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产量、品质和合格率,创造最大的效益。为保证科研的顺利进行,要加大科研投入,财政部门每年要将一定的研究经费列入预算,作为马铃薯育种、引种、栽培试验的科技支撑经费,以科技带动产业的迅速发展。 4、加强宣传,扩大知名度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马铃薯的知名度,政府及业务部门要加强马铃薯宣传工作,应不失时机地对乌兰察布市马铃薯产品进行宣传,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新闻媒体做大量的专题宣传报道。此外,每年都要拿出一定的经费选派有关人员参加国家、自治区等举办的有影响力的马铃薯专业会议,充分利用这些学术交流、信息沟通、扩大影响的机会,让更多的马铃薯研究同仁了解乌兰察布市,认识乌兰察布市。随着我市马铃薯产业的不断发展壮大,我们希望在不远的将来能再一次在我市举办全国的马铃薯年会,重树我市在全国马铃薯科研与生产领域的威望,吸引国家有关项目对我市的倾斜,以此带动全市的马铃薯产业向优质、名牌方向发展。同时要积极进行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争创知名品牌,增强产品进入市场的优势。
5、加强种薯质量监督和管理,提高种薯质量
由市马铃薯产业化办公室组织专门的、具有实质性技术权威的市种子管理站、市农科所从事这项工作。建立种薯档案,实行种薯生产的市场准入机制和淘汰制度,对那些以次充好的生产单位和个人限期整改,否则予以取缔,强化竞争机制,促进质量的提高。一是要强化队伍建设。要抽组专业技术人员充实马铃薯产业化质量检测组,并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提高监测装备水平。要完善监测监督制度,推行“谁检测,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认真,把关不严的,要取消检测员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要给予严肃处理。要规范检测方法,对组培苗、原原种、原种抽检要按照国家行业标准严格执行;二是要强化“三证”管理。种薯生产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只有具备生产资格和生产条件的单位才能从事种薯生产。其整个生产过程必须随时无条件接受质量检验监督。生产的种苗、种薯必须经检验合格获取检验报告后方可进入销售环节。凡检验不合格种苗一律销毁,感病严重的不合格种薯要坚决淘汰,感病轻微的种薯要以商品薯处理。坚决杜绝不合格种苗、种薯进入销售、繁育环节;三是要强化种薯生产档案管理。要建立健全种薯生产档案,对种薯的产地、生产方式,以及储存、调运的整个过程,实行电子化管理,提高种薯生产质量信誉。
此外,为充分发挥当地种薯生产优势,将乌兰察布市打造成中国的“薯都”,我市还计划引进山东希森集团,建设47万亩原种薯繁育基地,依托其强大的技术优势,快速提高种薯生产技术,接近国际先进水平,生产出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合格种薯。基地建成后除可满足全国一级种薯需求外,还有望打进国际种薯市场,特别是东南亚一些不具备种薯生产条件国家的市场,力争把乌兰察布市建设成为全国知名的马铃薯种薯生产基地。
6、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努力实现企业与基地双赢的目的 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继续狠抓招商引资和扶持龙头企业的工作,特别是通过项目引进建设一批马铃薯精深加工企业,如商都县旭美薯业等,在我市形成一个企业间良性竞争的环境,提高加工专用薯的转化能力。通过进一步完善合同条款,充分发挥合同的约束力,采取企业+基地的形式,努力使加工专用薯全部实现定单生产,使企业和基地紧密联系在一起,双方都无后顾之忧,共同促进,共同发展,实现双赢。为进一步完善加工专用薯基地建设,保证原料的供应,建议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建立生产基地。一是租赁农民的土地,企业自主经营;二是实行反租倒包,由企业提供生资和生产费用,派专人管理。三是企业为种植大户和农户提供部分生资和生产资金,并与他们签定生产合同,实行最低保护价收购,四是充分发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贩运大户的作用,为企业代收原料。 7、改善种薯贮藏条件,加强贮藏技术研究
要通过引进资金,建设一座储量为30万吨的高标准种薯气调储藏库,使优质脱毒种薯
腐烂率由目前的10-15%下降到5%以下,这样每年可减少损失3万吨,挽回经济损失3360万元。同时要重点研究种薯储藏过程中质量与效益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