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四川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
环境统计数据直报系统培训班的通知
【法规类别】会议差旅环境监测 【发文字号】川环办会[2013]70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发布日期】2013.10.14 【实施日期】2013.10.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四川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环境统计数据直报系统培训
班的通知
(川环办会〔2013〕70号)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
按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环境统计数据直报工作的通知 》(环办〔2013〕91号)工作安排,我厅决定分三期举办全省国控源直报系统报表制度和软件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第一期:2013年10月18-19日(17日下午报到) 第二期:2013年10月21-22日(20日下午报到) 1 / 4
第三期:2013年10月22-23日(21日下午报到)
二、培训地点 星光花苑酒店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阳光城 前台:028-84839002 三、培训内容
(一)国控源直报报表制度和技术规定; (二)国控源直报软件系统。 四、培训范围和参加人员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环境统计工作人员各1名,所辖区域含国控源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统计工作人员1名,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环境统计人员1名。(详单附后)
第一期:各市(州)环境保护局环境统计工作人员;各市(州)所辖区域含国控源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统计工作人员。
第二期:成都市、自贡市、德阳市、绵阳市、遂宁市、内江市、眉山市、资阳市所辖范围内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环境统计人员;上述市(州)环境保护局环境统计工作人员作为领队参加会议。
第三期:攀枝花市、泸州市、广元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广安市、达州市、巴中市、雅安市、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所辖范围内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环境统计人员;上述市(州)环境保护局环境统计工作人员作为领队参加会议。 五、其他事项
(一)参会人员交通费用自理,免收培训费、食宿费;司机食宿费自理。 (二)请参会人员自备笔记本电脑,计算机配置推荐如下: 2 / 4
硬件配置:奔腾1500Mhz以上CPU,256MB以上内存,分辨率1024*768以上的显示
器;硬盘空间100MB以上;要求具备无线上网功能。
软件配置:简体中文版32位Windows XP/2003/7操作系统,安装有Microsoft Office 2003以上版本(必须包含Excel软件),建议使用IE7.0及以上浏览器。
(三)请各市(州)环境保护局领队人员将直报系统有关材料提前发送给县(市、区)环境保护局、国控源企业参会人员。(直报系统有关材料可在四川省环境统计群共享中下载)
(四)请于10月15日下午15:00前将会议回执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环境保护厅总量处44226934@qq.com。(因培训条件所限,请勿超额派员)
(五)本次培训由合同乙方国家统计局统计干部培训基地(成都)承办。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 联系人:尹 萍
联系电话:028-80589083 15982239837 四川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甘欣
联系电话:028-85572567 13618060939
会务联系人:国家统计局统计干部培训基地(成都)岳大波 联系方式:13688452522 附件:1.参会回执 2.区域名单表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3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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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参会回执
序号 市(州) 县(市、区) 姓 名 性别 单 位 职务/职称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备注 1 2 3
带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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