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提成分配规定
(2011版本)
一、总则
(一) 编写依据:根据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2003年版)的电力工程专业设计工时定额,参照国内其它电力设计院计提办法以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我公司绩效提成分配规定,以此作为各专业工作量核算及绩效薪酬分配的计算依据。
(二) 项目管理:本公司实行《项目设总负责制》,项目设总负责项目各专业之间的协调和进度,各专业设计人员原则上只能从事本专业设计,不允许跨专业出图,特殊情况需跨专业设计,必须有文字报告并经总经理、总工程师的同意。 (三) 勘察设计费内容:
1、线路部分包括:工程前期费用,线路勘察、测量费,线路的设计费(初、施设),竣工图的编制费,概算编制费。
2、变电部分包括:工程前期费用,变电站的勘察费(外委勘察费扣除)、变电站的设计费(初、施设),竣工图的编制费,概算编制费。
3、配电工程部分包括:工程的测量费,项目的设计费(初、施设),竣工图的编制费,概算的编制费。 4、假设W值=相应工程类别合同收入。
5、送变电工程:初设与施工设计分配比例为4:6;线路工程:勘测费初勘与详勘比例为2:8。 (四) 项目设计费承包绩效计算内容:
包含设计人员的项目绩效奖以及参与该项目工作人员为此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如:差旅费、测量费、工代服务费、台班费、汽油费、过路费、加班费和外请民工费用等。 (五)项目前期设计费提成比例:
1、新建110kV送变电项目可研提成 = 6万元/项目
其中:变电专业3.72万元,线路专业1.8万元,技经专业0.48万元 2、新建220kV送变电项目可研提成 = 8万元/项目
其中:变电专业5万元,线路专业2.4万元,技经专业0.6万元 3、变电站扩建可研提成=(合同收入-地质初勘-环评-水保)×20%
4、接入系统工程可研(专题报告)提成 =(合同收入-初勘成本-环评)×20%
5、220kV变电站110kV配套送出工程可研 =(合同收入-地质初勘-环评-水保-林地)×20% 6、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竣工图编制)勘测设计费提成比例:
1
(1)系统线路工程提成=合同勘测费收入×25% + 合同设计费收入×12% (2)客户配电工程提成=合同收入×6%
供电局配网工程提成=合同收入×9% (3)单纯二次改造项目工程提成=合同收入×30% (4)单纯建筑项目工程提成=合同收入×20% (5)单纯通信项目工程提成=合同收入×20%
(6)技经人员提成=公司工程合同收入×1%(可研除外) (7)施工图预算编制提成=施工图预算编制费×11%
(8)系统设计人员绩效奖提成=配网合同收入×5% + 系统工程合同收入×2% (六) 绩效考核:
对负责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项目设计人员(技经人员、在公司工作未满一年者除外),每月进行绩效考核,绩效奖结合每月提成总额、奖金系数(部室主任:2.0,高级职称:1.4,中级职称:1.2,初级职称:1.0,技术员:
0.8,技经部主任:0.8)和考核结果发放。
(七)绩效奖发放方式:
采取两种方式:(1)公司先计提发放后收回款的垫付方式;(2)按工程款回收的实际情况予以计提发放。
送变电工程年度绩效奖可根据完成的设计阶段发放。发放标准,可研所占比例为10%,初设阶段为30%,施工图完成阶段,可根据回收款请款发放剩余的60%。 (八)各项目组分配指导意见
1.各项目设总根据本工程项目人员的工作完成情况,编制绩效奖计算分配方案,报公司综合部、财务部审批后,由总工程师、总经理签发按月发放。
2.工作量计算:要求以每项工程已经完成的勘察设计工作量进行计算(不论当年是否收回设计费)。 3.跨年度工程:工作量按分阶段进行计算,原则上分为如下几个阶段:
可研/方案阶段(以评审为限,含补充报告);初步设计阶段(以审查为限,含技术规范书、补充技术规范书);施工图设计阶段(以本专业全部批准签字为界);施工服务阶段(以当年繁盛的施工服务占总数的一定比例计算);竣工图阶段(以当年完成的竣工图计算)等。
二、新建变电站 (一)新建变电站可研 规格 110kV 土建 21% 电气一次 17% 电气二次 12% 2
系统 33% 通信 11% 设总 6%
220kV 25% 20% 14% 24% 11% 6% (二)新建变电站(户内、户外)
电气二次 土建(含水工、暖通) 电气一次(含系统) (含调度自动化、系统保护) 4%W 4%W 4%W 0.5﹪W 设总 注:1、水工(全站生活和消防用水,设消防水池),灭火器材。
2、暖通(全站空调和轴流风机)。
3、指35kV、110kV、220kV三个电压等级。
三、变电站扩建 (一)变电站扩建可研
土建 10% 电气一次 22% 电气二次 20% 系统 30% 通信 5% 技经 8% 设总 5% (二)变电站扩建(1)
土建 3% W 电气一次 4.1% W 系统 0.24% W 电气二次 4.4% W 设总 0.36% W 注:1、电气设备和基础均为新扩建。
2、电气一次(扩主变、间隔、10kV出线等),二次(配置相应的保护)。
3、土建(无水工、暖通和主建筑部分,扩建主变基础、构支架和电容器设备基础)。
(三)变电站扩建(2)
土建 2.16% W 电气一次 4.63% W 系统 0.24% W 电气二次 4.61% W 设总 0.36% W 注:1、电气设备为新扩建项目,基础大部分原有。
2、电气一次(扩主变、间隔、10kV出线等),二次(配置相应的保护)。
3、土建(无水工、暖通和主建筑部分,主变基础、大部分构支架和设备基础原有,扩建断路器、10kV高压柜等基础)。
(四)变电站扩建(3)
土建 0.7% W 电气一次 5.2% W 系统 0.24% W 电气二次 5.54% W 设总 0.36% W 注:1、电气设备为新扩建项目,所有构支架和设备基础均为原有。
2、电气一次(扩主变、间隔、10kV出线等),二次(配置相应的保护)。
(五)更换电气设备(1)
土建 电气一次 系统 3
电气二次 设总
2% W 4.62% W 0.24% W 4.78% W 0.36% W 注:1、更换电气设备,基础大部分原有。
2、电气一次(换主变、开关、刀闸、10kV高压柜等)。电气二次(配置相应的保护)。
3、土建(无水工、暖通和主建筑部分,主变基础、大部分构支架和设备基础原有,改建断路器、10kV高压柜、电容器等基础)。
(六)更换电气设备(2)
土建 2.2% W 电气一次 5.7% W 系统 0.24 %W 电气二次 3.5% W 设总 0.36% W 注:1、更换电气设备,基础大部分原有。
2、电气一次(换主变、开关、刀闸、10kV高压柜等)。电气二次(设备原有,沟通相应的保护)。
3、土建(无水工、暖通和主建筑部分,主变基础、大部分构支架和设备基础原有,新(改)建断路器、10kV高压柜、电容器等基础)。
(七)更换保护
1、如果在改造项目中出现变电站全站综自改造,在不影响其他专业的情况下,二次设计人员设计提成按4万/110KV座、2.3万元/35KV座考虑。
2、外委项目由公司指定项目设总和项目校核人员,分成比例按本细则执行。
(八)变电站的土方量测量
由土建人员负责,测量人员配合,测量人员补助:350元/110kV座、600元/220kV座。
(九)项目核准报告编写奖金:500元/110kV,800元/220kV (十)经济评价报告编写奖金:500元/110kV,800元/220kV 四、线路工程 (一)线路工程可研
系统 30% 送电电气 25% 杆塔结构 10% 杆塔基础 10% 通信保护 10% 技 经 10% 设总 5% (二)线路工程(1)
初设 施(竣)工图 系统 32% 送电电气 27% 51% 杆塔结构 12% 19% 杆塔基础 12% 19% 通信保护 12% 8% 设总 5% 3% 注:1、系统(系统分析、线路路径包括相关的跨越手续)。
2、送电电气(导(地)线、绝缘配合和选型、防雷接地、防振、金具组装和计算书等)。 3、杆塔结构(杆塔一览图、计算书等)。
4、通信保护(危险、干扰计算,单相接地短路电流计算书)。 5、全线铁塔占50%以上的线路工程按此方案。
4
6、杆塔基础(基础一览图、提供基础工程量、计算书等)。
(三)线路工程(2)
初设 施(竣)工图 系统 27% 送电电气 36% 55% 杆塔结构 10% 17% 杆塔基础 10% 17% 通信保护 12% 8% 设总 5% 3% 注:1、系统(系统分析、线路路径审批包括相关的跨越手续)。
2、送电电气(导(地)线、绝缘配合和选型、防雷接地、防振、金具组装和计算书等)。 3、杆塔结构(杆塔一览图、计算书等)。
4、通信保护(危险、干扰计算,单相接地短路电流计算书)。 5、杆塔基础(基础一览图、提供基础工程量、计算书等)。
(四) 110kV电缆工程
初设 施(竣)工图 系统 22% 送电电气 42% 55% 送电土建 22% 36% 通信保护 7% 6% 设总 7% 3% 注:1、系统(系统分析、线路路径审批包括相关手续)。
2、送电电气(杆塔一览图、电缆、导(地)线、绝缘配合和选型、防雷接地、防振、金具组装和计算书等)。 3、送电土建(基础一览图、缆沟、桥架、提供基础工程量、计算书等)。 4、通信保护(危险、干扰计算,单相接地短路电流计算书)。
5、全线(电缆为主)架空线路占20%及以下的线路工程按此方案,架空线路占20%以上的线路工程分电缆和架空两部分核算设计费提成。
(五)设计人员和测量人员比例
设计人员 60% 注:指勘测费中的施工测量费。
测量人员 40% 五、配电工程
在公司配电室的标准设计未出台前,有配电室部分的配网项目设计,土建设计人员必须参与,并对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负责。提成比例:
有完整配电室的配网项目 有配电室配套改造的配网项目 相关专业 70% 80% 土建 30% 20% 六、岗位间比例
5
设计人员 80% 校核人员 20% 注:校核人的提取比例从相应专业设计人员的应得收入中进行提取。
七、其他 本细则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其细则解释权为公司综合部。
二0一0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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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电力设计公司绩效规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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