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运输运单填写规范
航空运单与海运提单类似也有正面、背面条款之分,不同的航空公司也 会有自己独特的航空运单格式。所不同的是,航运公司的海运提单可能干差 万别,但各航空公司所使用的航空运单则大多借鉴 IATA 所推荐的标准格 式,差别并不大。所以我们这里只介绍这种标准格式,也称中性运单。下面 就有关需要填写的栏目说明如下: 1.始发站机场:需填写 IATA 统一制 定的始发站机场或城市的三字代码,这一栏应该和 11 栏相一致。 1A: IATA 统一编制的航空公司代码,如我国的国际航空公司的代码就是 999; 1B:运单号。 2.发货人姓名、住址(Shipper|s Name and Address):填写 发货人姓名、地址、所在国家及联络方法。 3.发货人账号:只在必要时 填写。 4.收货人姓名、住址(Consignee|s Name and Address):应填写收 货人姓名、地址、所在国家及联络方法。与海运提单不同,因为空运单不可 转让,所以“凭指示”之类的字样不得出现。 5.收货人账号:同 3 栏一样 只在必要时填写。 6.承运人代理的名称和所在城市(Issuing
Carrier|s
AgentName and City)。 7.代理人的 IATA 代号。 8.代理人账号。 9.始发站机场及所要求的航线(Airport of Departure and Requested routing):
这里的始发站应与 1 栏填写的相一致。 10.支付信息(Accounting Information):此栏只有在采用特殊付款方式时才填写。 11A(C、E).去 往(To):分别填入第一(二、三)中转站机场的 IATA 代码。 11B(D、 F).承运人(By):分别填入第一(二、三)段运输的承运人。 12.货币 (Currency):填入 ISO 货币代码。 13.收费代号:表明支付方式。 14.运费及声明价值费(WT/VAL,weight charge/valuation charge): 此时 可以有两种情况:预付(PPD,Prepaid)或到付(COLL collect)。如预付在 14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