色定出名称,当我们称呼其中某色的名称时,就会有一个特定的色彩印象,这就是色相的概念。色相是色彩最重要的特征。
若明度为骨骼,色相就是肌肤,它体现了色彩外向的性格,应用色彩理论中通常用色相环而不是直线排列色色谱表现色相系列。色环中,可把纯色色相的距离进行均等的分离分隔,分别可做出六色色相环(红、橙、黄、绿、蓝、紫)、十二色色相环{由三原色(红、黄、蓝),间色(橙、绿、紫),复色(黄橙、红
橙、红紫、蓝紫、蓝绿、黄绿)形成}、二十四色色相环等。
3、纯度(C)——色彩的浓度
纯度是指色彩的鲜艳程度,又称彩度、饱和度等。色彩的纯度越高,色相越明确,反之则越弱。纯度取决于可见光波波长的单纯程度,当波长相对混杂时,就形成了无纯度的白光。
在色彩中,红橙黄绿青紫纯度最高;无彩色没有色相,即黑白灰没有纯度。任何一种单纯度的颜色,只有加入五彩色系任何一色的混合,即可降低它的纯度。
如:红色——加入白色时,成粉红色 加入黑色时,成深红色
加同明度的灰色时,明度不变,但纯度降低了。
色相 红色 黄橙 黄色 黄绿 绿色 青绿 青色 青紫 紫色 紫红 明度 4 6 8 7 5 5 4 3 4 4 蒙赛尔明度与纯度数值
纯度 14 12 12 10 8 6 8 12 12 12 纯度体现了色彩内向的性格,纯度变化就会引起色彩性格变化。
改变色彩纯度的三种方法:加白、加黑、加中性灰、加互补色、加其他色。 五、色彩表示方法与体系 1、混色系统
基于三原色光能混出的色彩所归纳的系统。
理论根据:任何色彩都可以由色光三原色混合而成。
目前最重要的混色系统是仪器测量的CIE系统。(国际照明委员会测色系统。他是最科学、最少误差、也是最精确的表示法,主要用于工业方面的测色)
2、显色系统
依据实际色彩的集合给予系统的排列和称呼而组成的色彩体系。如孟塞尔色
立体、奥斯特瓦德色立体、日本色立体、德国DIN表色系统等。
3、牛顿色相环
红、橙、黄、绿、蓝、紫六色头尾相接,变成六色色环。
红黄蓝三原色是在一个正三角形的三个角所指处,而橙绿紫也正处于一个倒等边三角形的三个角所指处。三原色中任何一种原色都是其他两种原色之间色的补色。
色相环
4、色立体
显色系统的理论依据是把现实中的色彩按照色相、明度、纯度三种基本性质加以系统地组织,然后定出各种标准色标,并标出符号,作为物体色的比较标准。色立体是借助于三维空间关系来表示明度、色相与纯度的关系。
色立体的科学性在于它所标示的颜色样品都是按照科学的颜色测定理论,用精密的测色仪所测定的标准色样,可供印染、染料、印刷、造纸、美术设计等各行业的颜色工作者作为配色的参照样本,以及得色彩进行完整的逻辑分析,并可从直觉上感受色彩的量与秩序之美。
色立体的基本骨架:
色立体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